公司司法清算制度是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重要内容,然而长期以来,该内容在我国一直处于立法空白状态。虽然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的出台初步建立了公司司法清算制度,但是相关案件依然难以处理。 本书采用历史分析、比较研究、法律条文解释、经济分析方法,按照理论铺垫——提出目标——制度设计的思路,共分四章对公司司法清算制度进行了探讨:章主要探讨了公司司法清算利益平衡的法理基础;第二章主要探讨了在公司治理视野下司法权力对于公司清算的干预;第三章主要探讨了公司司法清算启动的利益平衡;第四章探讨了司法清算的进行和结果确认中的利益平衡。 本书通过上述研究,论证了在我国公司司法清算立法中,应当坚持“公平优先,兼顾效率”的价值取向,应当建立以利益平衡为导向的公司司法清算制度
《内幕交易罪客观构成要件要素研究》通过对内幕交易犯罪主体问题、行为客体问题、犯罪行为模式问题、情节严重认定问题地研究,与域外一些国家的立法规定、司法认定标准进行对比分析的方法,试图对证券内幕交易客观构成要素若干问题进行细致地阐述,并对其各个要件要素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完善之建议。
消费者破产是以消费者为破产人的破产程序,多指因消费者自己信用过度扩张至支付不能而发生的自愿破产。以比较方法研究消费者破产已成为破产法学领域的新议题。《武汉大学国际法博士文库:消费者破产法律制度比较研究》的写作目的主要有四个方面:首先是对代表性国家的消费者破产制度进行比较,分析破产制度的架构和成因;其次分析消费者破产法律差异产生的管辖权、法律适用等方面的问题;再次分析消费者破产立法的趋势;后分析我国消费者无力偿债问题的现状及解决途径。 《武汉大学国际法博士文库:消费者破产法律制度比较研究》共分为五章,整体的写作思路是通过对相关国家消费者破产立法和实践运作的比较研究,在制度层面总结消费者破产制度设计和运行的应然形态,并结合我国消费市场发展的成熟度及现有的破产法框架,分析
《电子可转让记录立法的“单一性”难题和破解》主要研究单据的“纸质”要素在可转让单据法律制度中的功能以及如何在电子环境中实现该功能。全书分为三部分。 一部分研究可转让单据电子化的现状和法律障碍,指出法律对可转让单据“纸质”的要求主要是为了实现“单一性”,分析当前商业实践和现有各国立法是如何解决这一难题的。第二部分研究“单一性”的“功能等同”规则为何难以制定,提出“信用”是“可转让性”的事实基础,分析电子环境下与纸质单据相同的信用来源应该具备哪些特征,并据此对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2017年制定的《电子可转让记录示范法》进行评价。第三部分考察我国电子提单、电子票据和电子仓单的实践情况,分析我国的商业利益和法律特点,对我国是否应该签署《电子可转让记录示范法》以及我国应如何进行相关国内立
这是一本为教而写的公司法教科书。 本书以对中国公司法自身的关注和讨论为基本定位和终*目的;注重引进国外成熟的理论和制度以及司法经验并在比较法的意义上使之原理化;再将之与中国公司实践相结合,使之“本土化”;意图在借鉴国外公司理论与制度的基础上构建中国公司法的基本原理。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若干问题的规定(四)》具有很强的针对性、现实性和经验性,其主要就公司决议瑕疵及其司法救济、股东知情权、利润分配、股权转让以及派生诉讼五个问题的相关法律适用进行了规定。此番再版,作者根据该司法解释对全书进行了相应修订,以便读者及时了解和理解该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