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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为 新时代法学教育丛书 之一。全书在借鉴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商法模式基础上重新整合,在内容上,重视并反映中国商事立法和司法的现有成果并提炼出商法的一般性规则,总论部分展现商法的全貌,分论部分则详尽阐述商事公司、证券交易、商事信托、商业银行、商业票据、商业保险及商业破产等具体制度;相关内容全面吸收了《公司法》《证券法》的全面修改、《外商投资法》的度旧立新以及《破产法》的相关司法解释的最新立法、司法及学术研究成果。
根据新时期的要求,第四版的修订进一步优化结构,除了内容上的修改完善,理论体系、框架结构基本保持了第三版的原貌。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本教程的特色之一国有经济参与法律制度一编的设置,与我国国有企业与国资管理改革发展的现实需求非常贴切,有关内容对于指导国有企业规范管理、国有资产有效监管具有非常大的价值。本教程的特色之二为市场运行监管法律制度一编的设置,在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入的背景下,越来越彰显市场监管的重要作用,有关内容对于规范政府及中介机构的监管行为、建立市场交易秩序同样具有重要意义。
本书本书基于法商管理理论和方法,从法商架构师的视角对近年来发生的50多个企业经营的典型案例进行了法商透视和剖析,这些案例涉及战略、营销、财务、人力资源、知识产权、创新创业等企业经营的相关领域。 本书的核心观点指出企业管理必将从传统的商业管理转向法商管理, 法商架构师 就是能够用法商管理思想及方法从战略高度和操作层面设计并驾驭企业运行过程的高层管理者。法商架构师在新经济形态的转型过程中应运而生。
本书首先分析合营组织及其相近模式、各种公司类型的基本特征;接着探讨公司诞生及其存续期间的主要活动,包括:公司的设立程序、组织结构及其法律人格与能力;股东资格与行政管理机关成员身份的取得方式及其终止事由;股东的权利与义务;行政管理机关成员的权力与职责;股东之间、股东与行政管理机关成员之间、两者与利害关系人之间的利益冲突与相合,以及如今再起争论、作为公司机关据位人的行为指引的 社会利益 。笔者力图以清晰的表述、批判性思维及体系化方式对提出的问题进行解析,并常对相同与不同的见解加以论证。
当前,资本市场是一个充满诱惑和浮夸的热词。并购、私募、私有化、跨境并购……专业人士欲以专业来开拓资本市场方向的业务,同时,资本市场却是“乱花渐入迷人眼”。本书作者以通俗易懂文采飞扬的写作风格,基于“中国的问题 世界的眼光”将资本市场的游戏规则抽丝剥茧,将现实发生的商战大戏纳入生动的分析之下。同时,将资本市场的关键词进行注释予以说明,堪称一本书轻松地读懂资本市场。
《*人民法院司法观点集成》(新编版)是一部可以通览*人民法院各类司法观点的权wei司法实务指导用书,对于统一各类案件裁判标准,指导司法实务工作,不断提高广大法官准确理解和适用法律的能力,有着积极的参考指导作用。整套丛书以*人民法院发布的司法解释、司法政策、指导性案例、答复、通知、裁判文书和《*人民法院公报》刊载的案例等为素材和依据,将散见于各种司法文件中的对审判工作具有指导性、参考性的内容进行收集、分类、归纳,从zui具实践价值和理论意义的内容中提炼出*人民法院的司法观点整理编写而成。 整套丛书的特点有三:1.以司法解释为核心。本书编入的司法观点首先注重从现行有效的司法解释中提炼,突出观点来源的权wei性。2.全面梳理、立体呈现。以司法解释为核心,全面收集*人民法院各种政策文件、指导性案例、裁
本书从婚姻、传承、税务、债务4个角度,以保险代理人经常遇到的66个问题为切入点,通过案例描述、专家分析和思维导图,详细介绍了与保险相关的法律、税务、信托等知识。本书中所涉及的法条、法律内涵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做了相应修改。
本书是广西高等学校高水平创新团队 东盟民商法研究创新团队 的阶段性成果。作者对东盟国家现行的民商事法律规范进行较为全面的整理,填补了当前国内东盟民商事法律规范研究的空白。 全书分为上下两编。上编 东盟各国民事法律 部分,从个人法、财产法、婚姻家庭法等角度对东盟十国现行民事法律规定进行介绍。下编 东盟各国商事法律 部分,对东盟各国公司法、保险法、证券法等商事法律规定进行梳理。本书通过对东盟国家民商事法律进行国别研究,旨在为《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 RCEP)生效后涉东盟民商事贸易往来提供法律规范指引。 本书可作为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本科生、研究生的教材,也可供从事东盟法律研究的政府工作人员、研究机构人员阅读参考
“商法为民法的特别法”是一种在“商法独立性”争议下被民法学者和商法学者都广为接受的折衷观点。但是,面对日新月异的商事活动,商事法律纠纷无论是从法律关系、主体还是行为上都远远超过民事案件的复杂性,在我国立法机关和司法审判机关的立法思路或审判思维都还带有深深的民法思维的逻辑烙印背景下,正确认识商事活动的本质,对于商事主体施加正确的法律约束似乎还无法全面实现。因此,本书希望从商事活动的基本规律出发,通过案例和基本理论的比较、剖析来论证商事法律规范的自身价值、基本原则和基本规律,厘清我国民(商)法界对于商法自身独立性的某些片面理解和误区,还原商法的本质含义。
每个房子的大小不同、结构不同,安全体系必然有所差异,的设计师必须结合每个房子的特点量体裁衣。公司也一样,要想牢牢掌控着公司的控制权,就既要着眼于公司法的规则设计,也要着眼于每个公司所面临的不同情形。具体而言,就必须关注公司章程的条款如何设置,必须关注股东的各项权利如何实现,必须关注股东会、董事会如何运作,必须关注公司证照、人事权争夺的危险如何避免。 本书在写作的过程中,尽量围绕公司控制权争夺这一主题展开,结合即将公布的公司法司法解释四,在保持案情真实的前提下力求精简,把与控制权争夺无关的细节略去不表。我们希望,通过这些精选的案例,提高广大企业家保护公司控制权的意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