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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本书基于法商管理理论和方法,从法商架构师的视角对近年来发生的50多个企业经营的典型案例进行了法商透视和剖析,这些案例涉及战略、营销、财务、人力资源、知识产权、创新创业等企业经营的相关领域。 本书的核心观点指出企业管理必将从传统的商业管理转向法商管理, 法商架构师 就是能够用法商管理思想及方法从战略高度和操作层面设计并驾驭企业运行过程的高层管理者。法商架构师在新经济形态的转型过程中应运而生。
慈善信托是人们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的一种新型途径和方式,通俗地说,慈善信托就是人们用信托的方式去做好事。我国发展慈善信托,有利于促进第三次分配,助力共同富裕。对此,我国《慈善法》第五章专章对慈善信托作出了规范,但该章仅有八条规定,要全面、准确地理解慈善信托,还需要结合我国《信托法》的相关规定。为方便大家准确把握慈善信托,本书系统疏理了《信托法》《慈善法》的相关规定,全面、综合地介绍了以下内容:一是我国公益信托的概念与特征、慈善信托的定义及与相关概念的比较,二是慈善信托目的与种类,三是慈善信托的设立、变更、终止与备案,四是慈善信托财产,五是慈善信托当事人,六是慈善信托财产的管理处分,七是慈善支出与慈善项目实施,八是慈善信托的监管与信息公开,九是慈善信托的促进措施,十是慈善信托
本书主要是作者结合自身的商事审判实践,以法官的视角,讨论商事案件审理过程中的商事审判思维是怎样的,以及这种思维是如何具体在个案中通过某些法律方法或者审判方式来呈现。全书以“商事裁判思维”为核心,以各种法律方法和裁判方法为线索,以一些具体的问题与作者实际承办的司法案例为载体,串联起全书内容。
本书从婚姻、传承、税务、债务4个角度,以保险代理人经常遇到的66个问题为切入点,通过案例描述、专家分析和思维导图,详细介绍了与保险相关的法律、税务、信托等知识。本书中所涉及的法条、法律内涵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做了相应修改。
本书是广西高等学校高水平创新团队 东盟民商法研究创新团队 的阶段性成果。作者对东盟国家现行的民商事法律规范进行较为全面的整理,填补了当前国内东盟民商事法律规范研究的空白。 全书分为上下两编。上编 东盟各国民事法律 部分,从个人法、财产法、婚姻家庭法等角度对东盟十国现行民事法律规定进行介绍。下编 东盟各国商事法律 部分,对东盟各国公司法、保险法、证券法等商事法律规定进行梳理。本书通过对东盟国家民商事法律进行国别研究,旨在为《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 RCEP)生效后涉东盟民商事贸易往来提供法律规范指引。 本书可作为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本科生、研究生的教材,也可供从事东盟法律研究的政府工作人员、研究机构人员阅读参考
本书主要内容涉及关于商法通则的剖析、关于民法、商法、经济法研究方法的理论、关于商法思维的特性。公司法规范的分析、关于法条公司法到实践公司法,重点讨论了公司法的基础理论和公司法适用,并以此为基础,研究了公司法的专题。经济法方面包括法治国家政府对经济适度干预的论文,从经济法的角度讨论了市场和政府的关系。
本书为独著式体系性教科书,内容全面,行文简洁。全书反映了我国商法领域很新法制动态,对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进行提纲挈领的阐释,深入浅出地介绍了商法基本原理和重要制度。全书包括商法总论、公司法、证券法、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