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版系列 独具五重使用价值: 1 专业出版。中国法制出版社是中央级法律类图书专业出版社,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文本的权威出版机构。 2 法律文本规范。法律条文利用了本社法律单行本的资源,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正式版本完全一致,确保条文准确、权威。 3 条文解读详致。本书中的【理解与适用】均是从庞杂的相互关联的法律条文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等对条文的权威解读中精选、提炼而来;【典型案例指引】来自*人民法院公报、各高级人民法院判决书等,点出适用要点,展示解决法律问题的实例。 4 附录实用。书末收录经提炼的法律流程图、诉讼文书、办案常用数据等内容,帮助提高处理法律纠纷的效率。 5 附赠电子版。与本分册主题相关、因篇幅所限而未收录的相关文件、 典型案例指引 所涉及的
《中小企业促进法》的修订,立足问题导向,有针对性的解决中小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在税收层面针对中小企业出台了缓征、免征等条款;在破解融资难、融资贵层面,不仅提出了公平服务中小企业的要求,而且创新贷款和担保方式;在创业扶持方面,给予厂房、行政许可等便捷服务;在市场开拓、创新支持、权益保护等方面,也提出了一些新的、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修订后的《中小企业促进法》,在法律保障上更上一层楼,在服务体系和机制上有了新突破,在平等对待上有了新路径,在政府支持上设定了新目标,在助力中小企业做大做强方面有了新机制。
新修订的《中小企业促进法》与之前的法律相比,变动较大、亮点不少,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明确了法律贯彻落实责任主体。新修订的《中小企业促进法》在国务院和地方两个层面明确了法律贯彻落实的责任主体。 二是进一步规范了财税支持的相关政策。新修订的《中小企业促进法》在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和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规范了财税支持的相关政策。 三是进一步完善了融资促进的相关举措。新修订的《中小企业促进法》从宏观调控、金融监管、普惠金融、融资方式等层面多措并举,全方位优化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 四是更加重视中小企业的权益保护。新修订的《中小企业促进法》增设了"权益保护"专章,在收款权益、涉企收费、现场检查等方面切实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 五是强化了中小企业管理
本书收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全文,就重点条文进行权威注释,同时收录了*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若干问题的规定》四个司法解释,并就司法解释中的重点条文进行了注释加工,此外还收录了公司法领域重要的配套文件,是学习适用我国公司法领域相关法律制度的实用图书。
在现实生活中,因创立公司、经营公司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比比皆是,因此发生的民事纠纷也不胜枚举。如:设立公司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履行哪些法律手续,股东将自己的股份未经其他股东同意卖给第三人怎么办,股东抽逃出资怎么办,公司经营不下去了该怎么结束等,这一切一切,都与法律相关。因此,了解相关知识,势在必行。在此,为了帮助大家了解与公司创办、经营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我们特意编写了《公司法学习读本》一书,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在内容上,本书共由两部分组成。部分是公司法法律知识问答,采用了一问一答的方式,简单明确,通俗易学。其内容涉及公司法的基本知识、公司登记知识、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规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法律规定、上市公司法律规定、一人有限公司与国有独资公司法律规定
《*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若干问题的规定(五)》共六条,主要对履行法定程序不能豁免关联交易赔偿责任、关联交易合同的无效与撤销、董事职务的无因解除与离职补偿、公司分配利润的时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重大分歧解决机制等方面的问题作了规定。 《*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若干问题的规定(五)》规范了关联交易内外部责任。《*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若干问题的规定(五)》为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给予受侵害的公司救济权利,强调履行法定程序不能豁免关联交易赔偿责任。《*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若干问题的规定(五)》明确,尽管交易已经履行了相应的程序,但如果结果上存在不公平,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依然可以主张控股股东等关联人承担损害赔偿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实用版)(2015*版)》权威出版 中国法制出版社,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直属的中央级法律图书专业出版机构,法律、行政法规的权威出版机构,精选法规 收录常用法律文件,为法律纠纷的解决提供*密切、*直接的条文规定,专业解读 对重难点法条进行条文注释,帮助读者理解和把握法律规定的精髓,实用附录 提炼法律流程图、诉讼文书、办案常用数据等内容,大大提高处理法律纠纷的效率。
《上市公司监管法规选编(2016)/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之家系列读物》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企业培训中心、深圳证券交易所法律部编。本书节选了《公司法》《证券法》《刑法修正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等,适合各种独立董事等的培训。
本书*特点的是新旧法条对照表,该部分将新旧法条之间的未修改内容、修改内容以及新增加的法条通过列表的形式加以对照说明。本书便于读者以*直观的方式在已经掌握的原法内容基础上,了解改变化,从而快速掌握该法的新体系和新内容。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共27条,涉及决议效力、股东知情权、利润分配权、优先购买权和股东代表诉讼等五个方面纠纷案件审理中的法律适用问题。 关于决议效力,《解释》从三个方面完善了决议效力瑕疵诉讼的法律适用规则:一是确定了决议不成立之诉,与决议无效之诉和撤销决议之诉一起,共同构成了"三分法"的格局;二是明确了决议效力案件的原告范围,确认决议无效或者不成立之诉的原告包括股东、董事、监事等,规定决议撤销之诉的原告应当在起诉时具有股东资格;三是明确了确认决议无效或者撤销决议的法律效力,规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人民法院判决确认无效或者撤销的,公司依据该决议与善意相对人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不受影响。 为依法强化对股东法定知情权的保护,《解释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28日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作出修改。公司法的修改,进一步降低了公司设立门槛,减轻了投资者负担,便利了公司准入。国家工商总局称,此次公司法的修改对于充分利用现代公司制度的优势,激励社会投资热情,鼓励创新创业,特别是对促进小微企业、创新型企业成长,以创业带动就业、拉动内需,增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公司法修改主要涉及三个方面。 首先,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另有规定的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
支持小微企业和 三农 服务 规范融资担保公司行为 为更好地服务小微企业和 三农 ,条例立足我国国情,规定了一系列政策扶持措施,主要包括:动建立政府、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合作机制,扩大为小微企业和 三农 提供融资担保业务的规模并保持较低的费率水平;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对主要为小微企业和 三农 服务的融资担保公司提供财政支持;政府支持的融资担保公司应当增强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的能力,为小微企业和 三农 融资需求服务;被纳入政府推动建立的融资担保风险分担机制的融资担保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降低对小微企业和 三农 的融资担保费率。 在规范融资担保公司行为方面,对设立融资担保公司的 门槛 、融资担保公司市场退出、融资担保公司主要应遵循的经营规则、监管体制等方面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本教材以提高学生处理公司法律事务能力为目的,遵循“法理够用、技能全面、以线串点、学做轮动”的原则,使学生能够掌握一定的公司法基础,同时更加注重对学生实际操作技能的培养,凸显职业教育特征:在体例编排上,教材遵循宏观、微观两条线。宏观上以公司法律事务顺序为主线;微观上以公司主要工作流程为主线,将公司法实务分解为公司设立实务、公司股权实务、组织运行实务、公司变更实务、公司终止实务、公司诉讼实务等六大综合项目模块。通过研究实务问题,来解析法律规定,将理论与实践熔于一炉,是本书*的特色。
完善决议效力瑕疵诉讼制度 依法强化对股东法定知情权的保护 积极探索完善对股东利润分配权的司法救济 规范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行使和损害救济 完善股东代表诉讼机制。
公司法,是商法中重要的部门法之一,也是法学本科生必修的课程。在这本教材中,作者采用简明易懂的语言将其重点知识,如公司的结构、公司的分类、公司的章程、股东权利等内容一一作了介绍与阐释。教材每一章节之始,作者为其内容的重点知识词汇编制了知识网络图,这种为直观的方式,可以使学生在学习前就对其有一个完整及初步的了解。同时,每一章节还配有相关的案例以及分析,这样可以帮助学生理解相关知识并熟悉司法实践过程,提高运用能力。再有,每一章节还附有部分内容的知识图表,便于学生对所学的知识能够得到及时的总结和梳理。 《公司法学(第2版)》这本教材语言简明易懂,便于老师和学生在短时间内掌握公司法学的主要内容,并了解英国法是从怎样的角度和思路介绍公司法内容的。教材附录部分的重点词汇,可以使学生
作为吴长军博士的导师,我很高兴为本书作序,并与各位同仁分享观点。 并购反垄断审查抗辩制度由实体性抗辩规则和程序性抗辩规则系统组成。该项制度立足社会本位观,旨在防止因企业经济力过度集中而产生严重的限制竞争行为,以维护公平自由的市场竞争秩序;同时也重视维护市场主体的正当权益,保障正常的市场并购活动,促进管理创新与技术进步,增进社会整体福利。 本书以并购反垄断审查抗辩制度的生成、价值、运行及构建为主线,研究一般理论框架、制度成因与源流,探讨基本价值和理念,分析我国相关立法及运行状况。从法律规范、法律行为、法律关系和法律责任维度,探析并购反垄断审查抗辩制度的体系构建与完善路径。实体性抗辩规则及运行的研究内容主要涉及市场进入抗辩、效率抗辩、破产企业抗辩和公共利益抗辩等,阐述
在现今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时代,商业机会的竞 争显得尤为重要。公司 不仅要面对外部市场上竞争者对商业机会的争夺,更 要防止公司内部经营者 篡夺本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如果公司经营者利用职 务之便将公司的商业机 会篡为自用,公司的发展便无从谈起,更不用说在市 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因此,英美法院发展出公司机会规则,用以 限制公司经营者篡夺公司的商业机会。我国《公司法 》也于2005年引进了这 一规则。公司机会规则虽然较易表述,但是在实务操 作上还有许多复杂的问 题困扰着法院。例如,应如何认定公司机会、公司经 营者何时方可利用该机 会,等等。因此,进一步厘清这些问题就成为当前的 重要课题。 谢晓如编写的《公司机会规则研究》分为导论、 正文和结论等三部分。其中正文共分为五章,分别对 公司 机会规则的理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28日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作出修改。公司法的修改,进一步降低了公司设立门槛,减轻了投资者负担,便利了公司准入。国家工商总局称,此次公司法的修改对于充分利用现代公司制度的优势,激励社会投资热情,鼓励创新创业,特别是对促进小微企业、创新型企业成长,以创业带动就业、拉动内需,增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公司法修改主要涉及三个方面。 首先,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另有规定的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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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业出版。中国法制出版社是中央级法律类图书专业出版社,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文本的专业出版机构。 2法律文本规范。法律条文利用了本社法律单行本的资源,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正式版本完全一致,确保条文准确、专业。 3条文解读详致。本书中的【理解与适用】均是从庞杂的相互关联的法律条文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等对条文的权专业读中精选、提炼而来;【典型案例指引】来自*人民法院公报、各高级人民法院判决书等,点出适用要点,展示解决法律问题的实例。 4附录实用。书末收录经提炼的法律流程图、诉讼文书、办案常用数据等内容,帮助提高处理法律纠纷的效率。 5附赠电子版。与本分册主题相关、因篇幅所限而未收录的相关文件、 典型案例指引 所涉及的部分重要案例全文,均制作成电子版文件。扫一扫封底 法律法规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在调整范围、执法方式和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适当调整。进一步放宽不属于无证无照的经营活动范围;强调督促、引导、调节管控力度,避免一概取缔的简单化执法;对法律、行政法规对其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无照经营行为,鉴于其社会危害性不大,《办法》适当减轻其法律责任,不再予以没收工具,并降低了罚款数额。
本书用案例解读法条,突出以案释法的特点。所编选案例的原始资料尽量来源于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审结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对于没有相应真实案例的重点法条予以权威的条文注释。所选案例紧扣法律条文规定,本身具有示范性、指导性的特点,对于读者有很强的参考借鉴价值。本书设置了 相关案例索引 栏目,列举更多相关案例,并归纳出案件要点。还收录了重要配套法律文件,以及相应法律流程图表、文书等内容,方便读者查找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