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关于公司法的专题研究。具体包括:第一编 概论:第一章 公司概要,论述了公司的概念和特征、历史发展与性质、社会责任;第二章 公司类型,论述了公司的法理分类:公司的法定类型;第三章 公司法概要,公司法概说,立法模式、法律渊源与规范分类,公司人格制度。第二编 公司的设立:第一章 公司设立概述论述了公司设立的概念、性质、准入政策;第二章 公司设立的方式、条件、程序;第三章 设立登记,论述了设立登记的效力、法律效果、程序与登记事项;第四章 设立不能与设立瑕疵;第六章 公司章程。第三编 公司资本、债与财会,第一章 公司资本,论述了资本原则、资本形成制度;第二章 股东出资与股份发行;第三章 公司债券,论述了债券发行与流转、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债券债权人保护;第四章 财务会计。第四编 股东与股权
公司法作为规范投资人设立公司、运营公司的商事组织法,与公司实践密切相关,是为解决公司运行中的问题而诞生。目前,我国正在进行公司法的大范围修订。在本次修订中,如何回应当前实践中公司法现代化的需求,又如何体现公司法现代化的走向,仍在进行深层次的探索。本书从公司法的本土化与国际化、公司法的理论视角、公司法的实践面向、公司资本制度的改革以及公司法的现代化走向五个方面出发,结合公司法修改的基本动因、公司资本制度体系化再造和ESG兴起提出的更高标准,对如何实现公司法现代化进行了分析与研判,以进一步推动中国公司法的现代化进程。
公司法是一门运用性极强的学科,公司法的理论研究始终离不开公司实践的探索。公司法与现代市场经济密切相关,是投资者进入市场必须选择的主体地位与市场载体。当代中国的公司法不断修改,进入公司的门槛越来越低,人们有了更多的机会选择公司这一主体形式投入到市场经济的博弈之中。公司无疑已成为近现代以来推动社会进步与繁荣发展zui为重要的法律工具之一。本书部分为 中国公司法概述 ,围绕中国早期商业组织与运营模式、中国近代公司制度的法律形成、新中国公司企业法律制度的废弃与重建、中国现行公司法的修订与相关司法解释等问题,对中国公司法之历史进程作了概述;随后围绕公司形态、公司设立、公司章程、公司资本、公司治理、股东权利、股权转让、公司高管、公司并购以及公司解散与清算等十个方面,对中国现行公司法制度的主要
本书着力描绘的,不仅仅是法律知识,内容涵盖了公司治理、政策走向、科技金融、竞争战略、职场圣经、文化融合等多个维度的商业秘籍。作者对产业经济、商业模式和公司运营等方面有着透彻的理解和深刻把握,是企业法务人员和律师必看的一本书。
改革开放,开创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时代。如果说,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农村改革的先驱和核心,那么,国有企业实行股份制、进而建立将现代化大生产与市场经济融为一体的现代企业制度,则是城市改革的先驱和核心。中国的国有企业是带着旧体制的种种伤痕和厚重的历史包袱,在推推拉拉之中,悲壮地走上改革开放之路的。因此,它就不可避免地会面对许许多多法律和政策上的困惑和矛盾;同样,它也不可避免地注定要在摸索和探求中前进。 引导、支持和鼓励这些掌握中国经济命脉的国有企业到香港上市,是整个中国国企改革的一个重要环节。这不仅可以帮助国企吸引更多的国际资本,扩大投资者基础,而且更可推动国企遵循国际标准加强企业管治,提高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力。自1993年7月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获批准成为家到香港上市的国有
本书采用*之编注体例,收录与公司登记管理、股份股权、公司治理、公司财务、公司破产、内资公司、外资公司、公司法律责任、改制相关的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同时精选与之相关的文书范本和典型案例,内容全面,编排科学,是各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依法处理公司纠纷,广大人民群众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工具书。 新编法律小全书系列 丛书自出版以来,得到了社会各界人士的认可与好评,本次修订,我们对丛书内容进行全面梳理,增补了2011年11月至2013年11月期间公布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部门规章,同时删除了所有失效、废止法规。本丛书继续突出以下特点: 1.突出热点。丛书根据法律适用的重点、热点和难点,按照文件类别共分为二十余个分册,其内容涵盖了婚姻家庭、民事、物权、合同
本书共分为上、下两篇。上篇为基础篇,主要探讨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基本理论问题,重点对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特殊性及其软法特征进行探讨,并介绍了“服从或解释”原则及其在中国的具体适用。下篇为实务篇,主要围绕商业银行公司治理两大机制(制衡机制和运行机制),从组织架构、职责边界、履职要求以及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进行实务探讨,重点围绕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文件、“三会一层”相关内容进行梳理,并选择典型公司治理案例予以重点分析。
本书从分析每个不同的专业领域投资的新视角,向读者分析和阐述 一带一路 下我国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所遇到的种种法律问题和各类困境,并告诉读者应如何面对这些问题,而且还给出如何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和途径。这本书的创新之处在于它揭示了每一个不同专业领域对外投资时所面临的不同的特定问题,并且提供了一些典型的案例。
吴永平编著的《煤矿企业设立并购指引》围绕煤矿企业设立、并购两个直接影响行业准入、基础管理和做大做强的关键环节,通过直观的流程图和详细的操作步骤以及要点揭本示全面介绍了煤矿企业设立和并购过程中须提交的报批文件,须履行的行政审批项目。内容提供了煤矿企业设立、并购的有关协议类文件包括矿业权出资合作、资产转让、吸收合并、新设合并、矿业权转让、设备采购、矿建工程承包、土地使用、劳动用工等四十个合同范本。同时辅以相关的法律政策条文,具有坚强的操作性、实用性,是煤矿投资和经营管理方面不可多得工具书。
本书通过对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和加拿大四个美国的公司治理制度分析,发现在普通法系这几个国家里,在股东保护机制方面,并不存在一致理念。本书试图通过对政治制度的剖析,解释为何普通法系的国家会存在如此差异。
经过三十几年的发展,现代物业管理服务行业已经逐渐从沿海发达地区向内陆地区延伸,整个行业呈现出强劲的发展态势。但由于该行业的起步较为落后,市场化程度较低,在高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诸多问题。一直以来,物业管理服务企业服务水平参差不齐,物业管理活动价高质劣,且服务活动中常有违约或侵权行为的发生,这些现象在现代物业管理服务行业中屡见不鲜。对于物业管理服务企业而言,法律风险并非是难以规避和防治的,如果企业能够及时地结合自身的发展情况认识到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立足于实际采取切而有效的措施,即可*大限度的降低法律风险对企业及其发展所带来的影响。
这套文库既然取名为 法学前沿 ,那么,何为 法学前沿 ?在一些法学刊物上,常常可以看到 理论前沿 的栏目;在一些法学院校的研究生培养方案中,一般都会包含一门叫作 前沿讲座 的课程。这样的学术现象,表达了法学界的一个共同旨趣,那就是对 法学前沿 的期待。正是在这样的期待中,我们可以发现值得探讨的问题:法学界一直都在苦苦期盼的 法学前沿 ,到底长着一张什么样的脸孔? 首先, 法学前沿 的实质要件,是对人类文明秩序做出了新的揭示,使人看到文明秩序中尚不为人所知的奥秘。法学不同于文、史、哲等人文学科的地方就在于:宽泛意义上的法律乃是规矩,有规矩才有方圆,有法律才有井然有序的人类文明社会。如果不能对千差万别、纷繁复杂的人类活动进行分门别类的归类整理,人类创制的法律就难以妥帖地满足有序生活的需要。
类别股份制度是关于类别股份发行、类别股东权利构成以及权利变动等问题的制度规范。类别股份制度既可以为公司提供融资便利,又可以满足不同投资者的投资偏好,是激发公司活力、实现股东利益分化的重要工具,是公司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 本书首先探讨了类别股份制度的基本理论问题,重点阐述了类别股份法定与约定的界限以及类别股份制度与股东平等原则的关系。在此基础上,本书对各类别股份进行了类型化研究,重点探讨了不同类别股份的权利构成。后结合我国的优先股试点,对我国的类别股份制度进行了规范分析和实践考察。
《我国公司人格否认制度适用研究:以与德国比较为视角》以《公司法》第20条第3款为核心,在梳理我国国内公司法学界主要学术观点基础上初步提出了我国公司人格否认制定的理论框架,构成这一框架的主要内容包括:我国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理论及其适用范围、第20条第3款的适用要件、前置程序、举证责任和法律后果等,还专门论述了“资产混同”和“过度控制”两种特殊的典型案例类型。本书具有以下特色:其一,本书将法条和司法判例结合起来,研究如何利用法律条款解决具体案例中的实际问题,因而具有实用性;其二,本书在许多方面均以西方国家尤其德国的公司穿透责任制度为参照,因而读者可以较好地了解德国的公司人格否认制度。
2013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公司法进行了调整,借此次修改之机,我们推出这本图书,旨在帮助读者全面了解公司法的具体内容。本书有以下栏目—— ★ 适用问答——主要包括:公司法重点难点问题、2005年公司法修订的主要内容、公司法司法解释的主要内容。就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中的重要、疑难、易混淆内容提出问题,配以简练的回答,或归纳总结、或深入分析,帮助读者理解公司法律制度中的“精华”。 ★ 公司法条文注解——该部分对公司法全部218个条文逐条进行详细讲解,点明每个条文的关键词,阐明相关概念,剖析法条规定的具体含义。使读者在查阅法条时,可以时间了解法条意思,亦有助于读者全面把握我国公司法律规范。 ★ 公司法司法解释条文注解——为了配合公司法的实施,人民法院先后发布了三个司法解释,涉及新旧
本卷分为年度法制报告、公司法制、证券法制、破产法制、域外法制、理论综述、案件聚焦等栏目。年度法制报告对2015年中国证券市场法制化的发展进程作全面的回顾。理论综述部分对公司法理论、证券法理论、破产法理论进行较详细的综述。公司法制、证券法制、破产法制部分着重对当前经济发展中所遇到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进行探讨。域外法制部分对国外新的法律制度进行了介绍。案件聚焦则是对2015年中国证券市场中的重要案件进行的剖析。
中国改革开放三十余载,随着成功创业的代企业家相继隐退交权,财富传承渐入高峰期。如何守住艰辛创业所积累的财富,打破“富不过三代”的魔咒,成为困扰着代企业家们的难题。相比创造财富,守住财富更是一门耐人寻味、富有技术性和哲理性的学问。本书以企业治理为切入点,通过大量真实案例,不仅揭示了在企业创设期、成长期、衰退期中普遍存在的误区和盲点,更提供了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警示风险,化解危机,从法律的视角为企业家及其继承者们指出了一条切实可行的财富传承之路。
《公司首席法务官(企业的守夜人)》以开阔的优选视野和独到的管理及商业视角,结合作者健君丰富的实战经验和深厚的理论功底,围绕企业法务管理者的定位、价值,对法务管理职责范围、素质要求及制度构建等,进行了全面、深入的思考和系统详尽的阐述。诙谐有趣的语言、引人入胜的故事,字里行间体现和流露的是作者对中国企业法务管理现状和未来的真知灼见,以及对企业法律人和企业法治终关怀的情怀。本书的价值不仅在于引发企业法律人的共鸣和深入思考,还以其理论的系统性和实务的“接地气”,可以作为企业法务管理工作手册性指引。
《公司首席法务官(企业的守夜人)》以开阔的优选视野和独到的管理及商业视角,结合作者健君丰富的实战经验和深厚的理论功底,围绕企业法务管理者的定位、价值,对法务管理职责范围、素质要求及制度构建等,进行了全面、深入的思考和系统详尽的阐述。诙谐有趣的语言、引人入胜的故事,字里行间体现和流露的是作者对中国企业法务管理现状和未来的真知灼见,以及对企业法律人和企业法治终关怀的情怀。本书的价值不仅在于引发企业法律人的共鸣和深入思考,还以其理论的系统性和实务的“接地气”,可以作为企业法务管理工作手册性指引。
重整计划是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程序的核心内容,其本质是对债务人持续经营价值的重新分配。本书以我国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进行数据统计分析,反思实务问题,剖析因果、利弊,以利益平衡为目标,以制定、表决、批准、执行重整计划为主线,完成了对上市公司重整计划法律制度和规制理念的展开与评判。主要观点如下:一,在制定上市公司重整计划时,应慎重引入自由竞争机制;重整计划的内容设计应平衡协调诸多利害关系人的利益。二,为保护表决权人的权益,应完善上市公司重整计划表决前的信息披露制度、分组、表决方式与表决规则。三,法院对上市公司重整计划审查批准时,应遵循*限度接受原则、可行性原则、*利益原则和*优先原则。四,应规定特定情况下由管理人替换债务人执行上市公司重整计划;同时应效仿我国台湾地区的做法,设置专业
本书作者对中小企业在新三板挂牌有着丰富的实战经验更乐于将新三板挂牌相关法律问题通过新浪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分享给大家。正是这种分享与交流,使得本书能够如此“接地气”。本书犹如中小企业的军师,对中小企业为什么要在新三板挂牌、新三板挂牌前需要做哪些准备、如何进行私募融资~如何进行股权激励、挂牌前如何进行战略整合并制订新三板挂牌方案、新三板挂牌常见法律问题的解决方案等内容娓娓道来,俨然一部登陆新三板的《孙子兵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