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法律规则衔接研究 丛书展示了《前海方案》、《前海意见》,该方案和意见发布以来,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深入落实上级要求,积极开展内地与港澳商事法律规则衔接研究工作,有效推动大湾区法律规则 软联通 ,为商事主体开展跨境商事活动提供规范的、透明的指引,助力前海合作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本篇(公司法篇)主要结合涉港澳商事审判的重难点问题,研究内地与香港地区、澳门地区在公司法领域规则与实践的异同。
中国经济法学经过40多年的发展,已形成丰富多元的经济法学理论思潮,这些理论思潮主要有:干预 调控主义思潮、整体主义思潮、理性主义思潮、历史主义思潮、分析实证主义思潮、立宪主义思潮。这些理论思潮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法学理论体系的形成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作者提出 促进-发展 目标范式、 秩序 权益 法益范式(双层法益保护结构范式)、 经营者-消费者 主体范式、 风险-安全 功能范式、 监管-监督 实施范式、 经济宪法 经济行政法 社会经济法 体系范式,分别从经济法的法律目标、经济法的法益保护、经济法的特定主体、经济法的社会功能、经济法的实施方式、经济法的体系构成等角度,提炼了经济法的一些特定认知规律。这些特定认知范式的形成,对中国经济法制度的完善以及中国经济法学研究的深入具有指导意义和引领价值。
本书以实证研究为基础,主要从上市公司所涉的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的复杂成因、法律责任与解决路径等三个维度出发,选取近期资本市场30余家上市公司相关案例进行研究与分析,不仅反映了当前的市场状况,还对未来的发展趋势进行了预测和展望,为理解这一复杂问题提供了全面的视角。尤其在解决方案方面,本书结合前沿的法律动态和市场实践,提供了多种技术手段,将法律理论与实务操作相结合,具有很强的理论性、前瞻性与实用性,为对此问题感兴趣或正在处置类似风险事件的各界人士,提供了实用的操作指南。
本书是《转型法律学 市场经济的法律解释》一书的*新修订版。自该书首版以来,我国的市场经济法制建设又走过了十五年的历程。在此期间,一方面,逐渐形成了基本完备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对确立市场主体的法律地位、维护充分和公平的市场竞争、促进经济协调发展、激发市场活力等都发挥了积极作用;另一方面,我国经济又处在了另一个转型期,即从高速发展向高质量发展转变,市场经济法制建设还面临诸多新的挑战。为回应经济发展对法制提出的新要求,作者对本书进行了全面修订,力求使内容更加充实和具有实效性,并反映*新研究成果。具体体现在: 1.增加了改革开放四十余年来,中国经济的发展历程等概述内容。 2.增加了宪法和部门法在理论和实践中的*新发展成果,如:宪法的经济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破产法的实施、修订后的《公司法》、
在防控金融风险、服务实体经济的业务实践中,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围绕不良资产主业,不断创新、丰富经营方式和经营手段,大量运用债权、股权、资产管理等金融工具。围绕金融风险处置,相继进入保险、银行、证券、信托等业务领域。金融资产公司能够实现商业化转型和可持续发展,得益于持续探索创新、不断超越自我的精神内涵,得益于对不良资产及相关金融领域的深耕精研,得益于对依法合规生命线的长期坚守,得益于对各类风险防控方法的熟练运用。本书即是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不良资产为核心的各类业务、金融市场及相关金融工具、法律风险防控方法的集中呈现。于理论研究者而言,可以为其了解业务实践、理论结合实际提供良好素材和独特视角。于金融从业者和法律工作者而言,亦为不可多得的专业工具书。其中精彩,掩卷不止。
本书作者自20世纪80年代初致力于经济法理论研究,形成了较为系统的理论观点。本书从深入分析社会经济关系入手,并从经济法与其他部门法的联系和区别上,论述了经济法产生和独立的历史必然性,它的本质、功能与任务,它的调整对象、调整原则与调整方法,它的内容与体系,它的立法与实施等各种基本理论问题。提出了一系列独到的见解,建立了本书特有的经济法理论体系。本书第五版主要是文字上做了一些斟酌和调整,内容上对8年多来国家的改革和经济法的立法与实施新情况也作了适当反映,原版的结构体例和基本内容基本维持不变。
本书作者自20世纪80年代初致力于经济法理论研究,形成了较为系统的理论观点。本书从深入分析社会经济关系入手,并从经济法与其他部门法的联系和区别上,论述了经济法产生和独立的历史必然性,它的本质、功能与任务,它的调整对象、调整原则与调整方法,它的内容与体系,它的立法与实施等各种基本理论问题。提出了一系列独到的见解,建立了本书特有的经济法理论体系。本书第五版主要是文字上做了一些斟酌和调整,内容上对8年多来国家的改革和经济法的立法与实施新情况也作了适当反映,原版的结构体例和基本内容基本维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