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制度集财产转移、财富管理与资产管理等多项功能于一身,具有整合性、灵活性、稳定性和安全性,是一项其他类似制度无法比拟的很好制度。股权信托以股权为桥梁,连接了信托法、公司法、证券法及民法等众多部门法,受托人在处理信托事务过程中,既要遵循信托条款,又要受到信托法、公司法等法律的规制,不同法律之间的碰撞或冲突,造就了股权信托受托人特殊的法律地位,也令受托人不得不面临多重角色、义务及规范之间的冲突。本书探讨了处理该类冲突的一般原理,从信托法和公司法、内部关系和外部关系等维度分析了受托人的定位,并对受托人负有的忠实义务、谨慎义务、公平对待受益人义务和披露义务等受信义务,尤其是各类义务在股权信托中的特殊性作了深入剖析。作为靠前出版的靠前篇股权信托博士论文,本书成果为拟设立或从事股权信
信托制度集财产转移、财富管理与资产管理等多项功能于一身,具有整合性、灵活性、稳定性和安全性,是一项其他类似制度无法比拟的很好制度。股权信托以股权为桥梁,连接了信托法、公司法、证券法及民法等众多部门法,受托人在处理信托事务过程中,既要遵循信托条款,又要受到信托法、公司法等法律的规制,不同法律之间的碰撞或冲突,造就了股权信托受托人特殊的法律地位,也令受托人不得不面临多重角色、义务及规范之间的冲突。本书探讨了处理该类冲突的一般原理,从信托法和公司法、内部关系和外部关系等维度分析了受托人的定位,并对受托人负有的忠实义务、谨慎义务、公平对待受益人义务和披露义务等受信义务,尤其是各类义务在股权信托中的特殊性作了深入剖析。作为靠前出版的靠前篇股权信托博士论文,本书成果为拟设立或从事股权信
本书针对场外衍生品市场法律监管这一主题,从现实需求、理论基础、监管模式和监管机构、行为监管与机构监管支付五个方面进行研究,论证并设计既适应我国发展现状又与靠前接轨的监管制度。
信托制度集财产转移、财富管理与资产管理等多项功能于一身,具有整合性、灵活性、稳定性和安全性,是一项其他类似制度无法比拟的很好制度。股权信托以股权为桥梁,连接了信托法、公司法、证券法及民法等众多部门法,受托人在处理信托事务过程中,既要遵循信托条款,又要受到信托法、公司法等法律的规制,不同法律之间的碰撞或冲突,造就了股权信托受托人特殊的法律地位,也令受托人不得不面临多重角色、义务及规范之间的冲突。本书探讨了处理该类冲突的一般原理,从信托法和公司法、内部关系和外部关系等维度分析了受托人的定位,并对受托人负有的忠实义务、谨慎义务、公平对待受益人义务和披露义务等受信义务,尤其是各类义务在股权信托中的特殊性作了深入剖析。作为靠前出版的靠前篇股权信托博士论文,本书成果为拟设立或从事股权信
信托制度集财产转移、财富管理与资产管理等多项功能于一身,具有整合性、灵活性、稳定性和安全性,是一项其他类似制度无法比拟的很好制度。股权信托以股权为桥梁,连接了信托法、公司法、证券法及民法等众多部门法,受托人在处理信托事务过程中,既要遵循信托条款,又要受到信托法、公司法等法律的规制,不同法律之间的碰撞或冲突,造就了股权信托受托人特殊的法律地位,也令受托人不得不面临多重角色、义务及规范之间的冲突。本书探讨了处理该类冲突的一般原理,从信托法和公司法、内部关系和外部关系等维度分析了受托人的定位,并对受托人负有的忠实义务、谨慎义务、公平对待受益人义务和披露义务等受信义务,尤其是各类义务在股权信托中的特殊性作了深入剖析。作为靠前出版的靠前篇股权信托博士论文,本书成果为拟设立或从事股权信
理财治国观,是一种在法治视野下通过“理财”更好地实现“治国”目标的理念,即民主理财、科学理财、法治理财的集大成者,其理论内核是对国家治理语境下财税法本质的高度概括和提炼。从过程的角度来讲,强调理财过程中的合理、合法、合宪;从目的的角度来讲,强调理财目的是为民、为公、为国;从本质的角度来讲,则是强调理财的法治性、现代性、公开性和公共性。这种治国理念的提出,体现了国家治理模式的创新,为化解我国新时期的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提供了具有启示性的思路。
信托制度集财产转移、财富管理与资产管理等多项功能于一身,具有整合性、灵活性、稳定性和安全性,是一项其他类似制度无法比拟的很好制度。股权信托以股权为桥梁,连接了信托法、公司法、证券法及民法等众多部门法,受托人在处理信托事务过程中,既要遵循信托条款,又要受到信托法、公司法等法律的规制,不同法律之间的碰撞或冲突,造就了股权信托受托人特殊的法律地位,也令受托人不得不面临多重角色、义务及规范之间的冲突。本书探讨了处理该类冲突的一般原理,从信托法和公司法、内部关系和外部关系等维度分析了受托人的定位,并对受托人负有的忠实义务、谨慎义务、公平对待受益人义务和披露义务等受信义务,尤其是各类义务在股权信托中的特殊性作了深入剖析。作为靠前出版的靠前篇股权信托博士论文,本书成果为拟设立或从事股权信
信托制度集财产转移、财富管理与资产管理等多项功能于一身,具有整合性、灵活性、稳定性和安全性,是一项其他类似制度无法比拟的很好制度。股权信托以股权为桥梁,连接了信托法、公司法、证券法及民法等众多部门法,受托人在处理信托事务过程中,既要遵循信托条款,又要受到信托法、公司法等法律的规制,不同法律之间的碰撞或冲突,造就了股权信托受托人特殊的法律地位,也令受托人不得不面临多重角色、义务及规范之间的冲突。本书探讨了处理该类冲突的一般原理,从信托法和公司法、内部关系和外部关系等维度分析了受托人的定位,并对受托人负有的忠实义务、谨慎义务、公平对待受益人义务和披露义务等受信义务,尤其是各类义务在股权信托中的特殊性作了深入剖析。作为靠前出版的靠前篇股权信托博士论文,本书成果为拟设立或从事股权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