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是为了促进机关、 和大型企业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法律制定的条例。
为了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加强对预算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保障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根据宪法,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是为了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巩固和发展国有经济,加强对国有资产的保护,发挥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进一步搞好国有企业,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发展和壮大国有经济,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制定《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适用《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预算法》是财政税收领域的大法,不仅涉及到我国聚财、用财、生财的各个方面,而且关系到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分配关系,关系到中央和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因而修改《预算法》广为人民群众和社会各阶层、各方面所关心瞩目,这次修订《预算法》主要遵循法定原则、完整原则、科学原则、公开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