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解决农村金融供给的不足、增加农民收入的问题,必须回归农村信用社的合作制性质,坚持为社员服务的宗旨,将信用社改造成为真正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已是势在必行,也是我国未来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制度改革的方向。农村信用社必须按照合作制原则来经营和管理,真正办成入股农民所有i、入股农民管理、为入股农民提供优质金融服务,并切实保护入股社员的所有者权益的合作金融组织。
本书共遴选了三十余篇2017年银行法年会的很好论文,既有涉及金融监管领域的,也有涉及金融业务领域的,还有涉及金融消费者保护领域的;大部分是对靠前金融现状的分析和探讨,也有部分论文是对国外金融法规或制度
全书共分为三篇 第一篇:金融衍生工具基本原理,包括第一章、第二章和第三章,主要论述金融衍生工具的概念、特征、类型、功能、源起、对货币传导机制的影响及法律监管的理论基础,它是全书的理论基础和逻辑起点。第
为适应金融市场发展创新的趋势,金融法领域同样需要理论与制度创新。《当代金融法研究(2017年卷)》既收录了学者们对金融法理念更新、金融消费者概念解析等学术思考,也收录了专家们对大数据金融、中央对手方清算等新事物的制度设计。此外,本卷论文还涉及证券法修订、期货法制定、国际金融中心法制环境等热门话题,以及股指期货违法违规、场外市场监管、资产证券化合规等执法问题。总的来看,《当代金融法研究(2017年卷)》力图体现国际金融中心的地缘优势,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积极回应现实问题,着重应用理论研究和实务方案探索。
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环节是经济治理现代化,而宏观调控体系与宏观调控能力现代化是经济治理现代化的根本保证。在当前国内外背景下,本书运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理论与方法,深度思考宏观调控体系和调控能力现代化的要
中国金融司法报告(2018)属于国家法官学院系列培训教材丛书之一,是由国家法官学院组织人力物力编写了《中国金融司法报告》一书,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讲话的研究成果,是对人民法院金融司
股权质押逐渐成为我国主流的融资渠道,其优势在于以不稀释公司控制权为前提,而将其账面的静态股权激活为动态的财务资源。但如果遭遇股价下跌,质押股份就会面临平仓压力,继而公司内部会因之动荡剧烈。所以,股权质
大数据时代,在充分挖掘和发挥大数据价值的同时,解决好数据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等问题刻不容缓。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金融法律研究院和大数据与法制研究中心选取了德国《联邦数据保护法》、加拿大《个人信息保护法》、
将民国时期的审计法律法规做一个梳理,选择其中重要的部分编辑成册,以供审计学人研究参考。并且,为便于读者参考使用,特做以下说明:,我们将按照宪法性文件的规定、审计及相关组织法、审计法及施行细则、审计管理
21世纪之初,优选性的公司作为支配性的制度性力量居于人类活动和地球本身的中心。跨国公司已经潜移默化地改变了优选的投资、生产和经营,改变了当代世界政治和经济的基本结构和运行模式。在其推动下,经济优选化明
后危机时代西方金融系统去杠杆化过程将会持续,金融监管将会更加严格。在这个时期,金融业不仅需要自我调整,而且还面临着来自外部的多重挑战。2008年的金融危机对全球金融监管法律制度的创新提出了诸多新问题,其中如何处置问题金融机构就是其中的重点之一。各国处置问题金融机构的法律方法日益多元,但逐渐强调遵循成本化的原则,处理方法的制度框架也应具备相当的弹性,使得权责机关有较多的选择空间。本书正是以此为出发点,重点探讨了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如何界定金融机构问题化;二是从事前、事中及事后三角度来探讨如何处置的问题;三是探讨问题金融机构处置中,相应的制度究意是建构的,还是尊重自发规律基础上演进型的。
《中国民间金融的规范化发展(2017)》包括当前靠前对于民间金融规范化发展前沿的理论成果。《中国民间金融的规范化发展(2017)》是理论和实务界对民间金融规范化发展前沿的论文集,可以为当前的民间金融提
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环节是经济治理现代化,而宏观调控体系与宏观调控能力现代化是经济治理现代化的根本保证。在当前国内外背景下,本书运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理论与方法,深度思考宏观调控体系和调控能力现代化的要
本书结合律师和咨询团队近百个PPP案例的实战经验,把PPP项目实践中可能遇到的法律、政策、操作指引、规范性文件汇编成册,以PPP项目实施中的四大法律关系即合同法律关系、物权法律关系、公司法律关系、行政
本书共遴选了三十余篇2017年银行法年会的很好论文,既有涉及金融监管领域的,也有涉及金融业务领域的,还有涉及金融消费者保护领域的;大部分是对靠前金融现状的分析和探讨,也有部分论文是对国外金融法规或制度
微金融领域的法律问题研究,在我国还是一个空白,本书以实证为基础,以风险管理为核心,对微金融领域中的担保公司、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科技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各商
搜集整理了现当代(建国以来的审计)涉及有关财政监督、官员监察等活动所产生的审计资料。将新中国建立后(现当代)的审计法律法规做一个梳理,从审计法制史角度选择其中重要的部分编辑成册,以供审计学人研究参考。
当前,我国国内经济结构尚处于调整期,诸多结构性问题尚未解决,制度建设有待完善,又逢外部国际贸易环境日趋严峻,防范地方性债务危机爆发尤显迫切。强力主编的《长安金融法学研究(第9卷)》通过对海峡两岸有关
当今中国正面临着伟大复兴。本书试图拓展、重构金融监管法制基础原理,反思目前金融法学理论困境及传统民商法相对性视角,构建金融监管法制中的金融监管模式、金融契约理论体系、金融商品理论体系、金融法制伦理性规范体系、多元证券化理论体系、资产证券化法制的基础性规则和证券化规则体系等。作者认为,金融监管法制应高度重视整合宏观经济政策,强化以货币政策制定机构为主的宏观审慎监管框架。我国应谨慎面对金融业的“大部制”,构建统合式金融监管与目标式金融监管相结合的双保险模式。金融监管的目标并不是消除资产价格泡沫,即使在通胀极其艰难的时期,重新强化金融法律以使之可以继续发挥原初目的(例如,阻遏金融欺诈、确保金融机构和市场的安全稳定、保护金融消费者等)。人类文明需要关注金融领域的伦理性规范,金融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