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格林斯潘的继任者,本·伯南克面临大萧条以来最严重的金融危机,注定要在美国经济这个大舞台上扮演三个重要角色,即加息运动的终结者、楼市衰落的减震器以及为美国经济列车提供安全保障的巡道工。伯南克成功地扮演了上述三个角色,以自己的方式逐渐获得了市场的信任。 在美联储工作期间,伯南克以善于合作、为人坦诚而深受同事的赞赏。他习惯运用其学术背景和对数据的缜密分析来解决当下的经济问题,然后用非专业人士也能理解的语言让人们了解他的想法,把复杂的经济问题讲得通俗易懂、直截了当。 《金融的本质》一书,即是伯南克以其擅长的通俗、直接的方式,汇集了伯南克关于美联储在应对金融危机时采取的诸多政策背后的金融思想,以及他的金融理念。 《金融的本质》主要分为四部分,内容贯穿了美联储从1914年成立至此
为了预防洗钱活动,维护金融秩序,遏制洗钱犯罪及相关犯罪,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反洗钱法所称反洗钱,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依照本法规定采取相关措施的行为。 为了预防洗钱活动,规范反洗钱监督管理行为和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工作,维护金融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该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下列金融机构:(一)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邮政储汇机构、政策性银行;(二)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
《金融法苑(2013)(总第87辑)》共分为银行实务与法律、基金实务与法律、互联网金融刨新与法律、信用中介研究、信托实务与法律、跨境金融法六部分,具体内容包括: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纠纷的裁判之道——美国、中国案例研究;信托创新的法律风险及其规避——以安信信托与昆山纯高信托纠纷为例等。
本书收录部编人教版教材所有文言诗文篇目,准确翻译课文,你所需要的这本全都有。根据诗文内容手绘漫画,帮助理解文章,提高学习兴趣。为满足日常学习需要,加深对课文内容的理解,特给出准确、条理的教材习题答案,便于课后复习查阅。本书页脚以词条式呈现常见的传统文化知识,课文右栏设有“知识拓展”小栏目,真正实现课内知识到课外能力的迁移。
熊玉莲所*的《场外金融衍生产品法律监管研究》从场外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信息不对称及蕴含的风险出发,以美国为例疏理现有场外金融衍生产品监管的制度性缺陷,探讨场外金融衍生产品监管缺失对本次金融危机的影响以及后金融危机时代各国及国际社会的监管改革,阐述与中央清算、数据报备和交易商有关的场外金融衍生产品监管法律制度。在此基础上,分析我国场外金融衍生产品的发展、监管现状和现有监管的不足,论证我国场外金融衍生产品法律监管框架的构建。
朱国华编著的《从金融危机读解经济法总论》是在认真了解和分析金融危机这种客观经济现象的基础上,从经济法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和基本矛盾入手,依经济法独特的发展轨迹与学术生态,介绍和比较了大量学者对经济法的理解与认识,回顾与整理了学术发展的脉络与成绩,并在此基础上反思与总结了经济法的基础理论,提出了经济法在经济现象中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及使命等一系列独到的见解。书中还系统地读解了经济法学总论,并作出了从金融危机与经济法总论关系角度对经济法学总论学术现状、正在问题与发展方向的思考。《从金融危机读解经济法总论》具有专著、研究生教材和本科生拓展阅读材料的多重属性,适合本科生、研究生和博士生以及有关研究人员和实务工作者参考。
票据法在市场经济里面既是市场自由的法律表现,也是市场秩序的一个重要表现。商法在很多方面结合了市场自由和市场秩序这两个方面,这一特点在证券法和票据法方面表现得尤为突出,因为除了市场自由之外,票据法的一个重大理念就是要保障秩序的稳定。长期以来,我们参加过一些疑难案件的研究讨论,其中大量的是票据权利安全的问题,诸如伪造票据的问题、票据业务中对票据法律理解不够和遵守不严格的问题,还有票据法律规范本身不完善造成的纠纷的问题等。因此,交流学术是建立票据法研究中心的一个重要目的。
民间金融是与官方正规金融相对应的概念,具有存在的必然性与正当性,已达到相当规模。平等金融权已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金融改革的篇章中作出规定,可以预见,民间金融无论是规模,还是参与主体都将获得进一步发展。但是,民间金融复杂多样,尤其是互联网金融具有创新性,法律治理存在很大问题与缺失,影响民间融资的规范、有序发展,也影响金融安全与社会安定。本书将首先对民间金融进行概括介绍,在此基础上,将梳理民间金融的法律规范现状,指出当下民间金融规范存在的问题,接下来,将重点针对不同类型、不同特点的民间金融形式,探讨法律治理的机制与对策。
在中国,金融衍生品市场起步于20世纪90年代,但是,由于1995年“327”国债期货风波的爆发,有关部门紧急叫停了几乎所有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其主要原因就在于当时金融衍生品市场缺乏法律的规制。我国经过了三十几年的市场经济建设,发展金融衍生品市场的整体条件出现了深刻变化,2004年伊始,国务院适时发布了《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发展期货市场和开发金融衍生品的要求。2010年4月16日,筹备多年的股指期货产品经过国务院批准后正式挂牌交易,开创了我国金融衍生品发展的新纪元。我国金融衍生品事业经过市场的风雨洗礼后,各种金融衍生品已经处于新的孕育发展时期,它迫切地需要法律制度对其发展的呵护和管理,因此,对金融衍生品进行法律上的深入研究和学习,具有重大的理论及实践意义。本书在研究
近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我国迅速发展,经过多年的磐涅,已经拥有了法律制度体系雏形,但是由于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法律制度是“舶来品”且发展迅猛,以致实务中未能对不同类型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进行区分对待,并建立系统化的法律制度。 本书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概念入手,追溯了域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类型化的发展历程,剖析其法理属性,提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系内涵统一,外延不断拓展、演化的开放性制度体系。基于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法律制度形成的特殊历史路径,建议在既有的本土法律环境下针对三种类型化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建立牌照化管理的法律制度,根据其外溢性不同将其区分为:对未上市中小企业股权投资的创业投资股权基金、进行产业整合的并购基金、对证券市场上公开交易金融产品组合投资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针对
陈正江编著的《浙江民间金融规范与创新发展的法制保障》结合民间金融的现状提出研究的问题,在论述选题意义的基础上,进而确立本书的主要内容与框架结构。编“民间金融的多维审视”包括“民间金融概述”“民间金融的产生与发展”和“民间金融研究”三章内容。第二编“规范与创新:浙江民间金融发展的法制保障”包括“规范:发展浙江民间金融的法制保障”“创新:发展浙江民间金融的法制保障”和“以法律变革推动浙江民间金融规范与创新发展”三章内容。第三编“浙江民间金融发展法制保障体系”包括“浙江民间信用环境建设”“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中心建设”“民间财富管理中心建设”“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与“浙江民间金融发展的法制保障”四章内容。第四编“浙江民间金融监管与司法”包括“浙江民间金融监管”“民间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