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流通时代的证券犯罪问题研究》以我国证券市场步入全流通时代为背景,撷取了司法实践中频繁发生而又极具理论价值的若干证券犯罪问题作为研究切入点。《全流通时代的证券犯罪问题研究》研究始终站在刑法谦抑原则、行为无价值及形式解释和实质解释相统一的立场,阐释证券犯罪的概念、类型、法益和被害人,剖析证券犯罪行政认定与刑事认定的关系和衔接。主张以因果关系推定规则认定证券犯罪的因果关系。运用部分犯罪共同说,提出共同犯罪罪名确定规则,讨论各类证券犯罪的从犯形态及转化为共同正犯的情形,主张从物理的因果性和心理的因果性入手区分不可罚的中立帮助和可罚的帮助行为。在罪刑法定原则框架内,探讨兜底条款的刑法解释。
《证券交易与监管法律研究》一书,全面地介绍了证券交易与监管的基础性法律问题,对证券交易与监管相关法律问题的研究与实践具有重要参考价值。本书介绍了证券交易制度的基本理论、证券上市制度、证券交易所法律制度、证券公司法律制度等,并研究了操纵市场、内幕交易两种禁止性交易行为,同时介绍了上市公司收购制度、证券登记结算制度,最后对证券监管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地研究。
冯果主编的《证券法(创新思维法学教材)》设置证券发行、证券上市、证券交易、信息披露、上市公司收购等十一章来阐释证券法的基本理论与制度,体系完整,内容丰富。在每章的内容安排中,既有对理论的审思与理解,也有对制度的分析和评判,还添加了丰富的课外阅读资料,以拓展读者的阅读视野。本书的一大亮点是紧扣资本市场的创新发展需要,提炼证券法制的义理和精神,阐释证券法制的理念与制度,分析证券法制的程序与运作。在权衡利弊和探究得失的基础上,本书针对我国证券法制的缺陷提出了诸多富有理论前瞻性和现实可操作性的制度构想。本书阐述明晰到位,深入浅出,注重理论联系实际,适合作为法学专业本科生、研究生、教学研究人员以及证券实务部门工作人员全面学习和研究证券法的读物。
本书根据基金业协会2017年9月份发布的*大纲《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2017 年度修订)》编写,适用于2018年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在本书中为考生提供了多套考试真题试卷和高质量的押题试卷,所有试题均符合*的考纲要求,并附有正确的答案和详细的解析。书中试卷严格依据命题规律排序设计,覆盖考试中的重点、难点,内容权威、措辞严谨、重点突出,是参加基金从业资格考试考生的用书。
信息披露标准是信息披露制度应有价值理念的重要的体现之一,尤其是其中的“重大性”标准更是基础性标准,存在于信息披露制度的各个方面。要保证社会公众对证券发行和交易市场充满信心,首要的是必须让所有投资者尤其是处于信息获取劣势的中小投资者都能及时、公平、准确地获得与发行人有关的重大信息。显然,很好地确立“重大性:”标准自然成为题中应有之义,没有哪个国家和地区要求发行人披露所有信息,面只有对投资者的投资决策或者对证券的市场价格构成有显著影响的“重大”信息才要求披露。“重大性”标准予是成为了界定内幕信息的要点和难点,以什么样的标准确定什么样的信息是“重大”的,即“重大性”的概念是信息披露制度中的一个基础性概念,同时也是内幕交易法律责任制度的一个关键问题。只有信息具有“重大性”,发行
张付标所著的《证券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研究》拟从我国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存在的问题入手,从投资者适当性的内涵、适用范围、法律性质、理论基础等方面展开宏观分析,从投资者适当性制度中证券经营者、投资者、证券监管机构等主体的角度展开具体分析,*后提出构建我国投资者适当制度的建议。
由张红所著的《证券行政法专论》一书从行政法的视角,运用行政法学研究方法,重点探讨我国证券监管实践中面临的若干问题,包括我国证券监管执法模式、证券监管措施、证券监管中的行政备案、证券行政处罚基准、证券行政执法和解、证券领域中的行政处罚与刑罚衔接以及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等问题。
本书从资产证券化运作原理出发,分析资产证券化运作中各个环节的法律问题,研究构建风险防范的法律模型,探讨典型资产进行证券化应用的运作机制以及所适用的现行法律规范。
作者通过总结梳理境内外市场丰富的案例,从法律的角度对证券交易异常情况进行了深入剖析,尝试探讨在日益多元的价值体系下,如何确定证券交易异常情况处置中的主导价值,如何合理分配市场创新动力带来的外部效应和市场组织者的法律责任,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以《证券法》修改为核心的制度完善建议。因而本书具有较强的资料性和实用性,相信能为国内相关研究和证券交易异常情况处置的监管实践提供较好的参考和借鉴。
王萍编著的《证券交易与监管法律研究》全面梳理了证券交易和监管制度,内容包括证券与证券市场、证券交易制度基本理论、证券上市制度、证券交易所法律制度、证券公司法律制度、上市公司收购制度、证券登记结算制度、证券监管法律制度、证券监管机构和证券自律监管。近年来我国证券市场飞速发展,证券衍生产品丰富多样,证券交易规则推陈出新,有关证券交易与监管的制度研究也需要与时俱进。本书的研究范围涵盖当前我国证券市场中存在的各种金融产品、新型的证券投资机构;涉及有关证券交易和禁止 易的诸多域外法制度;洞悉 交易规则和监管政策的变化,是一部与当下证券交易实务紧密结合的著作。 本书适合证券从业人员与高校在读本科生、研究生阅读,也可供证券法立法机构、商事审判机构、证券监督执法机构参考。
《中国证券法律实施机制研究》比较研究了政府监管、民事诉讼、交易场所监管等证券法律实施机制的一般性优劣、在中国实际环境下的表现,以及未来的改进之道。通过这一视角,诸多证券法中的精微理论与实务案例得到了细致分析与结合,为市场约束和国家权力如何在证券市场治理中实现适当的配置提出了新思考。 《中国证券法律实施机制研究》并非关于特定的法律实施机制的专著,也并不试图在深度细致度上大幅超越对特定的法律实施机制的相关专著,而希望在一个较为宏观的证券市场法律环境改善的视角上对比探究不同的法律实施机制在中国具体环境下的成败利钝与发展空间。
本书以金融危机后全球金融监管改革为背景,以融资融券交易监管为研究对象,以我国融资融券交易监管的路径选择与立法完善为落脚点,对融资融券交易监管的法律问题进行了全面、系统的研究。并从构建防范危机的长效机制出发,提出市场准入监管、断路器规则、严格的结算制度以及重大空头头寸的信息披露制度的组合可以作为融资融券交易监管的长效机制。
《中国证券法律实施机制研究》比较研究了政府监管、民事诉讼、交易场所监管等证券法律实施机制的一般性优劣、在中国实际环境下的表现,以及未来的改进之道。通过这一视角,诸多证券法中的精微理论与实务案例得到了细致分析与结合,为市场约束和国家权力如何在证券市场治理中实现适当的配置提出了新思考。 《中国证券法律实施机制研究》并非关于特定的法律实施机制的专著,也并不试图在深度细致度上大幅超越对特定的法律实施机制的相关专著,而希望在一个较为宏观的证券市场法律环境改善的视角上对比探究不同的法律实施机制在中国具体环境下的成败利钝与发展空间。
我们之所以要善待市场投资者,首要的原因在于只有善待投资者才能鉴定投资者的投资信念,而良好的投资者信心是保持中国政权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前提。另一个原则则在于,保护证据投资者是证券市场建立和发展的根本目的。证券市场固然有帮助企业实现社会融资的功能,但任何国家的证券市场都不能也不应该将融资作为制度设计的根本目的甚至是专享目的,更不能将证券沦为企业圈钱的场所和工具。 只有真正体现保护和善待投资者的证券法才能称之为良法,也只有真正满足了投资者利益要求的证券发才会具有鲜活的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