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法信息披露导论》是证券法学专家郭锋教授长期致力于资本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研究的最新力作。该书全面构建了资本市场信息披露理论框架,详细阐释了信息披露主要制度,包括信息披露价值功能、信息披露学说、信息披露规则、信息披露类型、自愿披露与安全港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违反信息披露规范的民事责任;同时,对信息披露主要文件类型和证监会制定的格式准则进行了介绍,对信息披露的政府监管、自律监管,人民法院审理虚假陈述民事纠纷案件的司法实践问题,从理论上进行了系统总结和分析。
冯果主编的《证券法(创新思维法学教材)》设置证券发行、证券上市、证券交易、信息披露、上市公司收购等十一章来阐释证券法的基本理论与制度,体系完整,内容丰富。在每章的内容安排中,既有对理论的审思与理解,也有对制度的分析和评判,还添加了丰富的课外阅读资料,以拓展读者的阅读视野。本书的一大亮点是紧扣资本市场的创新发展需要,提炼证券法制的义理和精神,阐释证券法制的理念与制度,分析证券法制的程序与运作。在权衡利弊和探究得失的基础上,本书针对我国证券法制的缺陷提出了诸多富有理论前瞻性和现实可操作性的制度构想。本书阐述明晰到位,深入浅出,注重理论联系实际,适合作为法学专业本科生、研究生、教学研究人员以及证券实务部门工作人员全面学习和研究证券法的读物。
《全流通时代的证券犯罪问题研究》以我国证券市场步入全流通时代为背景,撷取了司法实践中频繁发生而又极具理论价值的若干证券犯罪问题作为研究切入点。《全流通时代的证券犯罪问题研究》研究始终站在刑法谦抑原则、行为无价值及形式解释和实质解释相统一的立场,阐释证券犯罪的概念、类型、法益和被害人,剖析证券犯罪行政认定与刑事认定的关系和衔接。主张以因果关系推定规则认定证券犯罪的因果关系。运用部分犯罪共同说,提出共同犯罪罪名确定规则,讨论各类证券犯罪的从犯形态及转化为共同正犯的情形,主张从物理的因果性和心理的因果性入手区分不可罚的中立帮助和可罚的帮助行为。在罪刑法定原则框架内,探讨兜底条款的刑法解释。
本书首次披露了中国概念股应战美国证券集体诉讼详情。作者历时六年,凭借着严谨的治学精神,在厚重而繁杂的法律文档中抽丝剥茧,以写实的手法,从财经和法律专业的角度,向读者深度展示了十五家在美上市中国公司的遭遇和应对证券集体诉讼的详细情况。 通过阅读一个个鲜活的案例,读者不仅能够全面了解案件爆发的过程和具体原因、原告的指控内容、被告的应对策略和关键抗辩、法院的分析和裁决、某些案件和解赔偿的情况等关键信息,还能身临其境般地感受原被告双方激烈的博弈和对抗过程。同时,本书对中国企业赴美上市历程、美国证券集体诉讼基本情况以及近年来美国重大证券集体诉讼案件详情的介绍,也将有助于读者更加深入地理解相关内容。
本书从美国有关证券欺诈判例中撷取了十几个经典判例进行了编译,主要涉及内幕交易和虚假陈述这两种普遍的证券欺诈情形。在判例筛选过程中,编译者着重考虑了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即重大性、主观故意与因果关系等要件,高度重视了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并结合证券市场的特殊性,对集团诉讼给予了相当关注。尽管这一编译项目的原本目的是通过解读美国法上的证券欺诈民事责任为我国反证券欺诈立法和司法提供比较法资料,但我们认为这些判例对于教学研究工作、法律实务工作同样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有鉴于此,我们将其公开出版,与读者共同分享这一成果。
《证券欺诈规制实证研究》采用了实证研究和比较研究的方法,实证统计和比较分析了2001年至2014以来我国证券市场上发生的证券欺诈案件,包括行政案件、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尤其是中国证监会网站(www.csrc.gov.cn)上公布的自2001年以来至2014年5月31日的517份行政处罚决定书进行实证研究(期货案件除外),并按照欺诈种类进行了细致的分析。为了拓宽视野,研究不再局限于我国大陆发生的案例,而是研究美国、我国台湾地区和香港地区的案例,通过国际比较,对我国大陆相关制度的完善提供有益的借鉴。
《证券监管法论》以经济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的基本理论为指导,立足我国证券监管法律制度的发展历史与现状,从宏观理论和具体制度两个层面对证券监管法律制度进行了系统而深入的探讨。本书在理论上为建立较为完备的证券监管法理论体系和制度框架奠定了深厚的基础,在实践中对我国目前正在修订的《证券法》和正在起草的“上市公司监管条例”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与此同时,本书对中国证监会等政府监管机构和证券业协会、证券交易所等自律监管机构规范日常监管行为具有参考和指导作用,对证券市场其他主体更好地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也具有重要指导意义。《证券监管法论》对于我国证券法的现实立法,在精准度上具有重要的理论指导意义和实用价值,对正在起草的《上市公司监管条例》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同时,对目前正在修订的《证券法
本书以金融危机后全球金融监管改革为背景,以融资融券交易监管为研究对象,以我国融资融券交易监管的路径选择与立法完善为落脚点,对融资融券交易监管的法律问题进行了全面、系统的研究。并从构建防范危机的长效机制出发,提出市场准入监管、断路器规则、严格的结算制度以及重大空头头寸的信息披露制度的组合可以作为融资融券交易监管的长效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释法典”丛书是我社集数年法规编撰经验,创新出版的大型实用法律工具书。本套工具书不仅全面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成果,而且秉承权威、实用的理念,相信能够成为广大读者理解、掌握、适用法律的*工具书。本套工具书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主线,结合日常司法实践领域确定分册。本书为证券分册,收录我国证券方面常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文件。
《证券法苑(第十三卷)》包括如下栏目:公司治理共收录了5篇文章;*市场共收录了5篇文章;内幕交易共收录了5篇文章;制度评析共收录了4文章;监管执法4篇文章。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期货法规汇编》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编辑,法律出版社出版发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期货法规汇编》1992年、1993年为合订本,1994至2002年按年度编辑。从2003年起,改为每半年出版一辑,其中上卷本收录每年1至6月公布的法规,下卷本收录每年7至12月公布的法规。本辑为2013年下卷本。 三、本辑《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期货法规汇编》共收录50件法规。其中法律1件,行政法规、法规性文件9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32件,司法解释1件,其他部委发布的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7件。 四、本辑《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期货法规汇编》按下列顺序编排:1.法律;2.行政法规、法规性文件;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4.附录。其中,第3大类按照综合、证券、
信息披露标准是信息披露制度应有价值理念的重要的体现之一,尤其是其中的“重大性”标准更是基础性标准,存在于信息披露制度的各个方面。要保证社会公众对证券发行和交易市场充满信心,首要的是必须让所有投资者尤其是处于信息获取劣势的中小投资者都能及时、公平、准确地获得与发行人有关的重大信息。显然,很好地确立“重大性:”标准自然成为题中应有之义,没有哪个国家和地区要求发行人披露所有信息,面只有对投资者的投资决策或者对证券的市场价格构成有显著影响的“重大”信息才要求披露。“重大性”标准予是成为了界定内幕信息的要点和难点,以什么样的标准确定什么样的信息是“重大”的,即“重大性”的概念是信息披露制度中的一个基础性概念,同时也是内幕交易法律责任制度的一个关键问题。只有信息具有“重大性”,发行
本书收集和整理与我国《证券法》每个法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司法判例等,以注释的方式逐一解释法条。本书不仅适合法学院学生在学习证券法时作为参考书、在复习准备参加司法考试的辅导书,而且也适合从事实务工作的法官、律师以及公司法务人员在处理证券法相关问题时作为法条检索书。
《证券法学(第四版)》将目前先进的美国证券法的经验与我国证券法制建设的实践相结合,创立了一套与以往出版的证券法书籍完全不同的体系和内容。全书以证券法基本原理为核心,围绕原理层层展开,体系完整而系统,具有清晰的、内在的逻辑联系。从基本原理到民事赔偿责任,本教材始终贯穿着市场经济的基本哲学,提倡贸易自由,市场自我调节为主,政府干预为辅,并在具体制度的介绍与设计上体现出来。因此,在写作基调和指导思想上本书也有重大的突破。 本次修订主要是基于第三版(2011年)以来的众多变化。
本书以股权投资全流程为主线,依次深入分析了股权设计、股权转让和收购、股东权利与公司治理、股权激励、个体企业权益及份额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环节的风险易发和易混淆的共50个法律精要问题。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①公司章程与股东协议的效力比较 ②公司章程的个性化设计空间 ③信托视角下同股不同权之股权转让及其法律后果 ④股东协议退股的可行性及路径研究 ⑤股权转让中浮出之债的处理技巧 ⑥亏损情形下债转股的操作模式 ⑦股东查账权与核帐权之比较 ⑧上市公司反收购的章程条款的解析与运用 ⑨PE优先权与中国法律土壤的适应性 ⑩资管计划的法律属性及其影响
近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我国迅速发展,经过多年的磐涅,已经拥有了法律制度体系雏形,但是由于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法律制度是“舶来品”且发展迅猛,以致实务中未能对不同类型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进行区分对待,并建立系统化的法律制度。 本书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概念入手,追溯了域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类型化的发展历程,剖析其法理属性,提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系内涵统一,外延不断拓展、演化的开放性制度体系。基于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法律制度形成的特殊历史路径,建议在既有的本土法律环境下针对三种类型化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建立牌照化管理的法律制度,根据其外溢性不同将其区分为:对未上市中小企业股权投资的创业投资股权基金、进行产业整合的并购基金、对证券市场上公开交易金融产品组合投资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针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期货法规汇编》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编辑,本辑共收录71件法规。其中法律1件,行政法规、法规性文件7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39件,司法解释4件,其他部委发布的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20件。本辑《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期货法规汇编》按下列顺序编排:1.法律;2.行政法规、法规性文件;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4.附录。其中,第3大类按照综合、证券、信息披露规范类分类编排,证券篇中按照发行类、市场交易类、机构类、上市公司类、非上市公众公司类编排,各类别依次按颁布时间顺序排列。
本书旨在研究 区分原则在股权转让中的适用 。其中,章论述了区分原则的法律内涵,指出其应有之义为 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的区分 ;第二章论述了区分原则在股权转让中适用的可行性,指出股权转让也存在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的区分;第三章至第五章研究了区分原则在股权转让中适用的三种情形,指出区分原则有助于解释公司法律制度中的 股权转让审批规定 、 股东优先购买权规定 和 股份禁售期规定 。
*作为一种金融契约,同时也是*是一种有价证券,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直接向社会借债筹措资金时,向投资者发行,同时承诺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具有法律效力。*购买者或投资者与发行者之间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发行人即债务人,投资者(*购买者)即债权人。*融资本成本低,所筹集资金属于长期资金,*筹资的范围广、金额大,是企业融资*手段之一。本书为*发行与承销业务提供了全面系统的业务介绍和操作指引。
《证券法学》在法律学科理论中属于相对新颖和跨学科的专业门类,无论对法学、金融学、经济学、财经学、管理学等都有涉猎,这是因为证券法所规制的资本市场居于所有市场的前沿高端,其不仅包含了对资本及其资本市场丰厚内容和诡谲多变的特点的探讨,也论述了现代法治政府监管和引导市场能力及其规制方略的内涵与结构。 为了保障我国资本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强有力的政府监管必不可少。有市场交易活动就必须有市场规制及其监管,市场交易也只有在科学的监管之下才能有效运行。由于资本市场相对于其他类型的市场而言具有更多的不确定性和投机性,因此,更需要通过不断完善 游戏规则 的方式,即建立体系严密,内容科学的证券法律体系,打造公开、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 本书阐释了证券法的基本原则和具体规范制度的法理渊源和适用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