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法学(第四版)》将目前先进的美国证券法的经验与我国证券法制建设的实践相结合,创立了一套与以往出版的证券法书籍完全不同的体系和内容。全书以证券法基本原理为核心,围绕原理层层展开,体系完整而系统,具有清晰的、内在的逻辑联系。从基本原理到民事赔偿责任,本教材始终贯穿着市场经济的基本哲学,提倡贸易自由,市场自我调节为主,政府干预为辅,并在具体制度的介绍与设计上体现出来。因此,在写作基调和指导思想上本书也有重大的突破。 本次修订主要是基于第三版(2011年)以来的众多变化。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期货法规汇编》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编辑,法律出版社出版发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期货法规汇编》1992年、1993年为合订本,1994至2002年按年度编辑。从2003年起,改为每半年出版一辑,其中上卷本收录每年1至6月公布的法规,下卷本收录每年7至12月公布的法规。本辑为2013年下卷本。 三、本辑《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期货法规汇编》共收录50件法规。其中法律1件,行政法规、法规性文件9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32件,司法解释1件,其他部委发布的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7件。 四、本辑《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期货法规汇编》按下列顺序编排:1.法律;2.行政法规、法规性文件;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4.附录。其中,第3大类按照综合、证券、
本书理性地分析了信贷资产证券化在我国重启后出现的种种矛盾,如金融隐私权保护与证券信息披露的对立、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之间的博弈、信贷资产证券化中争端解决方式的多样与统一,等等。研究这些矛盾关系的博弈与动态平衡,抓住现实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探寻整合冲突的法律制度安排,是本书的主要内容与鲜明特色。独特的研究视角使本书在同类研究中独树一帜,具有理论的创新价值和实践的指导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分类法典”系列,是法律出版社应社会各界对权威法律法规汇编以及在实践中如何具体应用法律的需要,精心编纂的一套应用型法规工具书。本套图书兼具权威性和应用性两大特点,是超越目前市场上常规工具书的创新产品。2014年10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本次再版结合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分类法典的专题和种类,增补和修订了上一版出版后公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以及常用的部门规章,并对导读、参见、条文注释、文书范本和典型案例等内容进行了更新和补充。
本书旨在研究 区分原则在股权转让中的适用 。其中,章论述了区分原则的法律内涵,指出其应有之义为 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的区分 ;第二章论述了区分原则在股权转让中适用的可行性,指出股权转让也存在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的区分;第三章至第五章研究了区分原则在股权转让中适用的三种情形,指出区分原则有助于解释公司法律制度中的 股权转让审批规定 、 股东优先购买权规定 和 股份禁售期规定 。
资本市场作为现代金融市场重要的组成部分,在各国经济发展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其中股票市场与*市场已发展成为资本市场的核心部分。 各国政府都对资本市场采取了必要的监管。自1993年起,中国股票发行监管制度经历了从审批制到核准制的一系列制度变化。综观中国股市20多年的发展历程,有两个明显的特征交织在一起,一是政府对股票市场的管制和干预,二是市场化改革方向不变且进程加快。但二者之间的边界不清导致政府对于股票发行的监管具有了双重后果:它既是促进中国证券市场飞速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又是导致市场制度性和结构性缺陷的根源。由顾连书编著的这本《中国股票发行监管制度变迁研究》以中国股票发行监管制度的制度变迁作为研究对象,以期为进一步推动中国股票发行监管制度市场化转型提出有益的建议。
《证券法苑(第十二卷)》包括如下栏目:公司治理共收录了5篇文章;*市场共收录了5篇文章;内幕交易共收录了5篇文章;制度评析共收录了4文章;监管执法4篇文章。
冯果主编的《证券法(创新思维法学教材)》设置证券发行、证券上市、证券交易、信息披露、上市公司收购等十一章来阐释证券法的基本理论与制度,体系完整,内容丰富。在每章的内容安排中,既有对理论的审思与理解,也有对制度的分析和评判,还添加了丰富的课外阅读资料,以拓展读者的阅读视野。本书的一大亮点是紧扣资本市场的创新发展需要,提炼证券法制的义理和精神,阐释证券法制的理念与制度,分析证券法制的程序与运作。在权衡利弊和探究得失的基础上,本书针对我国证券法制的缺陷提出了诸多富有理论前瞻性和现实可操作性的制度构想。本书阐述明晰到位,深入浅出,注重理论联系实际,适合作为法学专业本科生、研究生、教学研究人员以及证券实务部门工作人员全面学习和研究证券法的读物。
本书对股权转让领域的法律纠纷进行有针对性的细分,从中归纳、提炼各类纠纷的裁判规则与适用标准,并对裁判规则进行深入阐释,裁判规则之后则是与之相关的指导案例,且与同类书不同的是,本书的案例部分将只提供案例标题,具体内容通过扫描二维码阅读,使得本书可以将更多的内容和空间放在裁判规则的提炼与阐释上,大大增强了本书的价值。
本书从美国有关证券欺诈判例中撷取了十几个经典判例进行了编译,主要涉及内幕交易和虚假陈述这两种普遍的证券欺诈情形。在判例筛选过程中,编译者着重考虑了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即重大性、主观故意与因果关系等要件,高度重视了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并结合证券市场的特殊性,对集团诉讼给予了相当关注。尽管这一编译项目的原本目的是通过解读美国法上的证券欺诈民事责任为我国反证券欺诈立法和司法提供比较法资料,但我们认为这些判例对于教学研究工作、法律实务工作同样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有鉴于此,我们将其公开出版,与读者共同分享这一成果。
本书收集和整理与我国《证券法》每个法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司法判例等,以注释的方式逐一解释法条。本书不仅适合法学院学生在学习证券法时作为参考书、在复习准备参加司法考试的辅导书,而且也适合从事实务工作的法官、律师以及公司法务人员在处理证券法相关问题时作为法条检索书。
《证券法苑》是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主办的法学学术集刊。本卷为总第九卷,包括如下栏目:「理论前沿」「热点追踪」「市场观察」「制度评析」「市场监管」「证券司法」「域外法制」。
《德国证券法律汇编》汇编了德国资本市场七部基本法律:《有价证券交易法》、《交易所法》、《有价证券保管与购买法》、《有价证券收购法》、《有价证券招股说明书法》、《有价证券销售说明书法》、《存款保护和投资人赔偿法》。这七部法律构成了德国证券市场的基本制度框架。 《有价证券交易法》于1998年9月颁布,近一次2011年7月对部分条款进行了微调。较大的修改是在2009年7月,主要是配合将《欧盟金融工具市场指令》(Market in Financial Instruments Directive of the European Union,MiFID)转化为德国国内法而修订相关条文,特别是配合落实欧盟《反市场滥用指令》与《上市公司透明指令》,修改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规范,包括持股申报通知中有关持股比例、通知期间等条款,修订后全文分为13章共47条。主要内容包括:适用范围及定义、内幕监控、
信息披露标准是信息披露制度应有价值理念的重要的体现之一,尤其是其中的“重大性”标准更是基础性标准,存在于信息披露制度的各个方面。要保证社会公众对证券发行和交易市场充满信心,首要的是必须让所有投资者尤其是处于信息获取劣势的中小投资者都能及时、公平、准确地获得与发行人有关的重大信息。显然,很好地确立“重大性:”标准自然成为题中应有之义,没有哪个国家和地区要求发行人披露所有信息,面只有对投资者的投资决策或者对证券的市场价格构成有显著影响的“重大”信息才要求披露。“重大性”标准予是成为了界定内幕信息的要点和难点,以什么样的标准确定什么样的信息是“重大”的,即“重大性”的概念是信息披露制度中的一个基础性概念,同时也是内幕交易法律责任制度的一个关键问题。只有信息具有“重大性”,发行
实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政府*市场呈现出跨越式的发展,在宏观调控、资金配置、价格形成和风险管理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正在成为社会融资体系中的重要支柱。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政府*相关法律存在着滞后、零散、缺乏协调等问题。向东著的《中国政府*法律制度研究/决策参考》通过全面比较和分析国际证券市场,特别是发达国家政府*的立法与监管模式,借鉴和吸收国际*市场的成功经验,从中央政府*法律制度、地方政府*法律制度、国际主权*法律制度三个层面着手进行分析和阐述,提出了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立法的构想。
*作为一种金融契约,同时也是*是一种有价证券,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直接向社会借债筹措资金时,向投资者发行,同时承诺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具有法律效力。*购买者或投资者与发行者之间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发行人即债务人,投资者(*购买者)即债权人。*融资本成本低,所筹集资金属于长期资金,*筹资的范围广、金额大,是企业融资*手段之一。本书为*发行与承销业务提供了全面系统的业务介绍和操作指引。
2017年4月28~29日,与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在上海联合举办主题为 新理念新使命新变革证券法修改与中国资本市场法治建设 的2017年年会。在历次年会上,研究会的各位理事、证券法学界和实务界的参会代表均提交了精心准备的论文,为我国证券法治建设积极建言献策,有力推动了我国证券法治的进步,为证券法的修改和完善贡献了智慧和力量。每次年会后,研究会均将会议论文汇编成册,公开出版,与知识界、实务界、社会公众分享与会者的理论观点。但以前出版的年会论文集,主要反映当年的年会主题,书名不一致,不能很好地形成证券法学研究会的学术品牌,也不利于读者、研究者进行较为系统的文献收集、整理与参考。鉴于此,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研究决定,从2014年开始,将每年的年会论文统一编入书名为《证券法律评论》的连续出版物中。现在呈现给读者
《新基金法学习辅导读本》具有如下特点: 一是参与《新基金法学习辅导读本》编写的同志具有较为丰富的基金监管工作经验,并且全程参与了基金法的修订工作。编写者大量参考立法文献和资料,结合实践做法和监管要求,对修订内容、背景情况、修改理由、争议焦点,以及具体理解和适用加以全面介绍和深度剖析,力争准确地反映立法原意、展现立法原味。 二是以专题的形式阐释新修订的相关基金法律制度,尽可能展示法律修订的系统性。《新基金法学习辅导读本》没有对新基金法的每个条款逐条进行解释,而是立足于对历史脉络、逻辑联系和总体安排进行深入分析。从编写体例来看,《新基金法学习辅导读本》针对基金法修订涉及的几个重点、热点问题分别进行了阐释和分析:首先全面介绍新基金法修订的背景、原则和重要意义,随后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