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经济的新特点深刻地影响了企业的竞争环境和竞争行为,同时对现有的竞争规则和反垄断法也造成了很大的冲击。反垄断法在新经济时代仍有其存在价值,但反垄断法也要适应新的经济形势做出适当的调整、修正和发展。在新经济的冲击下,反垄断法的规制原则、规制重心、政策目标等均悄然发生了变化。我们应充分考虑新经济所带来的新的事实情况和新的问题,谨慎适用反垄断法,反垄断规则应同变化的环境相适应。
新经济的新特点深刻地影响了企业的竞争环境和竞争行为,同时对现有的竞争规则和反垄断法也造成了很大的冲击。反垄断法在新经济时代仍有其存在价值,但反垄断法也要适应新的经济形势做出适当的调整、修正和发展。在新经济的冲击下,反垄断法的规制原则、规制重心、政策目标等均悄然发生了变化。我们应充分考虑新经济所带来的新的事实情况和新的问题,谨慎适用反垄断法,反垄断规则应同变化的环境相适应。
本文采用奥地利学者威尔勃格的“动态系统”理论,提出应综合考虑如下因素并考虑因素之间的相互影响,很终得出结论:各方经营者的利益考量(包括原告所要求保护的利益、被告行为对原告利益的影响、原告采取避免损害措
反垄断法法益,简而言之,即为反垄断法所应保护的利益。对其展开深入研究,不仅可以揭反垄断法文本规范之长短、明反垄断法实施之利弊,更期消弭反垄断立法之不足、引导反垄断法之合理实施,继而维护良性有序的竞争格局和市场环境。为此,金善明编著的《反垄断法法益研究--范式与路径》以反垄断法法益为主线,以理论前提和制度环境为视角探究其生成基础,力求厘清其边界、框定其结构、发掘其内在功能,并以此为依托构筑和完善反垄断法法益保护机制,《反垄断法法益研究--范式与路径》以确保我国反垄断法得以有效实施、维护市场有序竞争。
新经济的新特点深刻地影响了企业的竞争环境和竞争行为,同时对现有的竞争规则和反垄断法也造成了很大的冲击。反垄断法在新经济时代仍有其存在价值,但反垄断法也要适应新的经济形势做出适当的调整、修正和发展。在新经济的冲击下,反垄断法的规制原则、规制重心、政策目标等均悄然发生了变化。我们应充分考虑新经济所带来的新的事实情况和新的问题,谨慎适用反垄断法,反垄断规则应同变化的环境相适应。
本书通过点面透视对反垄断法的内在功能问题、反垄断法的实施环境问题作了较为深入的研究,对我国竞争法学的理论研究与反垄断法律的实务操作都具有不同程度的指导价值。
我国反垄断法已经生效实施了五年多的时间,反垄断配套立法、行政和司法执法以及执法机构国际交流相继展开。与此同时,我国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怀着极大的热情对反垄断法进行了深入研究,相继成立了一些专业研究机构,涌现了一批具有较高学术水准的科研成果。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会竞争政策与法律专业委员会作为家综合性反垄断法研究团体,汇集了会内外各方的智慧和研究成果编辑出版《中国竞争法律与政策研究报告(2013年)》,这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该研究报告系统总结了我国竞争法律与政策的立法、执法和司法的发展历程和实施现状,详细分析了我国重点行业的竞争状况,综合评述了我国竞争法律的研究成果,密切追踪了全球主要经济体竞争法律与政策的进展。
反垄断法法益,简而言之,即为反垄断法所应保护的利益。对其展开深入研究,不仅可以揭反垄断法文本规范之长短、明反垄断法实施之利弊,更期消弭反垄断立法之不足、引导反垄断法之合理实施,继而维护良性有序的竞争格局和市场环境。为此,金善明编著的《反垄断法法益研究--范式与路径》以反垄断法法益为主线,以理论前提和制度环境为视角探究其生成基础,力求厘清其边界、框定其结构、发掘其内在功能,并以此为依托构筑和完善反垄断法法益保护机制,《反垄断法法益研究--范式与路径》以确保我国反垄断法得以有效实施、维护市场有序竞争。
《行业协会的反垄断法规制》分为四部分,第1部分对行业协会垄断行为的一般理论予以阐释;第二部分对行业协会垄断行为的反垄断法规制问题进行了分类研究;第三部分对美国、欧盟、日本行业协会垄断行为的规制状况进行了考察,并分析、比较了美欧日的规制重点与规制特色;第四部分针对行业协会垄断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了论述。
新经济的新特点深刻地影响了企业的竞争环境和竞争行为,同时对现有的竞争规则和反垄断法也造成了很大的冲击。反垄断法在新经济时代仍有其存在价值,但反垄断法也要适应新的经济形势做出适当的调整、修正和发展。在新经济的冲击下,反垄断法的规制原则、规制重心、政策目标等均悄然发生了变化。我们应充分考虑新经济所带来的新的事实情况和新的问题,谨慎适用反垄断法,反垄断规则应同变化的环境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