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主要是将边沁的《司法证据原理》和威格摩尔的《司法证明原则》置于对有关英美证据著述主流传统进行概览的语境中,对其做一介绍。在书中,作者意图表明,这两本被忽视的著作值得除证据法专家和边沁研究者之外的法律理论家、哲学家以及其他研究者关注。在书中,对这两本书的介绍主要是解释性的而不是批判性的,因为对这两部作品,大部分人不甚熟悉。本书一共四章,章是对边沁和威格摩尔作为主要人物的理性主义传统的发展进行考察;第二章是有关边沁论证据的长篇论文,第三章集中关注威格摩尔的《司法证明原则》,最后一章是对二者的两种理论进行比较。
本书包括15篇文章,主要包括:证据法的理论基础和意义,刑事诉讼的法理和政治基础、证据法、诉讼法和实体法的关系,司法证明的性质,相关性和可采性,证明责任,民事诉讼推定再思考,证明标准与法律分析的局限性,美国证据排除规则,排除规则的困难等内容。
一篇好的代理词,就是一篇案件实务和法学理论表达有机结合的论文。代理词表现的不仅仅是律师对个案的观点,而且展现了律师的法学理论功底、实践经验和逻辑思维能力。本书收录了全国知名诉讼大所---京都律师事务所部分民商事诉讼律师的代理词,辅以简要的案情介绍和代理思路说明,是广大律师学习民商事诉讼、学习代理词写作的实用教材。
本书包括15篇文章,主要包括:证据法的理论基础和意义,刑事诉讼的法理和政治基础、证据法、诉讼法和实体法的关系,司法证明的性质,相关性和可采性,证明责任,民事诉讼推定再思考,证明标准与法律分析的局限性,美国证据排除规则,排除规则的困难等内容。
《民事诉讼法要论》是台湾民事诉讼法学者杨建华教授,积累20多年的教学经验,整理民事诉讼教学中可能有争议的问题,形成专论。本书在台湾民诉法教学中影响很大,杨教授的学术观点在台湾民诉法学界亦占有重要地位,正值明年大陆民诉法进行大修,本书的出版对大陆民事诉讼法业内学者产生的影响,也填补了大陆引进台湾法学作品涉及民事诉讼法学领域的空白。 《民事诉讼法要论》由元照出版公司授权出版大陆简体字版。
王敏远先生的《一个谬误两句废话三种学说--对案件事实及证据的哲学历史学分析》收录的六篇理论研究论文著作,是集其十年刑事证据法研究之精华,主要采用科学的研究方法和批判的行文风格,对刑事诉讼中的事实和证据问题进行探讨,并就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问题展开深入研究,在批判盛极一时的客观真实说、法律真实说的基础上提出了对我国刑事证据制度完善的设想,即科学的刑事证明标准理论。本书大量引用哲学家、史学家及相关科学的经典论述,资料详实,论点明确,为我国刑事诉讼法学、刑事证据法学的理论研究和发展有深远的意义。
《行政证据在刑事诉讼中使用问题研究》针对困扰实务界与理论界已久的行政证据与刑事证据衔接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重点研究在《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背景下的行、刑证据衔接的理论背景、使用要件、衔接机制和法律责任。全书以"理论--规则--责任"为主线对行政证据与刑事证据衔接问题进行充分了研究,可资实务界人士参考,也可供对此研究主题有兴趣的研究者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