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阐述了民行交叉案件及其解决机制的理论基础,在对国内外民行交叉案件审判模式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比较分析的基础上,设计了民行交叉案件 附带审理 制度,强调建立 附带审理 制度的积极意义和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即当事人意思自治与司法权相结合原则、先决问题个案处理原则、公共利益小损害原则、司法终解决原则以及司法权与行政权均衡的指导思想。同时,提出了完善民行交叉案件 附带审理 模式的具体建议,即以 诉的声明 确定案件性质、以 指定管辖 突破管辖限制、以 行使释明权 合并新的诉、以 文书间渗透 关联相关裁判等。本书从司法实践出发,结合《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针对如何实现民行交叉案件的科学立法、公正司法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建议,以期为我国民行交叉案件的审判工作提供借鉴。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印发的国家监察委员会管辖规定,明确了监察委员会对职务犯罪案件的管辖范围。为帮助广大公职人员特别是纪检监察干部更加全面、深入地学习理解监察法精神,正确贯彻落实规定,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出台的司法解释等相关规定,整理了 88 种职务犯罪的追诉标准,对尚未有具体追诉标准的罪名提出了参考意见,编写了本书。本书从贪污贿赂犯罪、滥用职权犯罪、玩忽职守犯罪、徇私舞弊犯罪、重大责任事故犯罪、公职人员其他犯罪等六个方面对 88 种职务犯罪追诉标准进行了汇总梳理,列出了职务犯罪追诉的法律依据,摘编了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的指导性和针对性,既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职提供参考,也是广大公职人员学习的有益辅导。
《试点改革与刑事诉讼制度发展》从中国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变迁中的刑事诉讼地方性试点改革现象入手,通过对其总结与分析,从而揭示其对刑事诉讼立法的影响,探讨刑事诉讼立法如何回应司法机关的试点改革,并从经验层面归纳中国刑事诉讼立法变迁的变革路径、总体特点、实际成效以及内在局限,进而提出并论证中国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路径选择,实现学术与实践的有机结合。
亮点一 多元化、宽角度、高层次的内容剖析。 新文件:结合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和*人民法院*文件,本书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进行了法律和政策解读,并对负责人如何做好出庭应诉工作进行了指导。大数据:本书通过对已公开的行政案件数据和行政裁判文书进行大数据分析,在此基础上总结提炼了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全面"解剖"了违法行政行为表现形式及主要行政机关败诉情况和原因分析。 亮点二应用性强,受众面广,知行合一的经验成果。 全书坚持依法行政与行政管理实践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政策与法律相结合,条文与案例相结合,问题与数据相结合。本书既适合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和提升出庭应诉能力,也适合行政机关对照总结执法存在的问题,提升行政执法单位尤其是一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对于公民依法维权和
本书围绕人身损害赔偿相关法律实际纠纷,依据主题内容划分为综合、产品侵权损害赔偿纠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学生伤害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七大部分。选取纠纷实例,收录与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相关的核心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等法律文件,并按照法律效力等级进行合理编排,基本涵盖了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所涉及的主要法律依据。配以重点法律条文解读、文书范本、实用图表等实用内容,便于读者更好的参与法律实践活动。
继《法院体制改革研究》(2003年)、《民事证据开示制度研究》(2005年)之后,这是我所写的第三本学术专著。 “审判终极性:路径与体制要素”一一这个题目下的写作是在近年来我对于我国民事纠纷解决总体状况、纠纷解决方式间关系、诉讼活动的体制要素观察与思考的推动下进行的。 在这本书中,我提出两个基本概念:审判终极性、审判终极的协力纠纷解决机制。 “审判终极性”一词表达的是一种可欲的价值追求。审判终极在我国并非诉讼原则,也尚未完全构成我国审判的基本特性,目前仅仅是理论探讨,一种学界倡导的可欲的价值追求。“审判终极性”一同比司法终解决原则、司法终极性能更准确地表达出我们正在探索的这种价值追求所处的状态。审判终极性在内涵界定上汲取与融合了关于司法终解决原则、司法终极性界定的合理阐释。审判终极
本书围绕房屋买卖相关法律实际纠纷,依据主题内容划分为房屋买卖纠纷、权属登记纠纷、房地产经纪服务纠纷、房屋建筑质量相关规定、房屋买卖相关税收政策、房屋买卖贷款政策六大部分。选取纠纷实例,收录与房屋买卖纠纷相关的核心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等法律文件,并按照法律效力等级进行合理编排,基本涵盖了房屋买卖诉讼所涉及的主要法律依据。配以重点法律条文解读、文书范本、实用图表等实用内容,便于读者更好的参与法律实践活动。
2012年修改民事诉讼法时,第56条第3款增设了第三人撤销诉讼制度,以期进一步完善对第三人之合法权益的程序保障机制。然而,囿于新制度的初设,其涵射范围尚未明朗,发展模式亦未透彻,运行规则亟待细化。基于此种混沌的制度现状,本书立于司法政策论和解释论的立场,对第三人撤销诉讼制度的理论与实践展开阐述和检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