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分十四个专题,围绕全新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关键问题展开,保留了口语化的表述形式,以 讲 的写作体例,深入浅出地讲述深奥的民事诉讼证据规则,指明民事诉讼实务工作中的技巧。 本书目标着眼于司法实践,侧重实务应用是本书的特色。本书并不仅仅针对民事诉讼证据,对于刑事诉讼证据和行政诉讼证据的运用也有触及,是一本适合律师、法官、仲裁员等法律人阅读的办案参考用书,也适合对证据法有兴趣的法学专业学生以及大众读者阅读。
本书主要内容为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的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法律文件汇编,主要包括: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 、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 、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等。
《诉讼证明过程分析 --民事诉讼真实与事实发现》以民事诉讼新司法解释为中心,分析和比较不同诉讼真实观之异同,对中国学者关于诉讼真实的不同论述及司法实践的立场和判例进行了分析评价。对于诉讼真实与诉讼结构的关系,进行了深度分析;对诉讼证明过程的必要手段——证据调查、自由心证的运用进行比较法的归纳,认为不同制度下的证据运用具有共通规律。 本书认为,职权主义与当事人主义是民事诉讼结构的两个,前者强调法官广泛的证据调查权,但是需要司法资源更多的投入;后者则是法官消极发现事实,能降低国家支付的诉讼成本,但需要良好的律师服务且当事人能支付律师费用。我国司法实践应当取其有利元素,构建中国的合作或协同主义模式,强调民事诉讼中法院(法官)运用职权发挥能动作用,与当事人实现充分地相互沟通与协作。
本书分十四个专题,围绕全新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关键问题展开,保留了口语化的表述形式,以“讲”的写作体例,深入浅出地讲述深奥的民事诉讼证据规则,指明民事诉讼实务工作中的技巧。 本书目标着眼于司法实践,侧重实务应用是本书的特色。本书并不仅仅针对民事诉讼证据,对于刑事诉讼证据和行政诉讼证据的运用也有触及,是一本适合律师、法官、仲裁员等法律人阅读的办案参考用书,也适合对证据法有兴趣的法学专业学生以及大众读者阅读。
民事诉讼法学(第3版)重在阐释中国现行民事诉讼制度的要义和原理,同时观照民事诉讼制度的发展动态和理论评价,结合*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在体例和风格上力求简洁、清晰、突出重点、尊重通说、文字洗炼、逻辑一致。
《社会变革中的民事诉讼(增订版)》将中国民事诉讼置于中国社会变革这一广阔的语境当中,采用法教义学的基本进路,兼用法社会学的研究方法,对中国民事诉讼中的基本问题作了既深刻又合于理性的分析与阐释。书中所涉论题均为民事诉讼和中国法制建设的基本问题。其中,对于民事诉讼中审判资源的分配与管理、民事诉讼程序的分类、庭审中的证明责任等问题,本书均有独到的见解。
临时仲裁制度在中国的探索由来已久,但其理论发展与实践运行却呈断裂状态。对于临时仲裁的本土化,既有理论研究大多未谈及临时仲裁在中国实践中可能遭遇的困境与突破。本书梳理临时仲裁与机构仲裁之界分及比较优势,基于我国自贸区纠纷解决机制的创新与实践,阐述临时仲裁本土化构建的现实必要性与可行性;结合《横琴规则》《最高院意见》对自贸区临时仲裁制度构建的探索历程,以及其中存在的技术性瑕疵与适用难题,分析中国开展临时仲裁机制创新的制度障碍;立足《仲裁法》修改大背景,探讨临时仲裁司法协助制度的本土建构、临时仲裁机构化的破解、临时仲裁与机构仲裁的接轨与融合、临时仲裁的司法救济与司法监督等问题;最后,从宏观、微观层面搭建我国临时仲裁立法的体系与规则,完善临时仲裁的相关配套制度。
我国的改革开放事业已进入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系统工程,它的推进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也仰赖于法学学术研究的发展和进步,需要优秀的法学理论成果的支持。 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从成立至今已经走过了22个春秋。22年来,法学院在师资队伍建设、专业建设、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方面都取得了突出的成绩, 已经发展成为广东省乃至华南地区重要的法学人才培养基地。为了促使法学院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迈上一个新的台阶,培育一批优秀的法学研究人才,产出一批优质的理论研究成果,为国家法治建设尽一点绵薄之力,在中
本书立足于法经济学方法,着力于解释当事人的选择激励,透析以“选择”为主线的当事人行为在具体诉讼决策中存在的规律,试图通过建构若干能有效解释当事人具体诉讼行为变化,提供能够预测当事人行为选择的数理模型。
本书分十四个专题,围绕全新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关键问题展开,保留了口语化的表述形式,以“讲”的写作体例,深入浅出地讲述深奥的民事诉讼证据规则,指明民事诉讼实务工作中的技巧。 本书目标着眼于司法实践,侧重实务应用是本书的特色。本书并不仅仅针对民事诉讼证据,对于刑事诉讼证据和行政诉讼证据的运用也有触及,是一本适合律师、法官、仲裁员等法律人阅读的办案参考用书,也适合对证据法有兴趣的法学专业学生以及大众读者阅读。
本书围绕民商事类案检索从参考和识别两个角度详细阐述类案如何参照、识别和判断,如何检索和适用类案,如何查询、制作类案检索报告以及类案裁判规则出现冲突时如何协调,从而熟练掌握类案检索的技能以及报告的制作方
本书属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李祖军教授主编的契合与超越系列。内容包括:导论、民事诉讼管辖制度之本论、管辖制度比较法研究、民事诉讼中诚实信用原则之正当性、诚实信用原则之规范化具体化、当事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滥用管辖权之分析、法院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滥用管辖、案例指导规范下的恶意民事管辖行为之规制。
本书分十四个专题,围绕全新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关键问题展开,保留了口语化的表述形式,以“讲”的写作体例,深入浅出地讲述深奥的民事诉讼证据规则,指明民事诉讼实务工作中的技巧。本书目标着眼于司法实践,侧重实务应用是本书的特色。本书并不仅仅针对民事诉讼证据,对于刑事诉讼证据和行政诉讼证据的运用也有触及,是一本适合律师、法官、仲裁员等法律人阅读的办案参考用书,也适合对证据法有兴趣的法学专业学生以及大众读者阅读。
本教材系统、准确、精炼地阐释了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原理和基础知识,力求全面反映新理念、新理论。全书共分六编,即理论编、制度编、通常程序编、特殊程序编、民事执行程序编、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编。本教材编写过程中力求全面覆盖教学内容,又注意突出重点。本教材按照本科生民事诉讼法学教学的目的与要求,妥当安排各部分在教材中的权重。对于法学本科教学大纲中的内容,力求写清楚、写透彻、写充分。《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的解释》于2015年年2月4日起施行。这部司法解释被称为是 人民法院有史以来条文多、篇幅长的司法解释,内容为丰富、十分重要的司法解释,人民法院有史以来参加起草部门多、参加起草人员多的司法解释,人民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中适用为广泛的司法解释,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民事诉讼法学是关于民事诉讼正当程序和国家治理的学科,其体系构成是:总论(正当程序原理和民事诉讼基本理论等);总则(基本原则、审判基本制度、法院管辖、当事人、诉讼费用和及时救济等);证明(由谁负责提供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程序(审判程序和执行程序及涉外程序和司法协助)。 江伟主编的《民事诉讼法(第3版)》内容全面、结构合理、论述严谨,是法学专业本科生精品教材。本书第三版根据我国2010年6月~2016年7月颁行和修正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进行修正;根据新近研究成果和实务经验,进行修正。
《台港澳民事诉讼制度(第二版)》是“厦门大学法学院诉讼法学系列”之一,全书共分24个章节,主要对课题作了探讨和研究,具体内容包括法院与管辖、证据制度、上诉审程序、执行程序、当事人制度等。《台港澳民事诉讼制度(第二版)》可供各大专院校作为教材使用,也可供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作为参考用书使用。
1.本书以律师的视角,结合两年来新修正的民事诉讼法实施状况的观察与思考,以及近期新通过的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适用要点做了实务解读,并对于今后民事诉讼法再修改的重点做了立法建议探讨,作者建议:(1)贯穿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以诉权保障为重点,促进司法公正;(2)以发展当事人主义模式为远期目标,在对职权主义模式进行改造的同时,适当强化法官义务,防止司法不作为;(3)以程序本位主义和程序法定主义为基础,完善相关制度和程序设计,重塑司法公信力和司法;(4)充分利用本土资源,借鉴法治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优选立法经验,促进司法制度尽快与靠前接轨;(5)全面清理甄别司法解释,将其合理内容法典化,消除司法解释与立法的冲突。 2.本书主张借力司法改革助推民事诉讼制度的立法完善。目前,以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为标志性纲领的第三
本书以专题的形式对民事诉讼领域的一些焦点、热点及重点问题展开专题研究,力求在内容、体例及研究视角等方面拥有自己的特色,体现学术性、创新性、务实性,注重反映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近期新成果和发展方向。
本书分十四个专题,围绕全新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关键问题展开,保留了口语化的表述形式,以“讲”的写作体例,深入浅出地讲述深奥的民事诉讼证据规则,指明民事诉讼实务工作中的技巧。本书目标着眼于司法实践,侧重实
本书内容涵盖既判力客观范围、诉讼标的、诉权、阐明、部分请求、诉的竞合合并与请求权竞合的关系、管辖规范中的混合规范、第2号指导案例的若干问题、与民诉法关系 密切的法学方法论问题。 该书特色在于:其一,既有对重要概念、规范的深度解析、阐释,也有对“指标性”案例的 、严密的剖析。通过对真实案例的细致解析,澄清社科法学对法教义学的误解。因而有鲜明的教义学特色。其二,致力于研究民事诉讼法上 棘手的一些问题,例如在本土应如何界定诉讼标的、如何确定既判力的客观范围、如何看待既判力时间范围(及其与“吴梅案”的关系)、释明的基本准则何在、既有的诉权说是否真的不分伯仲,在现行法下是否真的没有竞合合并的生存空间等。并且就这些问题都提出了独立见解。其三,既有对民诉法学问题的分析,又有对对相关法学方法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