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条渊源:梳理了新证据规定所有条文的前世今生和发展变化,让您了解每一个法条的起草背景及与相关法条的互动关系;法条精析:从历次起草稿法条表述的增、删、改等文字变动情况着手,进行理论分析,并阐明实务要点
《最高人民法院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由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著
《刑法应用一本通》由江海昌编著
%26nbsp;%26nbsp;《刑法条文释例》是一部系统注释刑法的实用性工具书。该书根据《刑法修正案(十二)》最新修订,以精准性、便捷性、实用性、全面性为原则,主要包括立法变迁·法律法规、
作者从事民事律师工作15年,其间书写了大量民事代理词,从中选出40余篇编成此书。收录本书的代理词具有典型性、代表性,每篇代理词都分为案情简介和民事代理词两部分。为了保护当事人隐私,代理词中涉及的当事人和单位均为化名。本书有助于提升新执业律师办理案件的条理性、严谨性及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同时也为承办法官公正办案提供了有力工具。
《要件事实理论视角下民事案件证明责任分配实证分析》一书以原理、案例、实证分析的模式,重点探讨了各类民事纠纷中的证明责任分配问题。主要包括知识产权纠纷中的证明责任分配实证研究、侵权纠纷中的证明责任分配实证研究、合同纠纷中的证明责任分配实证研究等。全书不同于一般理论专著,采用模式对各类纠纷的证明责任分配进行了详尽论述和分析,具有的创新性,对于相关研究者具有参考和指导价值。
作者从事民事律师工作15年,其间书写了大量民事代理词,从中选出40余篇编成此书。收录本书的代理词具有典型性、代表性,每篇代理词都分为案情简介和民事代理词两部分。为了保护当事人隐私,代理词中涉及的当事人和单位均为化名。本书有助于提升新执业律师办理案件的条理性、严谨性及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同时也为承办法官公正办案提供了有力工具。
作者从事民事律师工作15年,其间书写了大量民事代理词,从中选出40余篇编成此书。收录本书的代理词具有典型性、代表性,每篇代理词都分为案情简介和民事代理词两部分。为了保护当事人隐私,代理词中涉及的当事人和单位均为化名。本书有助于提升新执业律师办理案件的条理性、严谨性及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同时也为承办法官公正办案提供了有力工具。
本书共分为四部分十二章。部分为既判力理论的基础性问题,第二部分为既判力的构成要件和裁判形式,在分析既判力构成要件的基础上,具体探讨了法院的判决、裁定、调解、决定、命令、通知以及仲裁裁决和公证执行证书的既判力问题。第三部分为既判力的范围,以既判力范围的一般理论为指导,分别探讨了既判力的客观范围、既判力的主观范围和既判力的时间范围,并对既判力的范围与诉讼标的进行了具体分析。第四部分为既判力与民事诉讼再审程序,论述了既判力理论与民事诉讼再审程序的关系,探讨了既判力视角下民事诉讼再审程序进一步改革的基本问题。
作者从事民事律师工作15年,其间书写了大量民事代理词,从中选出40余篇编成此书。收录本书的代理词具有典型性、代表性,每篇代理词都分为案情简介和民事代理词两部分。为了保护当事人隐私,代理词中涉及的当事人和单位均为化名。本书有助于提升新执业律师办理案件的条理性、严谨性及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同时也为承办法官公正办案提供了有力工具。
在本书中,作者采用“从内向外看”和“从下往上看”的角度,对中国民事诉讼中的推定问题进行实证研究,取得了一些带有创新性的成果。例如,他提出了广义推定和狭义推定两个概念,提出了法律上推定的类型化模型以及法律上推定标志词的类型化模型;他还对民事推定一律强制性转移客观证明责任的传统观点进行了批判,主张法律上推定效果的二元论,并且针对具体推定规则的效果提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四步确定法。
民事模拟审判是法律实践性教学的重要方式。通过案情分析、角色划分、法律文书准备、预演、正式开庭等环节模拟民事审判的过程,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提高法律文书的写作能力。在各种实践性教学方法中,模拟审判教学法有着无可比拟的优越性。 本书的编者自始至终精益求精,不断追求文字的准确、内容叙述的恰当,字斟句酌,力求。 本书的内容,特别是案例,严格按照修正的《民事诉讼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编写,力求于法有据。 本书适用于法学专业本科生以及拟从事司法实务工作的硕士研究生使用。
作者从事民事律师工作15年,其间书写了大量民事代理词,从中选出40余篇编成此书。收录本书的代理词具有典型性、代表性,每篇代理词都分为案情简介和民事代理词两部分。为了保护当事人隐私,代理词中涉及的当事人和单位均为化名。本书有助于提升新执业律师办理案件的条理性、严谨性及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同时也为承办法官公正办案提供了有力工具。
本书把中国当下司法实践中实际存在的诉前证据收集概括为三种类型,即当事人自行性诉前证据收集、社会性诉前证据收集和国家性诉前证据收集,并分析了各种模式的优缺点。作者认为,要完善中国的诉前证据收集制度,必须创制新的诉前证据收集类型。相对理性的选择是,创新我国现行的“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制度,把时段从诉后延伸到诉前,从而使该项制度发展为当事人既可以在诉讼系属之后又可以在诉讼系属之前申请法院收集证据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