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日,历经数次常委会审议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改通过。此次修正是对1989年的行政诉讼法所做的全面修正,内容丰富,涉及面大,回应社会关注焦点。 主要修订热点如下: 1.扩大了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将“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授权作出行政行为的组织”纳入行政诉讼主体,作为可诉的对象。政府向公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如社会保险、教育、医疗、住房、救助等新型权利,属于可诉的范围。 2. 迫使“民告官”撤诉 严重可追究刑责。针对行政机关以欺骗、胁迫等非法手段迫使原告撤诉的,法院可追究其责任。 3. 让“民告官”审判打破地方保护。经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
《刑事证据法学》以个人独著的形式体现了作者多年来在刑事证据法领域的研究成果,使教科书具有了高端学术含量,体现了思想性、前沿性、实践性。本教材汲取同类教材的经验和精华,同时具有中国当下的问题意识,整合基础理论与前沿问题融为一体,限度地反映刑事证据法学的研究成果。 第二版根据院等部门关于《刑事诉讼法》以及刑事证据法的解释,对全书进行了修订,并增加了不少典型案例。
《行政诉讼新论》主要内容包括:行政诉讼的证据规则、行政诉讼证据概述、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分配与举证期限、人民法院证据的调取与保全规则、行政诉讼证据的质证与认定规则、行政诉讼程序、第一审程序、简易程序等等。
本书对新行政诉讼法分专题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讲解,以期为全体行政审判工作人员和广大行政执法工作者提供一本简明而实用的教材,帮助广大读者从总体上把握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 本书的特点在于:一是将对法律条文原意的解释与修法背景结合起来,使读者不仅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二是将对法律条文的理解与审判实践中的问题结合起来,不仅在“知”的方面对读者有所帮助,而且也力求对其“行”有多益处;三是将对法律条文的解释与相关的法学理论和比较法研究结合起来,为读者理解条文提供理论资料,并有利于读者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思考、研究行政诉讼法领域的有关问题。
实务解读 时间本书视角为实务解读,紧密结合行政诉讼司法实务问题,剖析修改背景及初衷,分析修改实施效果,时间解读《行政诉讼法》修改内容。理解适用 司法疑难专列修改条文所涉及的疑难问题共计76个,援引人民法院司法实务观点及倾向意见,对涉及的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行政复议前置、被告主体确定等问题进行大篇幅归纳汇总,省去读者查找之烦。经典案例 归纳裁判搜集2011年以来经典案例共计93个,每案概括裁判主旨,并根据《行政诉讼法》修改内容予以调整。对比法条 一目了然本书附录新旧法条对照表,同时总结修改内容及关联法规。另外附录《行政诉讼法》完整版本、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等,供读者全方位参考使用。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第三版)》主要以我国行政法治实践和行政法学说为基本研究素材,同时吸收、借鉴了国外行政法学研究的大量成果。本书共分上下两篇共27章,对行政法概念、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主体、行政行为、行政规范行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与征用、行政确认与行政裁决、行政给付玉行政奖励、行政合同与行政指导、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行政程序与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等作出了详细论述。本书既适合作为高等院校法学专业及相关专业的教材,也适合法官、律师等司法界人士使用。
行政诉讼是对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监督,也是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诉讼行为,然而,“民告官”的特点决定了行政诉讼主体的特定性,其中一方必然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这种权利不对等的现实,必然导致在司法实践中存在大量“立案难”“审理难”和“执行难”的问题。如何破解这一局面?行政诉讼又有什么规则?原告如何在行政诉讼中取得胜算?本书从诉讼实务的视角来审视上述问题,分为“主体篇”“期限篇”“管辖篇”“程序篇”“证据篇”“庭审篇”,分析行政诉讼中的重要规则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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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是21世纪行政法学系列教材的一种,重点讲解了行政诉讼区别于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的原理与制度,其目的在于揭示行政诉讼本身的特殊性,帮助学生掌握行政诉讼法的精髓,对行政诉讼理论与制度进行颇有启发性的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