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以根据2017年9月1日第二次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为主体法,就重点条文进行权威注释,并辅以相关指导案例、典型案例裁判要旨,方便读者迅速查看、全面理解、准确掌握条文内容,帮助广大读者学法用法,是学习适用我国仲裁法相关法律制度的实用图书。
本书选取读者学法、用法的常用领域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为主法,并收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相关的法律、部门规章。本书中所收录的法律文件均为现行有效标准文本。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各条附加【条文主旨】,以便读者更好地理解法律规定。同时,本书采用大字排版,提升读者的阅读体验。
本书选取读者学法、用法的常用领域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为主法,并收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本书中所收录的法律文件均为现行有效标准文本。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各条附加【条文主旨】,以便读者更好地理解法律规定。同时,本书采用大字排版,提升读者的阅读体验。
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在国际贸易仲裁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仲裁员名册中拥有大批国际贸易和法律方面的专家,其中中国内地以外的专家(包括外国和港澳台地区)占1/3。从成立至今三十年来,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受理和解决了大量的国际贸易案件。为帮助业界了解国际贸易争议仲裁的原则和实践,早在1995年我们就编辑了《中国国际贸易仲裁案例分析》一书,并由三联书店(香港)有限公司出版;并在1997年编辑“Case Studies of China International Trade Disputes Arbitration”一书,由FT Law Tax Asia Pacific出版,获得了业界的欢迎。在《国际货物买卖典型仲裁案例》中,我们挑选了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近年来就国际贸易案例作出的部分裁决书,供业内人士参考。基于仲裁不公开性的考虑,在《国际货物买卖典
中国法制出版社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用版 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收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全文,就重点条文添加理解与适用、相关条文链接、典型案例索引等注释。其后还附录了与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相关的重要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等配套文件,是学习适用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相关法律制度的实用指导用书。
本书是一部研究仲裁时效与诉讼时效衔接的专著,主要从两种制度的价值理念和规则设计的衔接为研究视角。对商事仲裁时效、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土地承包争议仲裁时效与诉讼时效衔接中的理论问题和实务争议进行研究。本书运用立法比较、理论分析和实务梳理等研究方法,对商事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和土地承包争议仲裁领域中的时效规则设计及适用进行了探讨。在文献中,尚无专门以仲裁时效为研究对象的专著出版。
条文注释——将法律条文中不易理解的关键点加以注释,以帮助读者正确理解与适用法律。 案例解读——用实践中发生的大量生动真实的案例来解读法律,帮助读者深刻领会条文精神,更好地运用法律维护权益。 应用要点——为了帮助读者掌握诉讼中的关键流程,我们列出了各类案件的立案、管辖、证据、裁判等程序性的要点内容,以期加强对进入实质性诉讼阶段的案件的应用指导。
为了总结最近几年出现的新类型案例,指导办案和理论研究,广州仲裁委员会从新类型的仲裁案例中精选出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涵盖了仲裁实践中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公司股权纠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房买卖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等十八类案件。这些案例展现了仲裁裁决形成的思考和推理过程,对仲裁办案的实践和理论研究均有借鉴作用。
《仲裁研究》是广州仲裁委员会创办的一份主要研究仲裁理论与实务问题的学术期刊,面向全国公开发行,旨在为外法学界、仲裁界的专家、学者们提供一个交流的平台。《仲裁研究(第34辑)》,内设探索与争鸣、国际商事仲裁、仲裁实务、时代与仲裁4个栏目。
本书试图将仲裁机构的法律地位、仲裁机构的行政化、仲裁协会的建立、仲裁机构内部各种关系的理顺这些问题纳入到“仲裁机构监管与治理机制”这个系统中来,提出了“仲裁机构监管与治理机制”这一概念,利用国家与社会关系理论深入地解读我国仲裁机构监管与治理机制的现状并探寻未来中国仲裁机构监管与治理机制转型的走向。在明确仲裁机构应为“从事法律服务的非营利法人”这一法律地位后,就仲裁机构监管和治理的不同主体、不同层面系统地对仲裁机构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管理和机构内部治理进行深入的、立体的挖掘和分析,理顺行政机关、仲裁协会与仲裁机构相互之间以及仲裁机构内部的关系,以期比较系统地探讨诸多与仲裁机构体制改革相关的问题。
《建设工程仲裁案例选编》第二辑 ,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纠纷、结算纠纷、质量 纠纷、工期纠纷和其他类型的纠纷,将建设工程案例 分为五种类型编辑成册。每个案例按照案情简介、争 议焦点、裁决结果和裁决理由呈现,涵盖了联营共建 、非法转包分包、没有施工资质或合同主体不适格、 建筑设计等方面的法律问题。通过本书阅读,读者能 体会到建设工程仲裁的优势,并能够对相关法律问题 有所了解,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为了帮助读者准确理解与适用法律,我社于2008年9月开始推出“法律注解与配套丛书”,深受广大读者的认同与喜爱。随后,应广大读者的要求,我社陆续扩充本丛书品种,目前已有61种之多,成为法律工作者办案运用和公民法律学习的有力助手。2011年3月基于市场需求推出第二版批,2012年6月推出第二版第二批,2013年9月推出第二版第三批。本套丛书主要包括注解、应用及配套三部分。
本书着眼于涉外仲裁裁决司法审查,兼顾理论与实务,重点分析涉外仲裁协议效力的司法审查、申请撤销涉外仲裁裁决的司法审查、申请承认与执行涉外仲裁裁决的司法审查、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国籍问题以及国际商会仲裁规则的发展对仲裁司法审查的影响,对从事涉外法律事务的人员具有较大的参考价值。
本书试图将仲裁机构的法律地位、仲裁机构的行政化、仲裁协会的建立、仲裁机构内部各种关系的理顺这些问题纳入到“仲裁机构监管与治理机制”这个系统中来,提出了“仲裁机构监管与治理机制”这一概念,利用国家与社会关系理论深入地解读我国仲裁机构监管与治理机制的现状并探寻未来中国仲裁机构监管与治理机制转型的走向。在明确仲裁机构应为“从事法律服务的非营利法人”这一法律地位后,就仲裁机构监管和治理的不同主体、不同层面系统地对仲裁机构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管理和机构内部治理进行深入的、立体的挖掘和分析,理顺行政机关、仲裁协会与仲裁机构相互之间以及仲裁机构内部的关系,以期比较系统地探讨诸多与仲裁机构体制改革相关的问题。
为了总结最近几年出现的新类型案例,指导办案和理论研究,广州仲裁委员会从新类型的仲裁案例中精选出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涵盖了仲裁实践中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公司股权纠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房买卖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等十八类案件。这些案例展现了仲裁裁决形成的思考和推理过程,对仲裁办案的实践和理论研究均有借鉴作用。
本书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均为实务操作,旨在为企业人士和实务人士提供基本知识与实践指引,并提供一个关于中国涉外仲裁实务的较为宽阔的视角。本书在中国法的背景下,以中国内地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作为论述的主体进行编写,这其中又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2012年5月1日起实施的仲裁规则为主要基础,并交互援引内地多个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对同一问题进行阐述和比较。同时,本书还就某些特定问题援引国际公约以及国际组织发布的示范法、规则、指引等文件,并参考多个国际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及实践进行介绍,以作为对中国涉外仲裁实践的补充与借鉴。此外,本书对于在编写过程中发生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与其原上海分会及华南分会的“分治风波”也给予了说明,且着重说明此次“分治风波”对于当事人仲裁约定产生的影响,并给出
1958纽约公约是国际仲裁法领域最重要和最成功的国际文书。世界各国的法院日趋统一并和谐地适用与解释该公约已有五十余年。截至2014年4月10日,已有149个国家加入了纽约公约。 所有缔约国的法官都需要掌握适用与解释纽约公约的要旨。该公约对缔约国国内法院应如何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实体问题以及管辖权等问题都有所规定。本指南旨在简要概述纽约公约的起草背景和目的,并对法官们如何决定该公约的适用范围、对公约条文应当如何解释和适用提供指引。它用语简明扼要,可以作为进一步研究公约的路线图。它的目的是为了回答在适用公约的任何阶段中可能遇到的具体问题,而非作为综合的参考书。它的对象主要是使公约能够有效运作而不可或缺的法官们。
本书以中国现行仲裁法律法规(包括新的司法解释)以及有关国际仲裁公约为依据,力图反映出当今我国商事仲裁立法的基本内容与立法体系,在适当参考与借鉴外有关仲裁法学新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较为全面、系统、准确地阐述了我国仲裁法学的基本原理和基本制度,并力求在内容上融知识性、系统性与实践性于一体。 本书不仅可以作为高等学校政法院系学生的教科书,还可以作为商事仲裁法律实务部门参考的良师益友。
本书作为智能裁判的先行者对劳动人事争议智能仲裁进行了初步探索,并提出一系列新观点。 建设智能仲裁,应符合裁判规律,重塑仲裁的性和公信力,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依归,而不仅仅为了解决“案多人少”提高仲裁效率为目标;应以服务当事人参与仲裁,服务仲裁员办案,服务仲裁管理和劳动关系精准治理为导向,不应以管理为本位。 网络技术是智能仲裁的支撑,智能化是核心,大数据是基础,必须破除部门利益、地方利益,实现数据的分享和共享,克服仲裁数据分而治之的状态。 智能仲裁建设应符合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本质特征,体现便捷、高效、低廉的优势,并充分考虑劳动者对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的接受程度,逐步推进;应坚持人类裁判主权,把证据的认定、裁判等核心环节把控仲裁员手中,不能简单交给人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