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证据法学领域,面临反思和重构的任务。“诉讼的心脏”,其更多应当体现在证据裁判和证据规则。毋庸置疑,证据法学的发展是一个国家法治状况的评判标准之一,经过30多年的探索,我们在证据法学领域积累了不少经验。但从整体上看,对证据规则的专题研究几乎是空白,除单纯的比较法的介绍之外,关注我国刑事立法和实践中证据规则的著作很少。实际上,基于刑事证据法学相关内容依附于刑事诉讼法的模式,有关刑事证据法的法学教育也显薄弱,其中不少的混乱之处有待理清。
本书从证据科学的视角对电子证据取证和鉴定进行了系统研究,参照国内外有关质量标准和最优方法,从主体、技术、程序、工具等影响因素分析,认为电子证据取证和鉴定需要适格的调查主体,遵循法定程序和取证要求,对涉案的电子针具与科学验证的方式予以获取、识别、保存、传输、分析、鉴证,才能最终使所得的电子证据能够为法庭采纳和采信。
在人人手握“话筒”的自媒体时代,如何才能在喧嚣的舆论场中看清真相,不被别有用心之人误导和利用? 2012年影响中国百名博主之一、中国政法大学疑难证据问题研究中心主任吴丹红,在这本《用证据说话》的书中,以证据和法规为依据,拨开网上网下舆论喧嚣的迷雾,为读者有理有据地揭示了“微博约架”“小贩杀城管”“唐慧上访”“北大起诉邹恒甫”“朱令中毒悬案”“初中生发帖被拘”“陈永洲被捕”等热点案件中的真相和法理,旨在向读者普及相关的法律知识,传递这样一个理念:只有在用证据说话的基础上进行的论辩,才是有成效的沟通;只有在用证据说话的基础上表达的观点,才会有其传播的生命力。
证据法是人类实践理性的产物,证据规则是法官审判经验的总结。证据法理论研究应当立足中国现实,坚持证据意识和实践意识,研究实践形态的证据法,走实践证据法的研究路径。本书从行为科学的角度,运用实证研究方法,对法官运用证据情况进行观察,对那些影响中国证据制度发展和司法文明程度的重要问题进行数据分析,总结法官运用证据的实践经验,探求证据法求真、求善和求是的价值功能及其理论基础。
《历史的法学文丛:宋代证据制度研究》是在魏文超的同名博士论文的基础上加工而成的,是学界关于宋代证据制度研究的部专著,有较高的学术创新意义。对该博士论文的最初选题,我大力支持,该论文在撰写的过程中,我一直非常关注,对论文定稿也大体满意。当然,对于文中的一些不足,如背景史料过多、提炼不够、对主题略有冲淡等,我也予以指出。对此,《历史的法学文丛:宋代证据制度研究》将原博士论文中的一些不必要的背景史料予以删减,虽总字数减去约七万字,但论文行文更显精炼,
《行政证据在刑事诉讼中使用问题研究》针对困扰实务界与理论界已久的行政证据与刑事证据衔接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重点研究在《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背景下的行、刑证据衔接的理论背景、使用要件、衔接机制和法律责任。全书以"理论--规则--责任"为主线对行政证据与刑事证据衔接问题进行充分了研究,可资实务界人士参考,也可供对此研究主题有兴趣的研究者批评。
证据法是人类实践理性的产物,证据规则是法官审判经验的总结。证据法理论研究应当立足中国现实,坚持证据意识和实践意识,研究实践形态的证据法,走实践证据法的研究路径。本书从行为科学的角度,运用实证研究方法,对法官运用证据情况进行观察,对那些影响中国证据制度发展和司法文明程度的重要问题进行数据分析,总结法官运用证据的实践经验,探求证据法求真、求善和求是的价值功能及其理论基础。
证据法是人类实践理性的产物,证据规则是法官审判经验的总结。证据法理论研究应当立足中国现实,坚持证据意识和实践意识,研究实践形态的证据法,走实践证据法的研究路径。本书从行为科学的角度,运用实证研究方法,对法官运用证据情况进行观察,对那些影响中国证据制度发展和司法文明程度的重要问题进行数据分析,总结法官运用证据的实践经验,探求证据法求真、求善和求是的价值功能及其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