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制度是民事法律制度的组成部分。债权合同是民事合同的一种,本书所说的无效合同,是无效债权合同。合同效力是指合同约束力,包括形式约束力和实质约束力,有的合同开始仅发生形式约束力。形式约束力是法锁效力,实质约束力是给付效力。合意是约束力的源泉,无效合同的本质是无效合意。无效合同没有形式约束力,也没有实质约束力,不能产生意定之债。无效合同并非不发生任何效果,它作为民事法律事实,可以产生法定之债。无效合同是违反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合同,在《民法典》的语境下,无效合同就是非法合同。无效合同的认定和后果处理,是实务中纠结的问题,不仅要依法,也需要相应的理论指导。 br 无效合同的认定和后果处理,是实务中纠结的问题,不仅要依法,也需要相应的理论指导。本书以《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
本书是讲授证据运用的实务型教科书,作者群体覆盖刑事、民事、行政领域,均长期在理论教学或司法实务一线,功底扎实、经验丰富,特别注重全方位培养读者的理解、分析及证据运用能力。 本书立足我国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既有规定,涵盖证据运用基本知识和实务操作要点,并以大量案例贯穿其间。一方面,于宏观中全面介绍证据运用的基本原理、基本规则、基本环节和基本方法;另一方面,在细微处详细辨析不同诉讼领域理解与适用证明责任、证明对象、证明标准的差异。同时,通过数百个真实的 小案例 ﹐针对全书的具体知识点,包括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的审查判断技巧,进行深入阐释。 本书实务性、实践性、实用性突出,内容全面清晰,语言平实易懂,既可作为法科生的教学、自学用书,亦可作为司法实务人员的参
《非法证据排除规定与规程理解与适用》由司法解释起草人对《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规程(试行)》进行系统解读,从侦查、起诉、辩护、审判等方面明确非法证据的认定标准和排除程序,进一步明确人民法院审查和排除非法证据的具体规则和流程,有助于审判人员进一步树立规则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有效防范冤假错案发生。
本书在系统梳理和批判性评价自罗马法以来,两大法系围绕证明责任问题所提出的各种学说和规则演进的基础上,结合实证研究所揭示的中国民事法官在证明责任裁判时所考量的多元因素和思路,提出了一套复合式、层进式的证明责任裁判标准和方法:规范说 导致事实真伪不明的证明过错 价值评价。其中,作者凭借其多年民事审判经验和不懈思考,敏锐地洞见到,法官在适用规范说判定证明责任时,亦须调查并考虑导致特定待证事实真伪不明的原因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可能存在的 证据义务 和 证明过错 (这正是规范说的一项严重理论漏洞或 盲点 )。可以说,由德国学者罗森贝克创立的规范说是大陆法系对证明责任理论提供的奠基性贡献,将 谁主张,谁举证 作为起点,在个案中考量相关因素的 利益衡量法 是普通法系对证明责任裁判作出的经验性贡献。而本书所提出的复
事实认定涉及非常复杂的认知机制。本书从认识论的角度来为这一机制提供规范性阐释。在认识论的诸多理论分支中,认知证成理论最为契合司法证明语境。究其本质,事实认定旨在获得一个具备正当理由的裁决。这一过程的关键在于:事实认定者所赖以作出裁决的 信念 必须具备正当理由。认知证成理论在应然层面上规定了 何种信念状态可被视为具备正当理由 ,并且阐述了 信念 获得证成的实现路径。就此而言,认知证成理论为事实认定之认知机制提供了基础性分析框架。以这一基本立论为前提,本书的目标在于建构事实认定之认知证成规范,即清晰阐释事实认定获得证成的规范性条件。
国内证据法学理论主流观点认为,在法律语境中,合法性是证据的一个重要属性,非法证据非证据。本书主要以民事诉讼中非法证据的可采性为视角来对上述理论命题进行检视。通过对两大法系证据可采性理论和有关国家立法、司法实践的历史性考察,可以发现,通过非法手段获得或以非法方式形成的证据在民事诉讼中并非不具有可采性;即使在实行民事非法证据排除的现代法律制度中,也并非所有非法获得的证据都不具有可采性。
公证保全证据是指诉讼开始前,公证机关根据当 事人的申请,对与申请人的权益有关的、日后可能灭 失或难以取得的证据采取一定的措施,先行予以收集 、固定并进行保管以保持其真实性和证明力的活动。 本书作者是公证行业的资深公证员,对于公证保全证 据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和理论研究能力。薛凡主编的 《司法视野中的公证保全证据》正是作者基于其多年 工作经验和思考的基础上,从司法角度对公证保全证 据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和论证,从而为各公证处从理论 到规范上进一步完善公证保全证据提供了参考。本书 是国内*部从司法角度对公证保全证据进行全面介 绍、阐释和剖析的著作,具有较强的新颖性和实用性 ,可作为各公证实务部门和理论研究部门的业务指导 资料和参考资料使用。
《英国警察与刑事证据法规精要》为法律编译类专业图书。编译内容为英国警察与刑事证据法规精要,即英国1984年《警察与刑事证据法》(PoliceAndCriminalEvidence)。本部法规是英国在侦查阶段规制警察权力、保障嫌疑人、被告人人权的基础性法律,也是体现权力与权利平衡的重要的成果。这部法律不仅为合理配置警察权力提供了思路,同时也拉开了英国刑事司法改革的序幕,从而在欧洲及国际刑事法、人权法领域享获得了很高的评价。本书就是编译者对该部法规的编译成果。
《图解立案证据定罪量刑标准与法律适用》(共五册)已经出到第九版,充分地说明了该套书的实践性和操作性。分册是“危害国家安全案、危害公共安全案”。本书对上述两类案件中的具体罪名从立案标准、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罪与非罪、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了详细地介绍。其中的法律适用部分,罗列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使得读者能够一目了然地了解相关规定,节省查找时间。
作为一种程序性裁判机制,非法证据排除程序的意旨在于解决控辩双方的证据合法性争议,为法庭排除非法证据设立相应的操作规则。与侦查、起诉程序、庭前准备程序以及法庭审理程序相比较,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具有自身特殊的性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适用程序是该规则得以有效实施的重要依托,在诉权保障和法官程序裁判权的规范上亦发挥着重要作用。这一程序的诉讼标的体现为两个方面的程序性争议,即侦查取证程序是否合法以及证据应否排除。对证据合法性的审查程序应具备两造对抗、法官居中裁判的基本诉讼形态,法庭暂时变为程序性问题的裁判者,控辩双方的诉讼角色发生转换,涉嫌犯罪的被告人成为程序性裁判中的原告,而程序性裁判中的被告则是侦控方。非法证据排除程序与实体性裁判程序既密切关联,又有重大差异,在诉讼中二者的关系
《证据审查规则与分析方法:原理 规范 实例》以证据审查规则与分析方法为主旨,系统阐释了2010年《两个证据规定》以来刑事证据制度的全新发展成果,对十八届三中全会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改革、十八届四中全会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以及*人民法院庭审实质化"三项规程"等改革文件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解读。在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进程中,全面完善刑事证据规则,研究总结证据审查规则与分析方法,对于贯彻证据裁判原则,严格依法收集、固定、保存、审查、运用证据,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切实防范冤假错案发生,推动刑事诉讼法修改过程中证据制度的发展完善,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法庭证人询问中的推理是关于事实发现的推理,它为完成司法审判中的三段论构造提供材料和基础。欣迪卡的“探究的询问模型”是一种事实发现或者信息探寻的推理模式,该模型既分析了推理中的逻辑步骤,也分析了询问步骤,前者是关于逻辑推论的,后者是分析如何正确地提问的。欣迪卡利用认知逻辑、询问博弈等理论成果,研究不同类型的问答。本书将基于此模型构造和分析法庭问答中的推理。另外,法庭询问主要体现于证人证言的质证过程中,因此还将基于图尔敏的论证模式来分析诉诸证人证言的论证。对法庭证人询问的推理展开评价也是很重要的工作,本书将引入层次性分析的思想对它进行评价,同时也重点探讨了询问中产生的数种谬误。基于这些主要工作,本书将依照如下章节展开:引言部分主要概述问答逻辑的发展,并引出从形式推理和论证模
《证据法学》是法学中的一门重要学科,尤其作为诉讼法专业当中的主干学科来说,它更是每一个学习、从事该专业学生所必不可少的学习课程内容之一。《证据法学》是研究司法、执法等活动中运用证据证明案件事实或者其他相关事实的规律、方法以及证据法律规范的学科。从总体上来说,该学科包括两大方面的内容:其一是理论方面内容,主要包括证据基本理论(如证据概念、类别等)以及证明的理论(如证明的概念、证明的标准、证明的责任等);其二是实践方面的内容,主要包括有关证据的收集、审查、认可等方面的法律规定和实际运用。《证据法学(第5版)》由何家弘、六品新所著。
作者提出了在内涵上具有一定独创性的具体举证责任概念和理论,从而使诉讼形成抽象证明责任与具体举证责任各自独立的新二元架构,并以此对证明活动施以“双层调控”。本书资料比较充实,作者正确地把握了证明责任的传统理论和实际运用,由此,也就能够充分揭示现有理论的不足,并大胆提出自己的设想。在具体举证责任概念和理论体系的论证方面能够做到深入细致,条理清晰。 ——清华大学张卫平教授 作者系统、全面地对证明责任的理论及涉及到的重要问题进行了梳理,提出了“具体举证责任”的概念,并对这一概念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作了充分的说明。作者关于具体举证责任的界说,具体举证责任在实践中的运用,如何处理具体举证责任与相关问题之间的关系,都作了有说服力的、比较清晰的说明,观点有创新性。 ——北京大学
本书作为布莱克斯通警察手册的配套用书,以问答形式测试读者通过阅读已经获得的知识。非常重要的是尝试回答问题之前完成对每本警察手册相关章节内容的全面学习。作为有资质的警察培训者,我们认为学生回答问题常常出错的原因或者是因为他们没有适当地读题,或者是因为干扰选项已经发挥作用。在选择题中,干扰选项是三个错误的答案之一,设计将您从正确答案中吸引出来,且以此方式区别应考候选者:准备得更好的候选者不会被误导。
《证据法一本通》收集了截至2018年4月23日以前发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证据法一本通》总结和提炼了这些法律规范中的证据规则和证明程序,并按照一定的逻辑体例进行排列。 《证据法一本通》主要有以下特征: (1)内容的全面性和及时性。作者全面检索了与证据、证明有关的所有法律规范,更新和填补了全新的法律文本,力求实现汇编的全面、及时、完整、权威。本书在法律、司法解释之外,还增加列举了一些司法解释性质文件,例如,*人民法院应用法学研究所起草的《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等。虽然这些文件不能直接作为法院裁判的依据,但是一定程度上会有助于我们对法律规范的理解和适用。 (2)注意编排的科学性。《证据法一本通》根据民事证据的前三位法律文本和刑事证据的前五位
本书是畅行于美国法学院的经典教材,其将统计学理论与证据解释及评价问题进行了巧妙的结合,并以深入浅出的方式向读者展示出发展科学证据的完美途径——以似然率进行证据评价、以贝叶斯模型进行证据解释。译者准确地向国内读者再现了本书的全部内容,使广大学生及法律工作者能够通过本书的学习,对法庭科学证据有一个重新的认识。具体而言,其能够指导我们正确面对科学证据的不确定性,帮助法官及控辩双方当事人对证据进行正确的解读,找到统一的标准从而减少各方当事人对同一证据的不同认识。
随着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与实施,我国的刑事证据立法与证据制度的改革也在不断向前推进。与此同时,刑事实体制度与程序制度的改革与发展,使司法实践对刑事证据法学的理论与制度要求也越来越高。 《刑事证据法学》尝试结合具体案例,描绘相对逻辑清晰、结构完整、符合我国国情的刑事证据理论与制度体系,努力实现从域外制度借鉴到关注本土实践的转变。在内容上,全面、深入、系统介绍刑事证据法学原理与规范,阐释证据制度与诉讼程序的内在机理,以适应证据裁判原则的要求。
本书适用 相对独立模式 审视网络即时通讯记录司法认定过程,厘清该类证据区别于其他电子数据的静态独立性和动态独立性,划定网络即时通讯记录 主体数据 辅助数据 二元范畴,通过近七百例案例调研,总结三大诉讼中网络即时通讯记录司法认定 非统一性 非明晰性 非解释性 等现象,搭建注册 登录 使用 主体身份裂变模型 、现实语言与网络语言 涵义关联性对比模型 等分析其司法认定困境,构建共通规则与特有规则、采纳规则与采信规则、动态规则与静态规则、法定规则与契约规则等网络即时通讯记录司法认定规则体系。同时,本书旨在提升司法认定规则法律效果,提供司法认定技术、意识、说理等三重配套机制完善建议,研析中外立法及实践经验,拟定《人民法院网络即时通讯记录司法认定统一规则》(建议稿),提供鉴真规则、辨识规则、证明力
高家伟著的《证据法基本范畴研究/新时代诉讼法学创新文库》以如下两条思路展开证据法基本范畴的研究:一是在实践的层面,以 统一证据法典 的制定为视角。二是在理论层面,以 证据法学研究范式 的转变为视角。基本范畴是架构理论体系的结构关节点和李雪支撑点。形成一套稳固支撑学科知识体系大厦的基本范畴理论是一个学科走向独立和成熟的标志。
《民事证据规定:原理与适用》以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实施情况为主要研究对象,收录了李浩教授围绕这一主题在学术刊物上发表的12篇论文和由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关于这一问题的6份调研报告。12篇论文的内容包括该《规定》实施的经验与教训、证明责任分配的体系及其适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适用、举证期限适用中的问题与对策、当事人申请调查取证权、法院依职权调查收集证据的再改革等。
《证据法学/全国公安高等教育(本科)规划教材》具有以下三个特点:,准确、简洁。考虑到《证据法学/全国公安高等教育(本科)规划教材》的使用对象为本科生,在编写过程中,我们注重内容的准确、简洁,对基本概念反复斟酌,对使用的语言反复推敲;对基本内容尽量使用通说,但对不同观点有简要介绍。第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重公安实践。证据法学不仅理论性强,而且实践性强,在编写过程中我们特别注重二者的结合以及对司法实践的反映,又因为《证据法学/全国公安高等教育(本科)规划教材》的适用对象主要是公安院校的本科生,所以更关注公安实践。第三,内容新颖。《证据法学/全国公安高等教育(本科)规划教材》是在201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基础上,以及相应司法解释出台以后编写的,及时反映了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