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学》注重司法鉴定理论与鉴定实践的结合,充分反映司法鉴定制度、司法鉴定技术及鉴定方法发展的新成果,在保持理论深度的基础上对司法鉴定基本原理、基础知识和基本内容做出系统、全面、准确的论述,提出了解决司法鉴定与司法实践相关问题的新思路。本教材侧重于鉴定制度、鉴定原理以及鉴定管理、实施和适用,并对各类鉴定的科学原理、依据、标准、方法、规范,特别是对司法鉴定易于出现的问题及其审查判断的方法进行了阐释,是目前反映前沿理论、带有专著性质的司法鉴定教科书。
笔迹鉴定作为一项专门研究领域,自问世起,即在探求某一笔迹系何人所书写这一问题,其核心是借助笔迹这一特征反映体来实现对书写人的同一认定。借此,本书即聚焦于笔迹鉴定乃至整个司法鉴定领域内的核心基础--同一认定,在对其理论予以积极探索、释解的基础上,亦注重对其鉴定实践的梳理以及问题意识的考量。 本书以笔迹鉴定领域为研究视角,分别从学理定位、论证基础、实务探析、证据应用以及质量保障等角度,对前述领域内涉及的同一认定予以深入且系统地研究。本书适合具有专门知识与执业技能的司法鉴定从业人员以及相关专业的研究生学习、研读,也适合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司法鉴定管理干部、律师等专业人士研究,并可供对前述专业领域感兴趣的广大读者参考。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笔迹鉴定作为传统的物证类司法鉴定项目,在案件事实查明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本书主要对笔迹鉴定意见书的表述规范和笔迹鉴定意见的审查标准两个问题进行了深入探索。在梳理、总结、分析现有笔迹鉴定领域优秀研究成果的同时,亦将目光聚焦于笔迹鉴定标准化领域的新动态。 本书不仅适合具有专业知识和执业资质的司法鉴定从业人员,也适合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律师等专业人士,并可供对笔迹鉴定有所了解的其他广大读者阅读与参考。
全稿约25万字,作者从社会、政治与法律交叉的层面对刑事重复鉴定问题、刑事案件中的“涉鉴上访”问题、刑事精神病鉴定问题、刑事“鉴定争议”的破解、法官对刑事鉴定意见的审查难题、刑事法官与鉴定人事实认知的整合问题、专家辅助人制度、刑事庭审中的专家陪审员制度等进行了实证研究。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与前行的同时,涉及经济犯罪、经济纠纷的案件日益增多。此类案件中,大量与经济犯罪、经济纠纷相关的专门性问题需要通过司法鉴定这一科学实证活动予以解决。为此,《新编经济案件司法鉴定》一书结合当前经济案件领域的发展动态,从总论层面对经济案件司法鉴定的概述、历史、科学理论、管理体制、实施制度、证据属性与适用等进行了宏观论述。在此基础上,具体介绍了笔迹司法鉴定、印章印文司法鉴定、会计司法鉴定、资产评估司法鉴定、知识产权司法鉴定、建筑工程司法鉴定、声像资料司法鉴定、计算机司法鉴定、人身损害赔偿司法鉴定、保险理赔司法鉴定等经济案件中常见的司法鉴定项目。本书主要适用于法学专业学生,也适用于政法工作者及司法鉴定理论和实务人员学习、参考,同时还可作为司法鉴定人岗前及继续教
本书首先从宏观层面阐释印章印文鉴定的界说、印章印文鉴定的历史与现状、印章印文的种类及制作方法以及印章印文的管理与内部监督。其次详细阐释印章印文特征及其变化规律、同一认定理论,并梳理鉴定实务中印章印文特征比对表的制作。再次从理论结合实践的角度较为深入地分析印章印文鉴定实务中主要涉及的伪造、变造印章印文鉴定、传统材质雕刻印章印文鉴定、原子印章印文鉴定、光敏印章印文鉴定、钢印印文鉴定、高仿真印文鉴定、朱墨时序鉴定以及印章印文盖印时间鉴定等内容。后阐释与分析当前计算机科学技术在印章印文鉴定中的引入与实践。 本书适合具有专业知识和执业技能的司法鉴定从业人员以及相关专业的本科生、研究生学习、研究,也适用于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律师等专业人士研究,以及希望对印章印文鉴定有所了解的
本书在梳理我国鉴定意见相关制度、理论及实践的基础上,总结我国现行鉴定意见证据制度的特点及存在的不足之处。通过对德国、美国等典型国家的相关制度与理论的比较,运用证据法原理科学界定我国鉴定意见之概念,并由此建构我国的鉴定意见证据规则。在坚持我国既有的诉讼模式的前提下,吸收、借鉴国外相关证据规则,从司法鉴定启动规则、鉴定意见质证规则及鉴定意见认证规则三个方面,对进一步完善我国鉴定意见证据制度提出建议。
在案件审判阶段,电子数据取证类鉴定较少,而有关电子数据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真实性情况的鉴定较多。此类鉴定主观性相对较强,个案差异较大,影响判断的因素多而复杂,对其研究尤为重要。本书针对这类电子数据的司法鉴定进行了系统研究,涵盖了基本理论、鉴定实务、证据审查评估和质量监控等内容,形成了电子数据真实性司法鉴定的基础理论体系,提出了电子数据证据真实性评估方法和具体质量监控措施。
本书围绕司法鉴定基本问题,以2013年《刑事诉讼法》司法鉴定条款实施情况为侧重点展开研究。对鉴定人出庭作证、"有专门知识的人"参与诉讼、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启动程序、鉴定机构的中立性以及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等内容进行深入考察并提出一些新观点与对策。通过实证研究检验和反映刑诉法司法鉴定条款实施的整体情况,对如何健全我国司法鉴定程序及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进行思考,对分析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变革之下司法鉴定程序存在的问题,推动我国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改革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本书以刑事司法领域对无刑事责任能力精神障碍人的强制医疗为切入点,重点探讨了我国刑事诉讼法建立的强制医疗刑事特别程序在实施过程中涉及的鉴定问题,包括鉴定程序、鉴定内容、鉴定管理、鉴定标准等;对诉讼程序与鉴定程序的有序衔接进行了专门研究;对《精神卫生法》、《人民警察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禁毒法》等*法律法规中强制医疗制度或类似制度实施中涉及的鉴定问题进行了探讨;从法理学角度分析了在强制医疗和司法精神医学鉴定过程中涉及的基本人权保障问题,为今后学术界开展对话营造共同的话语环境和对话基础。 本书适用于侦查员、检察官、法官、执业律师、司法精神医学鉴定人员、法学教学、科研人员和法学相关专业的研究生,以及司法鉴定管理干部、监狱干警等人员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