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问被性侵害的未成年人,如何在遵循未成年人认知、心理与表达能力发展规律的同时,客观还原案件真相并避免对被害人造成 二次伤害 ,成为当前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中亟需破解的难题。《保护最脆弱的人 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被害人询问指引与论证》立足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办理的规定,吸纳国内部分地区开展 一站式 办案救助机制的实践经验,广泛参考域外国家与地区在询问未成年被害人方面制定的专业规则与指南,采用多学科视角,系统性地构建了适合我国司法实践的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被害人询问指引,并从询问原则、规则、询问流程、询问内容与技巧等方面为一线办案人员提供了较为细致并具有可操作性的指南。
本书的研究对象是司法实践中广泛存在的民事执行竟合,其是指针对同一债务人的特定财产,存在多个民事执行债权而产生的难以同时满足的现象。民事执行竟合包括终局执行与终局执行之间的竟合、终局执行与保全执行之间的竟合以及保全执行之间的竟合。终局执行之间的竟合包括金钱债权执行与非金钱债权执行之间的竟合、金钱债权执行之间的竟合以及非金钱债权执行之间的竟合。解决这些竟合问题的关键在于执行顺序的确定。目前立法中的执行顺序确定规则不完善且存在冲突,而相关研究比较匮乏。本书的研究目的在于系统解决各种民事执行竟合中的执行顺序问题。同时,初步涉猎民事执行中与刑事执行或者行政执行的竟合问题。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该法的亮点如下: 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需要具备的条件。人民陪审员的学历要求规定为 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年龄要求为年满28周岁。此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监察委、公检法工作人员以及律师、公证员、仲裁员等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有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情形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人民陪审员的选任与使用。采取由司法行政机关牵头负责,形成司法机关选荐、人大常委会任命、法院使用的选任工作机制。人民陪审员主要是随机抽选产生。同时,为了满足审判活动需要,也可以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的方式产生人民陪审员,但人数不得超过名额数五分之一。
本书以《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为蓝本,内容全面具体,涵盖全部执行程序,对与执行程序相关联的破产程序、执行异议之诉等亦有介绍。一书在手即可学习执行程序的全部知识点。 作者结合教学与实务经验,精心设计了本书的体例结构。全书约25万字,将执行程序基本理论与必要的实务知识有机结合,语言通俗易懂。内容全面具体,涵盖全部执行程序,对与执行程序相关联的破产程序、执行异议之诉等亦有涉及。力求让读者一书在手,不必再翻找其他资料,即可学习全部执行程序。 为了让读者能够轻松阅读、快速理解及精确记忆,本书将真实实务案例与图、表、脚注相结合。在大部分执行程序开始介绍前,都穿插导入案例,以期先让读者对知识点建立直观印象,接下来正式学习时更易于理解。紧随其后,多数程序都配有相应流程图,或配有类似程序知识
本书是著名德国汉学家傅汉斯(Hans Ulrich Vogel)就马可·波罗是否曾亲自到过元代中国这一经久不衰的学术论争而撰写的zui新著作。作者一一回应了对于马可·波罗之书真实性的质疑,针对英国汉学家吴芳思(Frances Wood)所撰《马可·波罗到过中国吗?》(Did Marco Polo go to China?)等书的观点,结合近年来学界马可·波罗研究的新进展,尤其是他自己在元代的纸币和贝币、食盐生产、杭州地区的税赋收入、元代行政地理等几个方面的研究成果,以坚实的证据得出结论:马可·波罗确实到过中国。全书材料丰富,收录了不少国内少见的马可·波罗原始文献材料;论证有力,对与元代纸币、贝币、赋税等问题的研究具有极gao学术价值。是一部具有前沿水平的学术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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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在系统、全面地阐述民事诉讼各种制度的基本结构和基本原理的基础之上,增加了对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原理和运用的阐释与说明,也对原有内容予以充实、增补和调整,进一步丰富了民事诉讼法的知识和理论。 此外,作为一本专著式教科书,本书在形式上亦有三大特点:一为目录设置要点提示,便于知识点的宏观把握及快速查找;二为文中设置“问题与思考”及“知识拓展”版块,便于阅读者进一步思考;三为文后设置“关键词索引”,便于学习者对照查阅。 本书既可为法学本研阶段教学及自学使用,也可为法学理论及实务工作者参考使用。
曹雪芹集中华传统文化之大成,所撰旷世巨著《红楼梦》堪称百科全书,其中可供挖掘、研究、为今人所用的菁华取之不尽。《红楼梦日历》以曹雪芹《红楼梦》生活美学为切入点,将曹公的文化品位、红楼梦文化的博大精雅,以日历这一载体传递给大众,意在唤起大众关注经典、品味经典的兴趣,并引导大众欣赏、体验中国古人的生活雅趣,以提升生活品位与格调。时至今日,那些与红楼人物性格命运密切相连的诗句,那些诗句里伤春悲秋的细腻情绪,仍感染着一代代红迷和古典诗词爱好者,已成为历久弥新的经典佳章。《红楼梦日历》(2016年)精选《红楼梦》中的诗词曲赋楹联等百余篇,从诗词的出处、文中背景、文化艺术内涵等方面加以注释、赏析,并配以百余幅精美古代书画作品。令读者365日,诗意生活每一天。2016年日历为此系列的第二本,将延续本的
《我有破坏自己的权利》是韩国著名作家金英夏先生的早期作品,这个创作于年的作品今天读来仍然保持着前卫的风格,后现代意味浓厚。小说的叙事者是一个从事“向导”工作的人,他在自己众多的工作案例中,将朱迪丝、柳美美这两个女性的故事记录了下来。“破坏自己的权利”就是自主决定自己的生命长度,叙事者提倡的是一种压缩人生的美学,他引导那些有倾向的人走向人生的终点。在这个日渐冷漠、压抑的社会,人的情感难以得到理解与关注,个体走向自我封闭,与其说作者在提倡破坏的权利,不如说作者在批判这个残酷的社会,是人的异化导致了生命意义的缺失,导致了个体存在问题的尖锐矛盾。从这个角度来讲,小说是带着人性光环的,呼唤的是打破人与人之间的藩篱,获得生存的勇气。
本书是一部有关日常交际技巧与学问的书籍。全书共分九章,章为“绪论”,主要是讲“言语交际”、“人际沟通”等相关概念;第二至六章讲相关理论问题,包括“言语交际与人际沟通的指向类别”、“言语交际与人际沟通的目标类别”、“言语交际与人际沟通的过程划分”、“言语交际与人际沟通的情境要素”、“言语交际与人际沟通的基本原则”;第七至九章是言语交际与人际沟通案例分析,通过鲜活生动的例证分析,理论联系实际,让学习者掌握言语交际的技巧。
本书为继《民法小全书》《民诉小全书》之后,继续开发的一本法条汇编类小全书。刑诉法领域和民诉法领域一样是非常重要的程序法,法律专业学生、法官检察官、法务工作者、律师、法律考试考生均需要学习和深入掌握该领域内容。该书延续前两本书的编排体系和架构,根据作者多年刑诉法领域教学和实务深耕作经验,收录最常用的刑诉法类法律法规文件,同时加入二维码的更新形式,尽量做到简洁实用,准确明晰,是一本该领域的便携式速查工具书。
本书结合我国有关国际商事仲裁立法与实践,系统阐述国际商事仲裁法涉及的主要理论与实践问题,包括国际商事仲裁的性质和特点、临时仲裁机构与常设仲裁机构、仲裁协议、可仲裁事项、仲裁庭的管辖权限、仲裁程序、临时性保全措施的发布与实施、仲裁证据及其认定、解决争议的适用法律。本书既可以作法学专业本科生和研究生研习之用,也可作为处理涉外民商事纠纷的参考用书。
访谈录“口述中国海商法史”是北京大学法学院“第二课堂”项目的成果。访谈工作由北京大学海商法研究中心牵头组织,由吴焕宁、尹东年、张永坚、孟于群等知名海商法专家担任顾问,由北京大学法学院国际经济法专业研究生具体进行采写。访谈录中包括了30余位海商法专家学者的访谈。访谈对象包括20世纪50年代即参加《海商法》初次起草的学者、80年代初受中国政府之邀来北京帮助《海商法》起草的外国专家、第一代海商法教授、第一代海事法官和律师、在航运相关公司从业几十年的商业人士,平均年龄在70岁以上。采访秉持“去中心化”的理念,通过这些人士从不同角度的讲述,追忆新中国成立后中国海商法从无到有、从简陋到完善的艰苦历程。目的是聚集群体智慧,打造属于中国海商法的社会记忆,具有独特的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