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的《一般数据保护条例》 (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 GDPR)则是在数据保护方面的另一重要立法。这部条例是在欧盟之前的立法基础上(尤其是1995年的《数据保护指令》及相关成员国国内法)历经4年多的协商和辩论后于2016年4月27日通过,并于2018年5月25日正式生效。超过两年的准备期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了GDPR本身的重要性和对相关方可能造成的影响。 GDPR创设和引入了若干重要性的理念,值得数据保护领域的相关方认真研究和应对。比如: 1.强化对数据主体的保护。GDPR要求数据主体的同意必须是具体的、清晰的,而且是在充分知情的前提下自由作出的。如果是涉及儿童的个人数据,必须获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更重要的是,数据主体可以随时撤回同意,数据控制者应为此提供便利。虽然GDPR允许在特定场合数据控制者出于其合法利益可
本书作者彼德罗 彭梵得是 20世纪前叶意大利和欧洲*伟大的罗马法学家之一,曾就学于罗马大学法学院并在数所意大利大学任教,其学术成果颇为丰富,其著作汲取了19世纪德国学说汇纂派的研究成果。本书研究的基本对象是优士丁尼罗马法,即由东罗马皇帝优士丁尼于公元六世纪编纂的罗马法律和学说,包括该皇帝自己的立法。本书遵循盖尤斯的教科书体系,同样以人、物和诉讼为中心再现罗马私法的特有框架。同时作者还认为,新的罗马法教科书还需兼顾现代民商法学的体系,特别是现代民法典的一般体系,使读者便于在罗马法和现代民法之间进行对比。出于这样的考虑,本书将体例结构划分为总论和分论,总论部分论述了权利主体权利的取得、丧失与保护,分论论述了家庭法、物法、债法等。
本书是一本国际商法权威著作,体现了经济全球化背景下贸易与法律的突出特点,为教学和科研提供了一种跨学科的视角。 全书共分4篇16章,涵盖的主题广泛,对国际法基础理论、国际货物买卖、国际贸易管制、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国际投资、国际税收、国际环境保护、国际竞争法等相关法律问题均进行了全面的阐述和探讨。书中包含大量的案例,有助于读者更好地理解和运用相关法律知识。 本书不仅适用于高校法学和经管类相关专业本科生、研究生教学,而且适合作为从事国际经贸或法律工作的在职人员的培训用书和参考书。
操纵是期货市场面临的最大威胁。《期货市场操纵法律规制论》在内容上跨越《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期货和衍生品法》两个时代的反操纵法律变迁,是国内第一部从法学角度研究期货市场操纵问题的专著。《期货市场操纵法律规制论》通过对理论基础、法律适用和监管体制等三个层次的剖析,希望能够深化学术界对期货市场反操纵问题的认识,为我国相关立法、执法和司法活动提供一些有益经验,进而促进期货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尤其是期货市场操纵二元规制理论的提出,不仅为我国相关理论研究的进一步深化奠定了基础,也为我国期货市场反操纵立法的未来发展提供了一个有意义的方向。
本书既强调理论学习,又注重实际运用,书中还附有案例和阅读材料。本书内容包括:国际法和比较法概述、国家责任和环境法、争议解决、跨国企业、外国投资、货币与银行、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与劳工保护、知识产权、国际货物买卖法、运输、融资12个部分。与前一版相比,具有以下新特点:增加了《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版的内容(第11章),增加了《蒙特利尔公约》的有关内容(第11章),更新了《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等公约缔约国的主要信息,更新了欧盟等国际组织成员数量等信息。
《国际公法学(第四版)》着重论述国际法的理论学说和法律制度,较完整、准确地阐明了国际法的基本原理、基本制度和基础知识,全面反映国际法的*理论学说和动态,并专题阐述了中国国际法在各个领域的理论与实践。
本书结构上由六章组成,主要可划分为三部分,其中第一、二章是全面论,是全书的理论基础和政治结构横向架构分析。作者对国际法的概念,国际法的适用与发展,美国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等做了理论阐述。第三、四、五章是重点论,沿着国际法立法、执法和司法的运行论纵向路径展开,对美国国际法的主要渊源展开论述,并以具体案例分析了美国国际法实践的外交策略。最后一章结论表明了美国国际法的 双重标准 ,对其本质加以总结,揭示了其虚伪性。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国际法面临着时代性变革。任何法律的历史演进在某种意义上都是法律主体及其政治地位法律强化的发展史。国际法的历史变迁、现实困境和未来发展趋势,都将从自然法视角的主体多元化和实证法视角的大国外交中得以阐释,大国政治和国际法治构成了全球治理的两大互动要素。现实
本书是作者团队关于英美合约法系列著作之第四部,与《损失赔偿与救济》《合约的解释:规则与应用》《合约的履行、弃权与禁反言》共同针对合约法中的重要、与实践密切相关的课题。 本书分为上下两册,从国际商法与国际商事实践出发,以帮助中国 走出去 的企业与自然人应对复杂商事交易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为立足点,围绕影响合同效力的因素这一课题展开。全书重点阐释了国际商事活动中虚假/不正确陈述、可诉陈述、沉默与隐瞒、疏忽或欺诈意见、错误、非法、胁迫、不当影响与不合理/显失公平交易等因素对合约效力的影响,以及可以适用或依赖的立法、先例、救济途径等,通过大量的先例和真实案例以及鲜活的细节和务实的技巧,帮助读者系统性地学习贯穿国际商事交易的基本理念和规则,并为立法的进一步完善提供指引。 本书对律
本书是由一线律师撰写,论述国际商事仲裁实务的图书。 全书共分为六章,具体内容如下: *章 一带一路 下的国际仲裁,论述了中国主导的国际投资仲裁机构的设立,什么是国际投资仲裁等内容。 第二章 当事人*关心的问题,从胜负两方的是视角讲述了国际仲裁当事人关心的问题。 第三章 当事人了解仲裁的世界,论述了仲裁的优点,仲裁与诉讼的区别,仲裁机构及仲裁相关规定; 第四章 当事人申请仲裁的条件,论述了仲裁协议的起草与内容,仲裁协议的效力,关于仲裁协议的其他规定。 第五章 当事人经历仲裁的过程 仲裁程序,论述了申请仲裁,选择仲裁员,以及仲裁庭审; 第六章 当事人获得的*终结论 仲裁裁决,主要论述了,当事人选择了适用法律,当事人未选择适用法的情况,以及仲裁员适用法律的义务和裁决的效力。
本书系主要针对国际法领域进阶学习者、专业实践人士的通论性教科书,注重国际法的前沿问题、理论探索和中国立场。 全书分为国际法总论、国际法主体、国际法客体、国际法律行为、国际法律责任与争端解决五个板块,对于国际法所涉及的新领域,例如网络空间、极地、深海等规范建设问题予以阐释,对恐怖主义、经济危机、武装干涉等国际法问题进行分析,对于中国的安全观、外交立场、人类命运共同体等思想理念予以展开。 本书不仅注重对概念、原则、规范的呈现,也注重对国际法制度背后的动力和运行的状况进行批判性反思。
本书的导论部分系统讲解国际法的性质和历史发展、国际法的渊源、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国际法主体、管辖与豁免、条约、承认与继承、国际责任等国际法基本理论和问题,分论部分涉及人权、国家领土、海洋法、国际环境法、国际组织、国际人道法等国际法分支。本书自出版以来,受到越来越多的学界及本科教学的肯定,本次改版在保留前版的基本框架情形下,对整体书稿作了调整和删节,更加突出案例分析和应用。本书每章均为读者提供进一步阅读的书目,书后附有索引,以便读者查找在目录中无法列出的概念、案例、事件等,更利于教学使用。
《布赖尔利万国公法:国际法在国际关系中的作用简介(第7版)》不仅简明扼要地阐述了重要的国际法原则、规则和制度,而且在每一章介绍完这些原则、规则和制度之后,总是会对它们在国际关系中的作用有几段高屋建瓴的总结,充满思辨,令人深思。 《布赖尔利万国公法:国际法在国际关系中的作用简介(第7版)》没有其他英文国际法教材通常具有的繁杂的脚注,文体比较简洁,比较适合法学院和国际关系学院的本科生或其他想要了解国际法的人士阅读。
《国际法》是梅因在剑桥大学的十二篇讲稿的基础上写成的。 《国际法》成书于英国在国际上的霸主地位受到挑战、国际政治形势发生重要变化的年代。 全书涉及国际法的渊源、国际法的权威与同意、国家主权、主权的国际法地位、海军与海上交战状态、巴黎声明、战争的缓解、战争的当代法、关于囚犯和军官的法律、陆上交战、陆上被俘的权利以及议和等内容。当时,英国在国际上的霸主地位受到挑战,国际政治形势发生了重要变化。这部《国际法》反映了梅因在布丹、斯宾诺莎之后进一步对国际形势的反思,对国际形势、国家主权、战争与和平等重大问题的思考的作品,尤其是就主权、战争与和平等重要议题,在国际法领域有着深远的影响。
周鲠生是中国著名国际法专家,其关于国际法原理性著作有两部,一是民国时期的《国际法大纲》,纳入 大学丛书 ,近年又以简体字版收入 中华现代学术名著丛书 ;一是新中国时期的《国际法》。《国际法》是周鲠生1949年后完成的主要著作,也成为中国20世纪国际法领域的代表性著作。本书具有浓重的时代烙印,深刻记录了中国在国际政治舞台崭露头角的大国形象与战略思维,特别倡导第三世界国际法。如果将本书与《国际法大纲》相比较,前者代表中国当代国际法,而后者则代表了中国近代国际法。 《国际法》全书分十二章,依次为导论,国际法的主体――国家,国家的承认和继承,国家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居民,领土,公海,外交关系,条约,国际组织,国际争端的和平解决。本书是一部难得的国际法教科书,其原理性阐释超越时空,对今天中国倡导的推
《国际贸易法》主要包括国际商事交易、国际贸易管理和争端解决制度三部分内容,既适合将国际贸易法理解为涵盖私法和公法的广义国际贸易法使用,也适合将国际贸易法理解为私法或公法的狭义国际贸易法使用,可以满足不同课时、不同专题安排的需要。 本书的主要特点是全面、新颖、结构合理、篇幅适中。整个内容既涵盖了国际贸易法的主要知识点,又代表了截至修订时的*发展。合理的编排结构有助于全面理解这一领域的整个内容,合适的篇幅既浓缩精要又适当展开,不显烦琐。 在商事交易方面,突出体现交易内容和过程的系统性和完整性,包括合同、买卖、运输保险、支付和贸易融资;在贸易管理方面,则以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和中国“入世”承诺为核心,包括货物贸易管理、服务贸易管理、知识产权保护。在争端解决部分,对应性地提供
《罗马法原论》是中国为优秀的罗马法专家,原安徽大学法学院教授枏先生所撰写的关于古代罗马法律制度的著作。该著作分为上下两册,70余万言,分总论、人法、物权法、继承法、债法和诉讼法六编,结构上基本是以罗马法的《法学阶梯》为模式演变而成。其中总论部分体现了本书的独到之处,内容牵涉广泛,却能简明概括地对罗马法做总体的描述,包括罗马法的基本认识、社会基础、历史发展、体系构成及其世界影响等,从而为此后展开的罗马法制度研究阐释铺垫了基础。本书对古代罗马法律的各个方面特别是私法领域进行了十分详实和客观的描述,是目前为止国内关于古代罗马法律制度介绍为详细、为精确、内容为权威的罗马法著作,也是周枏先生一生治学的结晶。本书让我们看到从《十二发表》到《国法大全》的罗马法的内容的丰富和法理的精深以
气候变化《巴黎协定》于2015年12月在21次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上通过。2016年9月,国家主席习近平正式向时任联合国秘书长的潘基文递交了中国的批准书。《巴黎协定》是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一个重要分水岭,它把包括发展中国家在内的所有国家都纳入到了全球温室气体减排行列。如何按《巴黎协定》履行中国义务,如何维护中国在《巴黎协定》项下的核心利益,就成为当前国内在气候变化领域研究的重要课题。本书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演变着手,详细分析了《巴黎协定》的规则内容,并从现实主义角度出发,提出了中国在未来应对气候变化的路径选择。
本教材是*、财政部2007年度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的初步成果,在全面准确地阐述国际贸易法基本概念和内容的同时,突出重点。充分反映国际经济法的新发展。该教材介绍了适用于国际航空运输的新《华沙公约》、《国际运输法公约草案》、UCP600、《国际保理公约》、联合国《国际合同使用电子通讯公约》等。
《环境损害的民事责任》一书主要探讨了侵权作为一种私法规制手段在环境保护制度中的地位和作用。本书特别关注了气候变化的环境责任、海洋污染、核污染、转基因生物污染,以及环境污染领域具有代表性、有跨国影响的案件,如深水地平线石油泄漏事件、福岛核电站泄漏事件等,修正了关于侵权损害赔偿范围的观点;采用比较法的视野,对美国及欧盟成员国关于环境侵权的实体法与普通法进行了比较分析;除了将侵权作为加强环境执法的规制手段外,更加注重侵权作为私法手段与公法监管之间的平衡。本书可作为研究世界范围内环境法民事责任制度的重要参考书,既能为法学院教学提供丰富的案例材料,又能为环境侵权领域的律师提供环境诉讼方面的实战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