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西国际组织法》 (第八版) 源于梁西先生为北京大学和武汉大学国际法专业本科生及研究生多年开课的讲义;初稿完成于1981年,与荷兰国际法学家谢墨斯 (Henry G.Schermers)的《国际组织法》 (International Institutional Law) 的出版是同一年。1984年正式出第一版,名《现代国际组织》,是国内有关国际组织法的第一部专著,也是曾经在很长时期内我国在这一新兴国际法学科领域唯一的专著。该书在此后长达30多年的历史进程中,经梁西先生自己多次精心修改补充,1993年作为 七五 高等学校文科教材 出第二版,更名为《国际组织法》,并荣获国家 第三届高等学校优秀教材一等奖。1996年应约再作修改后,又以繁体字竖行本在台湾(志一出版社)出第三版。1998年出第四版。2001年出第五版,并经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推荐为 研究生教学用书 ,被学界誉为不可多得的学术精品。2011年杨
本书是作者团队关于英美合约法系列著作之第四部,与《损失赔偿与救济》《合约的解释:规则与应用》《合约的履行、弃权与禁反言》共同针对合约法中的重要、与实践密切相关的课题。 本书分为上下两册,从国际商法与国际商事实践出发,以帮助中国 走出去 的企业与自然人应对复杂商事交易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为立足点,围绕影响合同效力的因素这一课题展开。全书重点阐释了国际商事活动中虚假/不正确陈述、可诉陈述、沉默与隐瞒、疏忽或欺诈意见、错误、非法、胁迫、不当影响与不合理/显失公平交易等因素对合约效力的影响,以及可以适用或依赖的立法、先例、救济途径等,通过大量的先例和真实案例以及鲜活的细节和务实的技巧,帮助读者系统性地学习贯穿国际商事交易的基本理念和规则,并为立法的进一步完善提供指引。 本书对律
《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是联合国核心人权公约之一,也是其中最早的一个。中国于1981年加入了《消除种族歧视公约》,并积极履行相关义务。 本书是世界范围内第一本系统分析《消除种族歧视公约》的评注。该书结合大量实证资料和学术文献,介绍了《消除种族歧视公约》的历史背景和形成过程,分析了核心条款的准备工作、缔约国和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的实践并加以评论,阐述了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如何落实《消除种族歧视公约》的报告和申诉程序并在此过程中保持其生命力、增强其相关性。 本书是理解和研究《消除种族歧视公约》的必 备工具书,对国家立法、司法和行政机关,对从事国际人权法和人权工作的学者、学生及实务工作者均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本书是从宏观维度审视国际法的法学专业著作,是在作者2013年的著作《国际法哲学导论》基础上融汇理论进展、实践更新与学识深化的全新作品。书中以国际法领域前沿问题、具体问题、真实问题为切入点,立足于中国经验、中国话语、中国方案,对国际法从本体论、意义论、权威论、方法论、辩证观、运行论、价值论、发展论等方面进行多维度考察,解析国际法规范存在的理由,解构国际法规范运行的动因,解读国际法规范背后的制约,从而反思国际法在环境构造和运行机制上存在漏洞和偏差。本书以严密的逻辑与精准的表述为特点,融合国际与本土、抽象与具体、理论与实践,是国际法领域理论层面的佳作,适宜国际法、法理学专业学者阅读适用。
本书重点讨论当代国际法领域的重大议题,包括以《联合国宪章》为代表的国际法,以及经济争端、海洋划界、外层空间开发等具体领域关涉的法律问题,为专题性研究,为丛书后续研究中进一步思考中国在国际秩序变革中的战略与策略问题提供前提和基础。
本书全面展示了德国社会保障法律体系,对德国的社会保险、社会赔偿和社会促进政策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填补了德国社会保障立法研究的空白。在社会保障立法和社会保障制度的研究过程中,语言障碍成为进一步深入分析德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拦路虎”,因此,本书将是进一步深化社会保障制度和社会保险立法研究的基础。
本书为译著。原书名The UN Convention on the Elimination of All Forms of Discrimination Against Women: A commentary,牛津大学出版社出版。 此书是 本对《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 公约 )及其任择议定书进行全面评注的作品。公约是 一部关键性的 人权文件,也是 一部专门规定妇女 人权的文件。公约被描述为联合国 为妇女权利斗争的里 程碑 。 本评注描述了公约是如何通过其监督机构 消除对 妇女歧视委员会 进行实施的。评注对公约的序言、每 一条款及其任择议定书逐条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它还用专 章对针对妇女的暴力所涉及的实质问题进行了多角度的深 入分析。本书的资料来源于条约文本、一般性建议、结论 性意见及任择议定书下的案例法。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 通过一般性建议、结论性意见及案例法来解释和适用公约 。本评注每一章都是独立的,但相互之
《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是联合国核心人权条约之一,也是 国际人权宪章 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于1998年签署该公约,至今尚未批准,但一直在积极稳妥推进有关法律改革,为批准做准备。 本书主要依据《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建立的人权事务委员会的一般性意见、对缔约国报告的结论性意见和对个人来文的最后意见,对该公约的总体及每条实质性规定作全面、深入分析。其主要价值在于依据丰富的实践资料对该公约规定所作的逐条评注,也在于基于这些资料对该公约的内容提出的学术性见解。 本书是理解和研究《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必.工具,对国家立法、司法和行政机关,对从事国际人权法和人权工作的学者、学生及实务工作者,均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本书是余凌云编著的《行政法讲义》第3版,以专题样式,对传统行政法体系做了结构性调整;力求在着力梳理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尝试理论的创新:通过对相关理论的细微解构,尽量贴近与回应我国行政法实践需求,解决行政法理论对实践的失语。全书共分十四讲,包括公共行政与行政法,行政法学的总论与分论,行政法基本原则,行政主体理论变革与第三部门的勃兴,行政自由裁量及其控制,指南、手册、裁量基准与执法规范化,行政调查,行政行为理论,非强制行政手段,行政上实效性确保手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问责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