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安全是国际政治学科的核心研究领域。它涉及国际安全体系、国际安全机制、国际安全观念等范畴,而国家安全和地区安全作为国际安全的基础,也是其不可分割的要素。本书全面系统地梳理了国际安全、国家安全和地区安全的相关理论与实践,以及国际安全体系、国际安全机制、国际安全观念的历史与现状,并介绍了国际安全中的裁军、军控与防扩散,以及非传统安全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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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秀娟编著的《武装冲突中文化财产的国际法保护研究/国际法新视野研究丛书》以曾经刊登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网站上的英文小诗入手,阐明武装冲突中保护文化财产的必要性。然后厘清文化财产以及武装;中突等重要概念的含义,,分析武装冲突中文化财产保护规则的历史沿革及其体系。接下来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分别阐明国际性武装冲突、非国际·_生武装冲突、占领状态下文化财产的国际法律保护以及武装;中突中破坏文化财产的个人国际刑事责任。在此基础上,提出我国应积极加入相关国际条约,积极实施已经参加的国际条约中的保护武装冲突中的文化财产的条款。 本书所涉为交叉课题,既涉及国际人道法,亦涉及文化遗产保护法。对这两个课题感兴趣的学者、实务部门,本书应有所助益。
无处不在的数据技术对人类尊严和自主构成了明显而现实的威胁。然而,在过去的五十年里,我们一直忙于保护数据,却未能保护人类本身。在本书中,伊丽莎白·M. 瑞尼尔斯认为,我们应专注于数据保护、数据隐私、数据安全和数据所有权的法律中的人类核心价值观。而且,随着我们对数据的痴迷的增长,我们忽视了与技术发展相关的真正利害关系——我们作为人的尊严和自主性。 伊丽莎白·M. 瑞尼尔斯的研究指出从某些方面来看,数据既是一切,又什么也不是。数据依靠情境,并呈动态变化,因此很难被定义。通过对美国、欧盟的数据法案进行梳理,伊丽莎白·M. 瑞尼尔展现了西方数据法的构建逻辑,同时面向数据法的未来,提出了一个清晰的愿景。
本书为德国1982年通过、2015年*修订的《刑事案件国际司法协助法》的介绍与译文。自2014年起,我国先后启动了 猎狐行动 与 天网行动 ,标志着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我国刑事司法协助体系不完善、我国法律与他国法律制度的差异以及与国际公约确定的标准存在差距等原因,造成了我国的引渡请求等被外国拖延、搁置甚或拒绝,引渡成本高昂,耗费时间太长,成功率不高等种种问题,在相当程度上影响了我国追逃的效果。由于对境外特别是欧美的刑事司法协助制度缺乏深入的了解,我国办案机关在从事刑事司法协助时也往往困难重重。而国内刑事法学界,限于国外引渡以及刑事司法协助制度资料的缺乏,对这方面的研究也是举步维艰。因此,高质量地翻译国外的刑事司法协助法律,为理论与实践部门提供*手的参考资料,就
国际贸易的飞速发展,使国际贸易概念本身在迅速扩大,由传统的货物贸易扩展到技术贸易和服务贸易,国际贸易的法律规范急剧扩大并复杂化,与其他课程产生许多交叉、重叠。本书仍以传统的国际商法为基础,即以国际货物买卖关系为主的国际商事关系和国际商事组织关系为主要内容,以私法规范为主。适用层次: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本专科生、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和对国际有兴趣的读者。
《国际贸易法》主要包括国际商事交易、国际贸易管理和争端解决制度三部分内容,既适合将国际贸易法理解为涵盖私法和公法的广义国际贸易法使用,也适合将国际贸易法理解为私法或公法的狭义国际贸易法使用,可以满足不同课时、不同专题安排的需要。 本书的主要特点是全面、新颖、结构合理、篇幅适中。整个内容既涵盖了国际贸易法的主要知识点,又代表了截至修订时的*发展。合理的编排结构有助于全面理解这一领域的整个内容,合适的篇幅既浓缩精要又适当展开,不显烦琐。 在商事交易方面,突出体现交易内容和过程的系统性和完整性,包括合同、买卖、运输保险、支付和贸易融资;在贸易管理方面,则以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和中国“入世”承诺为核心,包括货物贸易管理、服务贸易管理、知识产权保护。在争端解决部分,对应性地提供
《商贸法律实务》是为解决高职院校商贸、财经类专业学生在未来的工作和生活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而编纂的一本新型项目化教材。其着重体现了“以能力培养为本位”“以促进就业为导向”的基本思想。全书分为法律基础知识、市场行为法、市场主体法、公平竞争法、工业产权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商贸争议解决法七大模块。我们期冀学生通过这些内容的学习,在面对法律问题时能运用法律的思维方式来考虑解决方案,并能将所掌握的法律知识运用到实际的业务工作中去。
李向前、江维主编的《院落自治实务(成都城市社区学院培训系列教材)》以院落自治为视角,从成都院落自治实践出发,全面梳理院落自治组织作用、职责、流程等,采用章节体方式从院落自治概念、院落自治组织成立、院落自治组织职责、院落自治会议、 老旧院落自治事项、物管院落自治事项、院落自治公约、院务公开、 院落自治典型案例等方面进行阐释,推动成都市院落自治水平。
中国和欧盟作为当今世界两大能源消费实体,在能源生产和消费上既有共性,又有各自不同的特点。中国和欧盟进行靠前能源应急合作,对于双方应对能源危机、保障能源安全、承担靠前气候责任、完善能源应急法律制度具有积极意义。本书提出中国可以借鉴欧盟能源应急法律政策经验,转变立法观念,加快制定《能源法》,协调各种能源相关法律和政策的关系,形成能源应急法律体系,提高能源应急法律政策的执行力,从而完善我国的能源应急制度。
商事仲裁在 商事争议解决中占据重要地位,是涉外法治建设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意思自治是 商事仲裁的基础,强化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保障是现代 商事仲裁的主流声音,但过于强调保障 商事仲裁意思自治是缺乏辩证性的片面表现。适当限制不仅是 商事仲裁存在的正常状态,也是促进 商事仲裁发展的必要策略。认识仲裁意思自治保障与限制之间的辩证性,既是正确处理 商事仲裁基本关系的关键钥匙,也是把握中国《仲裁法》修改方向与建设 商事仲裁中心的重要起点。对于 商事仲裁意思自治辩证发展问题的关注,表征了对于中国 商事仲裁制度发展的法治考量、学术审思以及实践策略。 商事仲裁意思自治要融洽整合于中国法治现在的发展阶段与现有的制度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