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法的基本问题(**卷德语国家的视 角)》以 侵权责任法的基本问题 为研究对象,重 点分析了欧洲大陆国家,尤其是德语国家(奥地利、 德国、瑞士)的侵权责任法以及一些*新的侵权责任 法草案,依此论证了侵权责任法在整个法律救济体系 中的定位,探讨了 保险替代侵权 模式带来的各种 争议问题,进而深入研究了侵权责任法的各种功能。 在上述原则性思考的基础上,本书讨论了各种具有争 议和新出现的问题,比如侵权与违约的关系、损害赔 偿的基本前提等。书中,作者海尔姆特 库齐奥重点 分析了各种归责要件、归责限制、损害赔偿以及时效 等问题。本书对于我国学者全面了解欧洲大陆侵权责 任法,尤其是奥地利、德国与瑞士侵权责任法的基础 理论、学说争议以及前沿思想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书作者彼德罗 彭梵得是 20世纪前叶意大利和欧洲*伟大的罗马法学家之一,曾就学于罗马大学法学院并在数所意大利大学任教,其学术成果颇为丰富,其著作汲取了19世纪德国学说汇纂派的研究成果。本书研究的基本对象是优士丁尼罗马法,即由东罗马皇帝优士丁尼于公元六世纪编纂的罗马法律和学说,包括该皇帝自己的立法。本书遵循盖尤斯的教科书体系,同样以人、物和诉讼为中心再现罗马私法的特有框架。同时作者还认为,新的罗马法教科书还需兼顾现代民商法学的体系,特别是现代民法典的一般体系,使读者便于在罗马法和现代民法之间进行对比。出于这样的考虑,本书将体例结构划分为总论和分论,总论部分论述了权利主体权利的取得、丧失与保护,分论论述了家庭法、物法、债法等。
《规范海洋》(上下册)是《话说中国海洋军事系列》丛书中的一本,是著名军事专家张召忠将军继《百年航母》《走向深蓝》之后,推出的第三本关于海洋法规的通俗军事读物。《规范海洋》通过历史上、现实中、国际方面、外国执法机构的经验教训和大量的实际案例来观察、分析法律的实际运用,从中得到启示和思考,进而提升到法律高度去解释和评判。为了提高可信度和可操作性,在书中还摘编了大量支撑性材料,作为 援引法条 和 延伸阅读 进行链接。 《规范海洋》虽然不是一本法律类图书,却是一本与法律有关也与军事相关的讲述海洋与海战的通俗读物。作者试图从法律的角度,冷静分析,给纷乱复杂的海洋争端寻找法律解决途径,为我国与周边国家关于海洋权益的争端提供法律层面的支持。
我国近年颁布的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公共图书馆法、电影产业促进法等文化领域法律,改变了文化领域长期以来 三部半法律(著作权法、文物保护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以及及涉及文化领域的档案法)治文化 的的格局。作者结合 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研究 (北京市社科2017年度课题)和 公共文化服务机构著作权问题研究 (国家社科基金2018年度课题)等课题的研究,结合我国当今文化强国建设的政策环境和文化建设的具体实践,提出了基于文化产业链的文化法律体系构建方案,涵盖文化强国建设视野下的文化产业链、文化资源法、文化产业促进法、文化权益调整法、文化市场监管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等内容。字数约30万字。
《布赖尔利万国公法:国际法在国际关系中的作用简介(第7版)》不仅简明扼要地阐述了重要的国际法原则、规则和制度,而且在每一章介绍完这些原则、规则和制度之后,总是会对它们在国际关系中的作用有几段高屋建瓴的总结,充满思辨,令人深思。 《布赖尔利万国公法:国际法在国际关系中的作用简介(第7版)》没有其他英文国际法教材通常具有的繁杂的脚注,文体比较简洁,比较适合法学院和国际关系学院的本科生或其他想要了解国际法的人士阅读。
数字贸易带来社会经济的根本性变革,挑战政府的经济治理模式,给基于传统货物和服务贸易的世界贸易规则带来显著威胁,引发不同国家和地区间数字资源分配失衡问题。近些年,中国电子商务迅速发展,已成全球极具竞争力的行业,然而国内迄今尚未建立起完备的数字贸易相关立法,对国际数字贸易议题的参与程度也不高,数字贸易规则研究亟待加强。正确客观地认识数字贸易规则的内涵与发展规律,是中国面临的现实紧迫课题。 《数字贸易国际规则的新发展》主要通过对联合国、世界贸易组织、美国、欧盟、新加坡、澳大利亚和俄罗斯等规则制定主体及其制定时间脉络对数字贸易国际规则进行梳理,关注规则制定中的核心问题,分析其背后的政策与国家战略,从中归纳出数字贸易国际规则的演进特点和具体过程;通过对规则制定历史的回顾分析其存在的问
本卷为《中德私法研究》第23卷,主题为债权让与,侧重于进入民法典时代债权让与与保理交易、债权质押、物权变动、法定移转之间的体系关联。第一部分为主题报告,共收纳三篇文章,一篇为主题报告《道是无晴却有晴:债权转让规则的体系连接》,另两篇是对前述主题报告的评议,一篇评议为《面向债权转让的事情本身 评朱虎〈道是无晴却有晴:债权转让规则的体系连接〉》,另一篇评议为《债权双重属性视角下的债权让与构造 评朱虎〈道是无晴却有晴:债权转让规则的体系连接〉》。第二部分围绕前述主题报告,组织了三篇相关比较法文献的翻译,选材以经典、贴合为标准,分别为《债权让与和抽象原则》《以国际发展为背景的债权让与教义学》《德国和外国私法中禁止债权让与特约的效力》,尝试进一步协助深化债权让与方面的研究。第三部分为四篇
本书是高永富教授几十年来专注于中美国际贸易法律问题研究的论文集,所收录文章均已公开发表。文集涉及历史上(2010年之前)的诸多中美贸易争端,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美国贸易法301条款的研究,以及我国的应对措施;(2)美国对我国 特别保障措施 的立法与案例研究;(3)美国贸易301条款与反倾销法的立法研究,以及对我国外贸的影响;(4)中美反补贴争端案例研究,如中美铜版纸反补贴争端;(5)美国 购买美国货 条款研究,批评了美国的贸易保护主义趋势,并探究了我国的反制措施;(6)中美贸易涉及的WTO规则研究,指出美国国会的有关货币立法违反WTO规则;等等。
本书结构上由六章组成,主要可划分为三部分,其中第一、二章是全面论,是全书的理论基础和政治结构横向架构分析。作者对国际法的概念,国际法的适用与发展,美国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等做了理论阐述。第三、四、五章是重点论,沿着国际法立法、执法和司法的运行论纵向路径展开,对美国国际法的主要渊源展开论述,并以具体案例分析了美国国际法实践的外交策略。最后一章结论表明了美国国际法的 双重标准 ,对其本质加以总结,揭示了其虚伪性。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国际法面临着时代性变革。任何法律的历史演进在某种意义上都是法律主体及其政治地位法律强化的发展史。国际法的历史变迁、现实困境和未来发展趋势,都将从自然法视角的主体多元化和实证法视角的大国外交中得以阐释,大国政治和国际法治构成了全球治理的两大互动要素。现实
本书收录了参与WTO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听证会的学者、律师、官员等的随笔,他们以各自的视角,向读者展示了在WTO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听证会上次出庭或抗辩的经历、如何准备和应对磋商程序、专家组和上诉机构采用的工作模式及其特点、专家组和上诉机构成员的人格魅力与气场、律师出庭应该采取的抗辩和应对技巧、第三方和法庭之友在争端解决程序中的地位与表现、WTO为何没有将争端解决机构命名为“法庭”、WTO争端解决方式与民商事案件争议解决方式的差异、WTO案件有哪些幕后推手、启动WTO案件需要评估的因素、常驻日内瓦WTO使团外交官在前方的工作内容、WTO业务对律师体力的考验等。他们用生动的语言轻松漫谈在WTO打官司的感受,以求达到以深入浅出的方式向广大读者介绍WTO的目的。
本书以马克思主义国际法思想、政治经济学理论为指导,对 一带一路 倡议背景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国际投资法律机制进行了研究,提出了自己的建议。著作分五章,阐述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国际投资国际投资法律机制完善策略问题。本书将 中国 东盟自由贸易区国际投资法律机制 作为研究对象,以 一带一路 倡议为研究背景,以马克思主义国际法思想、国际投资理论、系统论与博弈论为理论基础,系统研究中国 东盟自由贸易区国际投资机制现存不足,以及完善该机制的宏观与微观策略,以期对推动机制发展有所裨益。
全球变暖等气候问题事关全人类的生命健康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单一国家和区域的应对措施已经无法有效化解其造成的损害和威胁,需要各国通力合作才能够实现减排的共同目标。在应对气候变化的诸多合作路径中,碳交易的协调合作,作为兼顾实现气候治理目标和经济效益的有效途径,被各国广泛应用。《京都议定书》下的 京都三机制 对国际碳交易进行了里程碑式的发展,但因制度规则的不合理被《巴黎协定》下的相关机制所更替。《巴黎协定》在继承发展《京都议定书》中碳交易有关规则的基础之上,构建了两种碳交易机制的框架,即第6条第2款下的以国际转让减缓成果(Internationally Transferred Mitigation Outcomes,ITMOs)为标的的交易机制,以及第6条第4款下的可持续发展机制(Sustainable Development Mechanism,SDM)。前者鼓励各国达成碳市场链接等合作协议;后者则着
当前,许多国家正面临着暴力极端主义的威胁。打击和预防暴力极端主义行为已经成为当今世界各国政府面临的重要任务。在这个过程中,作为关押和教育改造暴力极端主义罪犯场所的监狱也发挥着重要作用。本书全面分析国外对暴力极端主义罪犯管理与干预的理论研究与实践,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国暴力极端主义罪犯的特点,提出有关暴力极端主义罪犯的干预以及管理对策,为进一步发挥监狱打击暴力极端主义犯罪的功能,促进我国打击暴力极端主义犯罪策略完善提供参考。
本书以晚清国际法传入为线索,以主权国家的核心要素为架构,结合晚清主权意识生成之历史特性,从司法主权意识、领土主权意识、国民意识和国际社会意识四个维度出发,对晚清主权意识的生成进行微观考察。不仅史实性地呈现出晚清中国世界秩序观从传统帝国向现代民族主权国家、从 中国之天下 向 世界之中国 的巨大转变,而且还通过揭示19世纪实证主义国际法与殖民扩张的共谋,揭露了殖民扩张时代的实证主义国际法对形式平等的主权理论的扭曲和重塑。
倪征日奥,新中国**位国际大法官,我国著名的国际法学家、海洋法学家。倪老可以说是与中国二十世纪法制史同行一生的人,用他自己的话说是:“我的一生没有离开过一个‘法’字。”他在92岁高龄撰写了回忆录《淡泊从容莅海牙》一书。本书曾在1999年首次出版,本次再版对内容略有修订,并作为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献礼图书推出。本书在新中国外交史及国际法史领域,也占有重要的地位。钱其琛、史久镛、王铁崖、赵理海几位大家为本书撰写序言。
毛俊响、王历编*的这本《国际法典型案例评析》共分九章,内容包括国际法基本原理、国际法主体、主权行使的空间、条约与国际习惯、外交和领事特权与豁免、国际争端解决、国家责任、国际法上的个人、战争与人道主义法。 本书在对国际法基本问题进行简要概括和提炼之后,从 基本案情 、 法律分析 、 资料阅读 和 延伸思考 等四个方面来分析典型案例,以帮助学生*好地理解国际法相关知识点。 本书主要供法学专业在校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结合国际公法教材对照使用。
本书首次从历史角度综合分析了关于国际法和国际组织的美国外交政策。作者审视了从美西战争到国际联盟和国际常设法院的创设时期,证明了20世纪初的国际法律框架不仅影响了美国外交政策的进程,而且为国家间关系的建立奠定了基础。尽管国际联盟和国际常设法院都被美国参议院否决了,但是它们分别作为联合国和国际法院的前身,引导了后续的规范和减少跨国威胁和使用武力。本书深入研究了美国对第一次世界大战中立的最初立场及其对拉丁美洲与加勒比地区的帝国政策等主题,提供了有关条约、法庭和会议的详细资料,并评价了相关政治人物。从法律主义观点出发,作者讨论了习惯国际法的编纂,国际争端的强制仲裁以及解决国际争端新机制的创设。
本书以国际商事合同根本违约认定问题为研究对象,对包括中国在内的各国法院、仲裁庭适用CISG和UPICC的大量案例进行分析总结,以小见大,探寻了判例法路径是否为国际商事合同法统一解释的有效路径,以及中国在解决国际商事合同纠纷中应如何发挥引领作用。本书结论对当事人参与国际商事交往、裁判者进行统一裁判、规则制定者制定区域统一化规则或国内合同法规则以及学者对国际商事合同法统一化问题的研究均有参考价值。
国际组织的数量和活动均呈指数级增长,但国际法上缺乏一个全面的关于国际组织的法律概念。本书从国际组织所制定法律制度的法律性质的角度研讨这一问题,是第一本全面研究国际组织法律制度的不同概念的专著。已有概念主要有功能主义、立宪主义、特殊主义、非正式主义4种。本书追溯国际组织不同概念的历史渊源,描述这些不同概念如何归属于4个类别,提出一个将国际组织定义为 双重实体 的新理论。国际组织的概念是根据其发展的法律制度的性质来定义的。 双重法律性质 的概念描述一个国际组织如何创建其源自国际法的特殊法律体系,其最有价值的结果是反驳一个经常性的争论主题,即组织要么被视为成员国利益的载体,要么被视为自治实体。
气候变化《巴黎协定》于2015年12月在21次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上通过。2016年9月,国家主席习近平正式向时任联合国秘书长的潘基文递交了中国的批准书。《巴黎协定》是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一个重要分水岭,它把包括发展中国家在内的所有国家都纳入到了全球温室气体减排行列。如何按《巴黎协定》履行中国义务,如何维护中国在《巴黎协定》项下的核心利益,就成为当前国内在气候变化领域研究的重要课题。本书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演变着手,详细分析了《巴黎协定》的规则内容,并从现实主义角度出发,提出了中国在未来应对气候变化的路径选择。
国际法上的个人责任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际法跨越性发展所确立的国际责任形式。法学家们围绕该原则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了颇具深意的论辩。为强化合法性的说理,个人责任继承了传统国际责任的法律主义倾向,通过目标扩张形成了复合式的法理结构,这为现代国际刑事司法提供了理论架构,同时也为管辖、豁免、执行等领域呈现的价值错位或冲突预留了空间。本书是对国际法上的个人责任之衍生法理和历史逻辑的初步探索,书中包含的观点和所建立的理论框架既能够为学界继续推进相关主题的研讨提供导引,也为国际法读者提供了有趣且能够发挥批判性思维的阅读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