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法的基本问题(**卷德语国家的视 角)》以 侵权责任法的基本问题 为研究对象,重 点分析了欧洲大陆国家,尤其是德语国家(奥地利、 德国、瑞士)的侵权责任法以及一些*新的侵权责任 法草案,依此论证了侵权责任法在整个法律救济体系 中的定位,探讨了 保险替代侵权 模式带来的各种 争议问题,进而深入研究了侵权责任法的各种功能。 在上述原则性思考的基础上,本书讨论了各种具有争 议和新出现的问题,比如侵权与违约的关系、损害赔 偿的基本前提等。书中,作者海尔姆特 库齐奥重点 分析了各种归责要件、归责限制、损害赔偿以及时效 等问题。本书对于我国学者全面了解欧洲大陆侵权责 任法,尤其是奥地利、德国与瑞士侵权责任法的基础 理论、学说争议以及前沿思想具有重要的意义。
《梁西国际组织法》 (第八版) 源于梁西先生为北京大学和武汉大学国际法专业本科生及研究生多年开课的讲义;初稿完成于1981年,与荷兰国际法学家谢墨斯 (Henry G.Schermers)的《国际组织法》 (International Institutional Law) 的出版是同一年。1984年正式出第一版,名《现代国际组织》,是国内有关国际组织法的第一部专著,也是曾经在很长时期内我国在这一新兴国际法学科领域唯一的专著。该书在此后长达30多年的历史进程中,经梁西先生自己多次精心修改补充,1993年作为 七五 高等学校文科教材 出第二版,更名为《国际组织法》,并荣获国家 第三届高等学校优秀教材一等奖。1996年应约再作修改后,又以繁体字竖行本在台湾(志一出版社)出第三版。1998年出第四版。2001年出第五版,并经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推荐为 研究生教学用书 ,被学界誉为不可多得的学术精品。2011年杨
本书首次从历史角度综合分析了关于国际法和国际组织的美国外交政策。作者审视了从美西战争到国际联盟和国际常设法院的创设时期,证明了20世纪初的国际法律框架不仅影响了美国外交政策的进程,而且为国家间关系的建立奠定了基础。尽管国际联盟和国际常设法院都被美国参议院否决了,但是它们分别作为联合国和国际法院的前身,引导了后续的规范和减少跨国威胁和使用武力。本书深入研究了美国对第一次世界大战中立的最初立场及其对拉丁美洲与加勒比地区的帝国政策等主题,提供了有关条约、法庭和会议的详细资料,并评价了相关政治人物。从法律主义观点出发,作者讨论了习惯国际法的编纂,国际争端的强制仲裁以及解决国际争端新机制的创设。
作为 海上丝绸之路 沿线的重要地缘集团,更作为与中国存在南海海洋权益争端的主要当事国群体,相关东盟国家的海洋法律体系的发展历程、发育状况、构建前景以及由此所呈现出的国家海洋权益主张、海洋战略立场、国际海洋法律实践地位等,应成为国际国内海洋法建设推进的重要参照。本卷册选取了世界*代表性的两大群岛国菲律宾、印度尼西亚,在国际政治经济舞台有独特地位的新加坡,围绕其海洋事务的国家机构搭建、国内海洋立法体系、国际海洋法条约缔约及履约状况、国际海洋争端解决实践、国际海洋合作领域与规模以及对中国海洋相关主张的国家立场及实践反响等不同层面,意图为上述三国的海洋法律体系分别勾勒出较为全面又各具特色的国别图景。
当前,许多国家正面临着暴力极端主义的威胁。打击和预防暴力极端主义行为已经成为当今世界各国政府面临的重要任务。在这个过程中,作为关押和教育改造暴力极端主义罪犯场所的监狱也发挥着重要作用。本书全面分析国外对暴力极端主义罪犯管理与干预的理论研究与实践,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国暴力极端主义罪犯的特点,提出有关暴力极端主义罪犯的干预以及管理对策,为进一步发挥监狱打击暴力极端主义犯罪的功能,促进我国打击暴力极端主义犯罪策略完善提供参考。
全球治理(Global Governance)的理论在20世纪90年代被提出,并在实践上获得一定的发展。全球治理指的是顺应世界多极化趋势而对全球公共事务进行共同管理。 本书将从国际法治与国际政治新秩序、国际法治与国际经贸新规则两个方面着眼。分为三部分:国际法治与国际政治新秩序;国际法治与国际经贸新规则;中国在国际法治中的作用。
全书共约25万字,除绪论和结语外分为五章,分别为国际法上中西法律文化冲突的历史源起、中国应对中西法律文化冲突的国际法实践、中西法律文化冲突在当代国际法领域中的突出表现、全球化背景下中西法律文化冲突、解决国际法领域中西法律文化的关键。第一章研究国际法上中西法律文化冲突的缘起,分析中国传统国际秩序观与近代国际法价值观的主要冲突;第二章主要对近代国际法时期、现代国际法时期和当代国际法时期这三个不同历史阶段......
本书由三部分组成:,2017年至2020年外交学院代表队参加比赛的书状,书状直接反映了外交学院代表队的竞赛水平;第二,参赛同学在教练老师指导下研究赛题争议问题完成的学术论文,研究涉及环境影响评价、核裁军、国家同意原则、国际野生动物保护、人权条约的域外适用、遗传资源相关的传统知识利用、自主武器系统、豁免等国际法前沿问题,这些研究反映了外交学院代表队的研究能力和教学水平;第三,外交学院代表队备赛和参赛的经验总结,包括比赛指导、法律研究、事实分析、口头陈述、引注格式等多个重要环节的经验。
《论海洋自由》共有十三章,可分为四大部分,*部分含*章,为总述,是其理论或原则的概括,提出了自由贸易和自由航行的观点。第二部分包括第二章至第七章,主要论述海洋自由:第二章至第四章主要从发现、教皇赠送和战争等三个角度论述葡萄牙人对东印度无主权;第五章至第七章也主要从占有、教皇赠送和时效等三个角度论述海洋及其上的航海权不属于葡萄牙人。第三部分为第八至第十一章,主要论述贸易自由权,其中第八章是这四章的总述,第九至十一章,分别从发现、教皇赠送和战争等三个角度论述与东印度的自由贸易权不属于葡萄牙人。第四部分即*后两章是总结,一方面否定葡萄牙人的行为,另一方面要求荷兰人坚持自己的贸易权利。
本书是一部 的欧盟法教材,由牛津大学出版社出版,已发行第7版,被欧洲各大法学院的学生奉为欧盟法教材的“ ”。该书两位作者在欧盟法学界享有盛名,在欧盟法教学与研究领域具有 深刻的见解。本书体例宏大、内容丰富、资料翔实。在内容上,包括欧盟一体化进程与成员国身份危机、欧盟机构与权能、立法与决策程序、欧盟法的性质与效力、欧盟法的适用、欧盟法与成员国法的关系、欧盟 关系法、欧盟的人权保护、欧盟司法制度、单一市场与四大自由、欧盟公民权、公平待遇与非歧视、欧盟刑法和欧盟竞争法等;在资料上,提供欧盟基础条约条款解读、大量经典案例分析以及丰富的学术评论摘录等。全书章节结构合理,适合于各层次学生和研究者阅读,为学生和学者进一步研究分析 加复杂的欧盟法和 法问题提供了坚实的学科基础。
国际法上的个人责任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际法跨越性发展所确立的国际责任形式。法学家们围绕该原则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了颇具深意的论辩。为强化合法性的说理,个人责任继承了传统国际责任的法律主义倾向,通过目标扩张形成了复合式的法理结构,这为现代国际刑事司法提供了理论架构,同时也为管辖、豁免、执行等领域呈现的价值错位或冲突预留了空间。本书是对国际法上的个人责任之衍生法理和历史逻辑的初步探索,书中包含的观点和所建立的理论框架既能够为学界继续推进相关主题的研讨提供导引,也为国际法读者提供了有趣且能够发挥批判性思维的阅读材料。
胡秀娟编著的《武装冲突中文化财产的国际法保护研究/国际法新视野研究丛书》以曾经刊登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网站上的英文小诗入手,阐明武装冲突中保护文化财产的必要性。然后厘清文化财产以及武装;中突等重要概念的含义,,分析武装冲突中文化财产保护规则的历史沿革及其体系。接下来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分别阐明国际性武装冲突、非国际·_生武装冲突、占领状态下文化财产的国际法律保护以及武装;中突中破坏文化财产的个人国际刑事责任。在此基础上,提出我国应积极加入相关国际条约,积极实施已经参加的国际条约中的保护武装冲突中的文化财产的条款。 本书所涉为交叉课题,既涉及国际人道法,亦涉及文化遗产保护法。对这两个课题感兴趣的学者、实务部门,本书应有所助益。
本书重点讨论当代 安全领域的重大议题,包括传统安全问题、新型安全问题等,以及世界各主要地缘政治次区域的安全问题,为专题研究,为丛书后续研究中进一步思考中国在 秩序变革中的战略与策略问题提供前提和基础。
新时代背景下,中国为国际法价值体系的重塑提供了方案,它包含四个方面的内容。其一,中国的和平崛起将使中国基于身份自觉而逐步完成世界权力的转移,而和谐价值观必将为国际法的价值体系奠定中国底蕴。其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不仅确立了国际法价值观的中国立场,同时也有助于构建和谐共生的国际关系。其三,人类命运共同体作为推动国际法价值体系重塑的中国理念,从实质上体现了国际法价值的主体间性,其新安全观也使得构建以安全为主导的国际法价值体系成为可能。其四, 一带一路 倡议作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初步实践,不仅促成了经济融合,也增进了政治互信,在该倡议实施过程中所形成的国际合作也必将创制新的国际法规范,进一步夯实国际法价值体系重塑的现实基础。本书对此作了全面梳理和充分阐释,有助于构建中国在重塑国际法
本书结构上由六章组成,主要可划分为三部分,其中第一、二章是全面论,是全书的理论基础和政治结构横向架构分析。作者对国际法的概念,国际法的适用与发展,美国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等做了理论阐述。第三、四、五章是重点论,沿着国际法立法、执法和司法的运行论纵向路径展开,对美国国际法的主要渊源展开论述,并以具体案例分析了美国国际法实践的外交策略。最后一章结论表明了美国国际法的 双重标准 ,对其本质加以总结,揭示了其虚伪性。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国际法面临着时代性变革。任何法律的历史演进在某种意义上都是法律主体及其政治地位法律强化的发展史。国际法的历史变迁、现实困境和未来发展趋势,都将从自然法视角的主体多元化和实证法视角的大国外交中得以阐释,大国政治和国际法治构成了全球治理的两大互动要素。现实
全球气候变暖导致北冰洋夏季无冰年将在10年内出现。目前,穿过北冰洋,连接大西洋和太平洋的海上航道主要包括北方海航道(Northern Sea Route)、西北航道(the Northwest Passage)和穿越北极点航线。当北冰洋成为全年除冬季外没有海冰或仅在北极点附近区域有较少冰的时候,通过北极航道航行可极大缩短海上航线,提供安全的海上航道,降低我国海上贸易成本,确保我国能源安全。本书主要通过以下六个方面的研究深入剖析我国权益视角下北极航行的法律问题和应对策略:1.我国船舶在北极航行的现状及危机。2.我国船舶北极航行海洋法问题及对策。3.我国船舶北极航行国际海事公法问题及对策。4.我国船舶北极航行国际海事私法问题及对策。5.我国与北极航道沿岸国的合作。6.我国与北极利益攸关国的合作。
本书稿是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案例研究丛书之一。投资者与东道国之间的投资争端是中国 一带一路 海外投资必将遭遇的争端解决方法,也是中国完善外资营商环境必然要重视的争端解决方法。 本书将在概要介绍投资者与东道国仲裁争端解决机制的基础上,归纳中国对外签订的双边投资协定中有关投资者与东道国仲裁的条款内容。接下来重点述评中国投资者告国外政府的投资仲裁案,以及中国政府被外国投资者告的案子。
本书共分为 国际法 国际私法 国际经济法 比较法与其他 国际法资料 以及 书评 等栏目,收录的近20篇文章的具体内容包括我国涉外监护法律适用的问题、跨国代孕亲子关系法律适用问题、《海牙判决公约》诉讼费用条款谈判争议及其对我国的影响问题、证券法域外适用的问题、多边条约的加入模式、ISDS上诉机制的构建问题、美国法下投资仲裁司法审查之可仲裁性问题、东亚国际民事纠纷解决的机制问题、企业刑事合规计划有效性评价标准的域外考察问题等。
本书综合运用历史考察、规范研究、比较研究、实证分析等方法,探讨中国-东盟能源安全合作的意义,分析中国-东盟能源安全合作现有的法律机制,并从能源贸易合作、能源投资合作、能源通道安全维护合作、南海争议海域油气资源共同开发合作等角度,具体阐述中国-东盟能源安全合作存在的法律问题及其解决办法,同时对中国-东盟能源安全合作的前景进行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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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成立后,一直为推进国际社会的法治而努力工作。其中,鼓励国际法的教学和传播是 加强国际法治 的重要内容。早在1947年,联合国大会专门通过 国际法之教学 的176号决议。决议促请各会员国政府,在各大学和各高等教育机构,推广国际法各方面之教学。通过教育,使人民认识国际关系之原理及章则。1962年,联合国大会通过 技术协助以谋促进国际法之讲授、研习、传播及广泛明了 的1816号决议。决议指出,鉴于人类所遭遇之严重问题唯有通过谅解、相互合作与加强国际法及其在国际关系上之适用,方能恒久解决,决议促请各会员国政府为国际法订立广大训练方案。2007年联合国大会通过 联合国国际法的教学、研究、传播和广泛了解协助方案,决议,强调在所有大学的法律学科教学中,国际法应占有适当地位。国际社会实践表明,《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