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贸易带来社会经济的根本性变革,挑战政府的经济治理模式,给基于传统货物和服务贸易的世界贸易规则带来显著威胁,引发不同国家和地区间数字资源分配失衡问题。近些年,中国电子商务迅速发展,已成全球极具竞争力的行业,然而国内迄今尚未建立起完备的数字贸易相关立法,对国际数字贸易议题的参与程度也不高,数字贸易规则研究亟待加强。正确客观地认识数字贸易规则的内涵与发展规律,是中国面临的现实紧迫课题。 《数字贸易国际规则的新发展》主要通过对联合国、世界贸易组织、美国、欧盟、新加坡、澳大利亚和俄罗斯等规则制定主体及其制定时间脉络对数字贸易国际规则进行梳理,关注规则制定中的核心问题,分析其背后的政策与国家战略,从中归纳出数字贸易国际规则的演进特点和具体过程;通过对规则制定历史的回顾分析其存在的问
《国际商事仲裁法案例教程》按照培养卓越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要求,真正实现从灌输式向启发式教学的转变,引导学生主动思考、掌握基本知识和技能,培养运用所学知识从事实务工作的能力。 教材每章以实际案例及其思考题开头,正文结合前述问题,展开知识点,引导学生思考,适时回应问题。编写要求是跳出以往教材编写思维,用浅显易懂的语言表达完整的信息。 本教材主要内容如下:仲裁概述、仲裁协议、仲裁管辖权、仲裁员、仲裁程序、保全措施、法律适用、裁决、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理论探讨与争鸣以及七部法律法规作为附录。
首先,本书全面分析了中亚国家主权债务的现状及特点。研究发现,中亚各国主权债务情况较为严峻,债务指标普遍超过预警线,表明偿债压力较大,抗风险能力较弱。其次,基于财政疲劳理论、国际收支理论与债务危机理论,本书选取1995-2020年中亚五个国家的债务及经济数据,采用脉冲响应和方差分解的方法,分析了中亚国家主权债务成因及主导因素。结果表明,中亚国家主权债务是由内外部因素共同作用而形成的,其中内因为主、外因为辅。再次,本书采用非线性模型检验主权债务的非线性效应,并结合相关理论构建了主权债务对中亚国家经济增长的影响路径。最后,本书深入剖析了中亚国家主权债务对中国的影响,主要体现在贸易、投资和金融三个方面,并提出中国的应对措施。本书认为,为防止中亚国家主权债务危机的爆发,中亚国家应该积极与各方携手
本书的研究以《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的规则体系为依托,同时引入《商事合同通则》、《欧洲合同法通则》、《欧洲法通则:买卖篇》和代表性国家国内法上的对应性规则,系统阐述国际货物买卖统一法中的损害赔偿制度,并引用大量实证案例帮助分析。
在2015年的《世界投资报告》中,投资者与国家之间的争端解决(Investor-StateDispute Settlement,ISDS)机制的改革被列为国际投资体制改革的五大关键领域之一。与现有的ICSID机制相比,欧盟倡导的国际投资法庭制度表现出更强的确定性和更高的效率,对于ISDS所涉及的核心问题 平衡投资者和东道国权利 也有较为深入的考量,不失为ISDS改革中一个较有前景的讨论对象。鉴于此,本书拟对欧盟倡导的国际投资法庭制度进行专题研究,对其不足之处进行剖析,并由此对或然中的中国ISDS方案略作探讨。
《国际金融消费者保护法律法规选编》精心收集、整理了20个国家和地区的金融消费者保护法律法规以及若干国际金融组织的政策和制度,并组织相关同志进行了编译。在法规的国别和地区筛选过程中,银监会几乎兼顾了世界上所有拥有国别和地区的地理区域,并且充分考虑这些国别和地区是否在金融消费者保护领域具有借鉴性或典型性,主要涉及经合组织、世界银行和欧盟三个国际组织,亚洲的日本、韩国、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度和中国香港六个国家和地区,欧洲的英国、爱尔兰、俄罗斯、捷克和塞尔维亚五个国家,美洲的美国、加拿大和多米尼加共和国三个国家,非洲的南非和乌干达,以及大洋洲的澳大利亚等。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尽管这些国家在立法层级上并不完全一致,有些以法案形式呈现,有些以指引形式呈现,还有些则是行为准则,但都指向一个共
本书以国际商事合同根本违约认定问题为研究对象,对包括中国在内的各国法院、仲裁庭适用CISG和UPICC的大量案例进行分析总结,以小见大,探寻了判例法路径是否为国际商事合同法统一解释的有效路径,以及中国在解决国际商事合同纠纷中应如何发挥引领作用。本书结论对当事人参与国际商事交往、裁判者进行统一裁判、规则制定者制定区域统一化规则或国内合同法规则以及学者对国际商事合同法统一化问题的研究均有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