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为作者单位教材,*版在我社已经销售近800册。本书系统介绍和研究国际组织法的有关理论、条约、制度和问题。主要内容包括国际组织的形成、发展和现状、国际组织的类型和形态、国际组织的功能和作用、国际组织的经费与预算、国际组织法的基本性质、国际联盟的结构和历史意义、联合国成立的背景、联合国的宗旨和原则、联合国的会员国、联合国的组织结构和职权、联合国的安理会表决程序、联合国安理会的改革、联合国和区域组织的法律地位、世界贸易组织、欧共体和欧盟的组织结构、东盟与东盟意识、新兴国际组织及其问题、国际组织争端的解决、当代国际组织与国际关系、国际社会组织化与国际法律制度发展等。
本书是中国法学会部级项目和陕西省社科基金项目。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大报告中指出,要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治理。特别是由于应对气候变化与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之间存在紧密的逻辑关联性,使得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治理更具重大的现实意义。而当前正在实施的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法规则正是《巴黎协定》,而在《巴黎协定》中创设的遵约机制无疑是促进、便利和监督各国碳减排的重要制度规则。故而,深入参与、理解和履行《巴黎协定》遵约机制的相关规则,将是中国深度参与全球气候治理行动,确保我们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符合《巴黎协定》法律义务的关键。而正基于此,本书深入分析和研究了《巴黎协定》遵约机制相关规则,以期为中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以及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治理提供有益的理论支撑和法律政策选择。
本书以《核不扩散公约》(NPT的解释批判理论为基础,重新审视核不扩散法中和平利用核能中规定的 不可剥夺之权利 。揭示规则导向的法律思维在条约解释中的谬误。借鉴了建构主义本体论的观点,即规范和制度是主体间构建的结果。这种视角有助于为把法律理解为过程提供理论基础。上述理论有助于真正阐释和构建和平利用核能的 不可剥夺的权利 和多边核出口管制之间的法律关系。
国际海上交通是维系世界政治、经济和贸易的主要途径,尤其对沿海国家的经济、军事和政治影响巨大。本书从国际海上交通安全保障的视角,结合海上安全保障在现代社会出现的新形态和国际公约的发展,从问题意识出发,以国际海上交通安全保障的构成为主要研究内容,选取海上通航环境安全保障、海上交通工具及其人员安全保障、海上交通安全调查、国际争端解决及国家的国际责任中的法律问题进行研究。
本书主要阐述东京审判期间中国检察官团队的工作与贡献,包括确定审理日本战犯罪行的起始日期、提出受审战犯的名单、参与起草《起诉书》、查访收集众多证据、邀集关键证人出庭、法庭起诉陈词、汇集整理文档,等等。本书力图论出有据。在引用大量庭审记录、国际条约、外交函电、媒体报道和当事人事后回忆的基础上,进行深入浅出的诠释;不仅为研究工作者提供参考资料,更有助于普通读者了解东京审判的概貌和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