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以晚清国际法传入为线索,以主权国家的核心要素为架构,结合晚清主权意识生成之历史特性,从司法主权意识、领土主权意识、国民意识和国际社会意识四个维度出发,对晚清主权意识的生成进行微观考察。不仅史实性地呈现出晚清中国世界秩序观从传统帝国向现代民族主权国家、从 中国之天下 向 世界之中国 的巨大转变,而且还通过揭示19世纪实证主义国际法与殖民扩张的共谋,揭露了殖民扩张时代的实证主义国际法对形式平等的主权理论的扭曲和重塑。
国际组织的数量和活动均呈指数级增长,但国际法上缺乏一个全面的关于国际组织的法律概念。本书从国际组织所制定法律制度的法律性质的角度研讨这一问题,是第一本全面研究国际组织法律制度的不同概念的专著。已有概念主要有功能主义、立宪主义、特殊主义、非正式主义4种。本书追溯国际组织不同概念的历史渊源,描述这些不同概念如何归属于4个类别,提出一个将国际组织定义为 双重实体 的新理论。国际组织的概念是根据其发展的法律制度的性质来定义的。 双重法律性质 的概念描述一个国际组织如何创建其源自国际法的特殊法律体系,其最有价值的结果是反驳一个经常性的争论主题,即组织要么被视为成员国利益的载体,要么被视为自治实体。
本书是中国法学会部级项目和陕西省社科基金项目。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大报告中指出,要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治理。特别是由于应对气候变化与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之间存在紧密的逻辑关联性,使得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治理更具重大的现实意义。而当前正在实施的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法规则正是《巴黎协定》,而在《巴黎协定》中创设的遵约机制无疑是促进、便利和监督各国碳减排的重要制度规则。故而,深入参与、理解和履行《巴黎协定》遵约机制的相关规则,将是中国深度参与全球气候治理行动,确保我们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符合《巴黎协定》法律义务的关键。而正基于此,本书深入分析和研究了《巴黎协定》遵约机制相关规则,以期为中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以及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治理提供有益的理论支撑和法律政策选择。
宋英编*的《国际环境法(英文版)》为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中心组织相关专家和学者首创的国际环境合作培训教材,为中国-南南环境保护合作项目中的重要一环,面向国际援助国家,对非洲国家等进行援助培训的教材。本书为主要针对国际环境法方面进行了全面、详细的阐述。
新疆是我国向西开放的桥头堡和重要门户,是 一带一路 的核心区。为服务和支持企业实施 走出去 战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编译了 一带一路 沿线国家税制,现已出版的包括:《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款和其他应缴财政款法(税法)》《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税法(上、下卷)》《吉尔吉斯共和国税法》《塔吉克斯坦共和国税法》以及《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税法》。
《战争与和平法(第1卷修订版)/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文库》是格劳秀斯在总结和借鉴前人优秀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完成的人类社会*部系统地论述调整国家之间关系的规则的著作。它奠定了近代国际法的理论基础,在国际法的发展历史上具有无与伦比的重要地位。《战争与和平法》是一部百科全书式的著作,除法学外,它的内容还涉及哲学、政治学、军事学、伦理学、神学、文学、史学等诸多领域。在法学方面,它既包括战争法,也包括平时法;既包括法学理论.也包括民法和刑法,但主要是国际法。格劳秀斯博览群书,旁征博引。 《战争与和平法(第1卷修订版)/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文库》中不仅大量引用了《**》、《国法大全》、《天主教教会法典大全》等历史文献的内容和许多学者的著作和观点,还引用了许多历史事件和典故,显示了格劳秀斯深厚的
本书系统介绍和研究国际组织法的有关理论、条约、制度和问题。主要内容包括国际组织的形成、发展和现状、国际组织的类型和形态、国际组织的功能和作用、国际组织的经费与预算、国际组织法的基本性质、国际联盟的结构和历史意义、联合国成立的背景、联合国的宗旨和原则、联合国的会员国、联合国的组织结构和职权、联合国的安理会表决程序、联合国安理会的改革、联合国和区域组织的法律地位、世界贸易组织、欧共体和欧盟的组织结构、东盟与东盟意识、新兴国际组织及其问题、国际组织争端的解决、当代国际组织与国际关系、国际社会组织化与国际法律制度发展等。
本书主要阐述东京审判期间中国检察官团队的工作与贡献,包括确定审理日本战犯罪行的起始日期、提出受审战犯的名单、参与起草《起诉书》、查访收集众多证据、邀集关键证人出庭、法庭起诉陈词、汇集整理文档,等等。本书力图论出有据。在引用大量庭审记录、国际条约、外交函电、媒体报道和当事人事后回忆的基础上,进行深入浅出的诠释;不仅为研究工作者提供参考资料,更有助于普通读者了解东京审判的概貌和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