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普通法系国家,富有智慧的法官会援引先例确立的法律规则审理案件,对此我们都很熟悉。问题是,解释成文法和宪法时,能用这种普通法思维模式吗?斯卡利亚大法官通过一篇诙谐、犀利的文章,对这个问题给出了否定答案。在探讨成文法解释方法的过程中,斯卡利亚大法官极力主张:法官不应运用立法意图和立法史来解释法律,而应专注于法律文本自身。本书包括戈登 伍德、劳伦斯 却伯、玛丽 安 格兰顿和罗纳德 德沃金四位专家从不同视角作出的评论,而斯卡利亚大法官对这些评论也一一作了回应。
陪审团,作为英国司法制度的核心基石,虽然近年来历经沉浮,但至今仍有相当多的专家及民众在虔诚地信仰着,被誉为正当法律程序的典范。本书无意于纠结中国是否应当引进,而是以翔实的原始英文资料为基础,以实证和比较为主要研究手段,并辅以大量的案例评析,阐明英国刑事陪审团制度的具体运行规则、面对的困境及未来的改革思路,力求将陪审团这一陌生事物予以客观呈现。这样的研究在我国尚不多见。对于英国陪审团制度想要一探究竟的人,这本书应该可以提供不少帮助。
本书共分为六章,分别从英国司法体制的历史沿革、英国司法权运行机制、英国法官的等级和选任、英国法官职业保障机制、英国法官惩戒机制、英国司法责任制度对我国的启示六大方面全面、详细阐述了英国司法责任制度。书后还附有相关资料,对更加具体研究英国司法制度提供了很好的素材。
本书已成为法科学生了解法律以及法治精神的***入门读物,书中没有法律条文的列举和阐述,没有法律逻辑演绎,但却出处洋溢着人性的气息和理性的光辉。此次为修订第二版,作者增加了新的序言,并更正了书中的一些错误,并增加图说。并重新装帧,使之以更新的面貌面向读者,提升我社在法律文化领域作品的影响力。
在普通法系 ,富有智慧的法官会援引先例确立的法律规则审理案件,对此我们都很熟悉。问题是,解释成文法和宪法时,能用这种普通法思维模式吗?斯卡利亚大法官通过一篇诙谐、犀利的文章,对这个问题给出了否定答案。在探讨成文法解释方法的过程中,斯卡利亚大法官极力主张:法官不应运用立法意图和立法史来解释法律,而应专注于法律文本自身。安东宁·斯卡利亚著蒋惠岭、黄斌译的《联邦法院如何解释法律》包括戈登·伍德、劳伦斯·却伯、玛丽·安·格兰顿和罗纳德·德沃金四位专家从不同视角作出的评论,而斯卡利亚大法官对这些评论也一一作了回应。
编 总则第1条:本法用于处理雇主和雇员之间的关系。它适用于尼日尔共和国境内。第2条:本法所称雇员,是指无论其性别和国籍,受雇于某一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的公共组织或私营组织,从事某项职业活动,获取一定报酬的人员。在确定雇员的资格时,并不考虑雇主和雇员的法律地位。公共行政部门固定工作的人员不受本法约束。第3条:本法所称雇主和用人单位(以下均称 雇主 ),是指雇用一名或是多名自然人为其服务并接受其管理的公法或私法中的任何自然人和法人。无论其行业或地位是什么:可以是从事商业、工业、农业或是服务业,可以是自由职业性质、慈善机构、非政府组织、宗教协会或团体及其他所有营利或非营利性机构。用人单位可以包含一个或多个部门,其雇员在同一特定场所(如工厂,办公室或是工地等)在雇主代表统一授权下从事职业活
本书从论述法国司法制度的历史发展与组织架构入手,介绍法国司法责任制度的内在意涵、理论基础和法律依据,并就法国司法责任制度的主体制度、责任体系尤其是包括惩戒主体、事由、形式、程序等在内的惩戒责任作出重点梳理。司法改革大背景下,对法国司法责任制度的探讨与分析,将有利于我国司法责任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英国强制执行法》共分为五编二十五章。编为绪论,主要探讨强制执行权的定义、强制执行制度的形成和发展,以及强制执行法的基本原则。第二编为自力救济性质的欠租扣押与没收租权制度。第三编是法院判决、裁定的执行制度,主要讨论法院判决、裁定的执行方法及其程序、法官与执行员在不同程序中的职能定位,以及执行员“司法行政化”和“市场化”的运作模式及其监管体制。第四编为欠税、欠费的追收和征地、拆违程序中的强迁制度。第五编为破产和债务缓、减制度。
是谁提出“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为什么斯宾诺莎是被骂名包围的哲学家? 俄罗斯的飞翔的双头鹰国徽有着怎样的历史渊源?……这些我们都该知道点。
%26nbsp;%26nbsp;随着我国市场开放程度越来越高,吸收利用外资的规模不断增加,在为国家经济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同时,也带来了很多风险和挑战,其中国家安全是不容触碰的底线。因此,建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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