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曾经于2014年6月,在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翻译出版了日本著名行政法学者原田尚彦教授的《诉的利益》一书。但由于该书问世于20世纪70年代,当时的研究成果当然无法对其后尤其是今天的理论发展风貌有所体现。鉴于此,同时考虑到 诉的利益 作为行政法学上的一种理论在我国尚未完全确立,于是萌生了撰写本书的念头,一为梳理日本诉的利益的来龙去脉,二为填补原田教授《诉的利益》成书之后的理论空白。 本书中,笔者主要以日本行政诉讼的主要形态 抗告诉讼,尤其是撤销诉讼为素材,在对日本行政法学上有关诉的利益的理论,从行政处分性、原告适格、狭义的诉的利益等三个不同角度做一个整体把握之后,结合20世纪80年代以来具有典型意义的*法院判例,梳理并详细分析诉的利益的发展脉络,对该理论所面临的各种课题加以全方位考察,以期揭开日本
互联网的出现,极大地推进了人类社会经济、政治、文化领域的变革,由此也带来了一系列法律问题。目前,各国都在加快推进互联网法治建设,《网络法》堪称 及时雨 ,是对互联网相关法律现状以及课题进行全面概括的教科书级著作。《网络法》结合大量实际案例,对伴随互联网的迅猛发展而出现的新的法律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深入分析。它让我们意识到由互联网引发的法律问题的复杂性以及妥善解决这些问题之困难的同时,也让我们对互联网的光与影、涉及互联网的宪法 刑法 民法问题、互联网对法律制度以及人类未来社会的影响等有了更加深入的认识和思考。
禹昌禄、吴日焕主编的《中国企业赴韩国投资法 律指南》为国内部全面介绍韩国投资相关法律制 度的书籍。其内容涵盖外商直接投资、企业并购、房 地产投资、外国企业在韩国上市、一般公司、公平交 易、税收、外汇交易、劳动关系、知识产权、企业清 算与破产、投资纠纷解决等各个投资相关领域的法律 制度,还附有中国企业境外投资的国内程序以及《韩 国外国人投资促进法》译文。《中国企业赴韩国投资 法律指南》体系完整,内容详实,实务性强,提供丰 富的中国企业赴韩国投资所需之法律制度方面的信息 ,将对有意赴韩国投资的中国企业起到法律指南性作 用。
在刑事证据法领域,有关域外法治发达国家证据制度的译著、专著、论文层出不穷,但是系统性研究日本证据法的学术成果并不多见。为数不多的日本证据法乃至刑事诉讼法专著、论文面世时间相对久远,且多因法律修改而不再具有学术参考价值。学界由此得来的有关日本证据法、刑事诉讼法的知识、认识有待更新。在此背景下,作者广泛搜集日文原文资料,广纳各家观点,经过潜心研究,撰写了《立法 原理 判例:日本刑事证据法要义》,成为国内部系统性研究日本刑事证据法的专著,学术开拓精神难能可贵。 作者从立法、原理、判例三个角度对日本刑事证据法进行了系统、全面、细致的论述,为国内学界展示了日本刑事证据法的三重样态,也构成本书为显著的特色。同时,作者并不满足于对法律规定、理论观点、司法判例进行表层梳理、简单罗列,而是在此
《日本非典型担保法》是《日本典型担保法》的姊妹篇。同样以专题讲义的形式深入地阐述了让与担保、融资租赁等非典型担保中的重要课题。与抵押权、质权等担保物权不同的是,此类所谓的 非典型担保 在民法典中并无明文规定。如何分析此等非典型担保,是解释学上的难点。对此,要关注其与民法上既有法理的关系,与其他民法条文(特别是典型担保条文)、民事执行法和破产法各类条文、判例和学说的关系,以及在解释中思考应有的担保制度为何。《日本非典型担保法》展现了如何在上述 不自由 的思考中推导出妥当结论的艰苦探索,并希望能给与中国的担保法学和实务以启发。
自 一带一路 建设提出以来,从顶层设计到项目落实, 一带一路 在建设中前进、在发展中完善、在合作中成长。 由于沿线国家情况的复杂性、敏感性,对沿线国家情况进行深入详细的摸底无疑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带一路 沿线国家海洋法律体系研究是结合西南政法大学国际公法教研室在海洋法方面的师资团队优势和既有的研究基础,选取海洋法律体系作为切入点进行研究,计划出版8-10本。这本 越南、马来西亚、文莱和缅甸 卷作为本套丛书的*本。
《南亚国际河流的冲突与合作:法律的视角》分析了南亚国际河流的5项主要双边条约机制,包括印度和孟加拉国之间的恒河条约机制,印度和尼泊尔之间的科西河条约机制、根德格河条约机制和马哈卡利河条约机制,以及印度和巴基斯坦之间的印度河条约机制。本书阐释了南亚次大陆国家在面临显著的人口增长、城市化、工业化以及环境退化所带来的严峻水资源挑战的情境下,这些国际河流的背景情况和法律机制。对于国际律师、自然资源专家而言,本书具有十分有益的参考价值且提供了翔实的信息资料。
2005年颁布的《日本公司法典》,共由八编34章979条组成,其内容之丰富、制度构建之细致周到,世界闻名。该法典自颁布施行以来,尽管为配合其他法规而有过若干次修正,但自身未进行过任何正式修改。2014年日本从完善公司法自身制度,谋取新发展的角度,进行了全面系统的修改完善。本次修改不仅主要围绕公司机构制度、企业集团机制、募集股份发行制度以及公司重组制度等,对众多规范制度进行了大幅度的修改完善,而且仅就所涉及的条、款、项而言,多达800多处,还就修改前后公司法的有效衔接规定了详尽的过度措施,毫无疑问属于重大修改。本书就是对此次重大修改后的《日本公司法典》的全新汉译本,坚信对我国的公司法学教育和研究以及法律实务等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治理视角之下的东亚区域化》主要针对冷战后,东亚区域化独特的东盟印记在理论和实践上所激起的广泛争议进行相关探索,是从区域治理的视角、引入区域对比的方法,致力于重述东盟治理的线索、解析东盟的内在逻辑和扩展方向,进而将其与东亚国际关系的实际相结合,以尝试论证东盟因素对东亚区域化进程的重要意义及中国的应有对策。 本书属于中国人民大学欧洲问题研究中心、清华大学比较区域一体化研究所和联合国大学比较区域一体化研究所共同合作组编的主题为“全球化与区域化研究”的套系丛书。在丛书的选目中,既重点推出有关研究欧洲一体化发展的学术著作,也突出引介了有关全球化和比较区域一体化问题的深度思考。不但能深化读者对全球化的认识,又可以使读者全面理解区域化发展的意义。
企业境外法律风险防范国别指引系列丛书编委会编著的《印度尼西亚》是“企业境外法律风险防范国别指引”系列丛书之一,本书共分八章分别介绍了:章印度尼西亚法律概况;第二章印度尼西亚投资法律制度;第三章印度尼西亚贸易法律制度;第四章印度尼西亚工程承包法律制度;第五章印度尼西亚劳务合作法律制度;第六章印度尼西亚财税金融法律制度;第七章印度尼西亚争议解决法律制度;第八章印度尼西亚其他法律风险防范提示等内容。本书还总结了一大批企业在印度尼西亚发展战略,开展投资、贸易、工程承包、劳务合作等业务的成功做法、实践经验和典型案例。本书内容简明适用、资料鲜活生动,是我国企业深入开展境外法律风险防范有益的工具书和辅导材料。
本书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全面性。以世界的眼光看日本,以日本的眼光看世界,目光所及不仅仅是日本一国的环境生态保护法律制度,还囊括若干产生重大影响的国际条约,全面覆盖了日本环境法各个领域,从中可以了解日本的环境经济政策,以及解决环境纷争的法律机制等。二是简约性。作者用简约的语言介绍系统繁杂的问题,使得日本环境生态保护的理念、原则以及具体制度的发展历程清晰可见。三是及时性。本书第二版修订时将2011年日本大地震发生的福岛核电站事故纳入研究范围,专章介绍了日本原子能政策的发展历程和法律框架,以及事故发生后的*立法情况等,对于世界各国原子能立法研究能够起到及时借鉴的作用。
本教材系2010年云南省普通高校“十二五规划”教材建设项目。本教材精要介绍了东南亚国家联盟及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与发展,并重点介绍了东盟十个成员国各国的法律制度的内容,包括宪法、刑事法律、民商法、经济法、国际贸易与投资法律、和司法制度与诉讼制度。
本书依据日本商法典文本,在对日本重要商事法律术语精确考证基础上,对商法总则编和商行为编逐条进行学术性注解,并对日本主要商事法律制度进行了详实的分析。 本书是2019年日本商法典修正案颁行后国内翻译注解版本,吸收了法典二十余年的历次修订,并结合其他商法单行法,通过学术性注解向读者呈现一部系统、立体、多面的法典全貌。相信这样一种比较法视野下的外国法研究形式,不仅能够使读者清楚明白地看懂日本商法典的条文,全面了解条文及其重要制度的立法背景,更为重要的是,能为我国商法学研究者清晰地把握日本商法学界和实务界的学术意见和前瞻观点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中国-东盟法律评论(2012年·第2卷·第1期)》主要收录了来自中国、文莱、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新加坡、泰国、越南等七国作者在第五届“中国一东盟法律合作与发展高层论坛”以及印度尼西亚举行的东盟法律协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上的演讲稿或参会论文共计16篇,突出地反映了中国及东盟国家法律人士对本区域经贸合作及法制发展中存在问题的前沿性研究成果。
本书是2015年度“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精品文库”之一。近年来,印度经济发展迅速,被认为是未来*经济发展潜力的“金砖五国”之一。印度竞争法在促进竞争,维持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等方面功不可没。本书以印度竞争法为研究对象,从法的制定到法的实施,从成文法到判例法,从理论到实践,从国内微观层面到国际宏观视角,从历史到现状再到发展,系统而全面的进行研究。研究印度竞争法一方面可以为广大发展中国家竞争法的制定和实施提供更加适合于自身的经验,另一方面也是学科发展及我国竞争执法机构对外交流的迫切要求。
《日本行政程序法逐条注释/上海三联法学文库》是一本逐条注释1993年颁布的日本《行政程序法》的著作,读者可以从中了解到具体条款乃至具体的法律词汇用语在立法过程中的由来,以及在适用阶段学说和判例对其内容构成的影响。
本书以海关的几大业务职能为划分依据,按照国别顺序分别介绍了中亚五国(哈萨克斯坦、塔吉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和土库曼斯坦)的海关体系、货物和运输工具的通关、海关税费、海关监管、海关手续、海关统计、商品分类、海关优惠、违反海关法的行为及其责任、海关法律救济等法律制度。
日本公司法是在2005年制定、2006年开始正式实施的。在此之前,日本公司法制度一直规定在日本商法典的第二编。2005年的日本公司法不仅是在形式上、同时在内容上也进行了诸多的调整,可以说是百年一次的重大法律修改。日本新的公司法强调以公司法现代化为目标,在新公司法中,将过去采用片假名文言文体的文字表述等改为平假名文言文口语体文字表述方法,使法律条文的阅读更为方便。同时,日本新公司法在内容上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其重点在于构建完善的特别股份制度、加强董事的权限、公司收购、合并等企业重组手段的多样化构建以及增加针对敌对收购的对策等方面。另外,日本新公司法还新引进了会计参与、持分公司等新的概念。 通过至今近九年的实施,日本新的公司法在实践中也积累了更深入的认知与众多的经验。本书立足于解释、说明日
《日本法研究》每年1辑,分为研究论文、判例分析、立法动向、学术综述、书评、调研报告等,旨在促进中日法学交流、介绍日本法学界的*新研究动向。本辑主要收录了地方自治、核损害赔偿、日本请愿制度等方面的学术论文,民法说明义务方面的判例评析,日本行政不服审查法的*新立法动向,以及 2015年日本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的研究综述。 《日本法研究(第2卷2016)》由肖盼晴主编。
本书主要介绍了2008年日本进行全面公益法人制度改革以来,新公益法人法律制度概况及实施情况。除公益法人制度外,本书也梳理了特定非营利活动法人制度、非营利组织税收制度以及公益信托制度,以期较为全面地呈现日本非营利领域法律制度和规范。
本书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民主与司法“独裁”的悖论:以日本为视角;日本司法民主化的模式选择:以裁判员制度为路径;日本裁判员制度的适用模式:理论与实践的互证;日本裁判员制度的宏观反思:目的与手段的冲突;日本裁判员制度的微观操作:目标与立场的媾和。
国家质检总局标准法规中心编著的《日本食品标签法规》分为四章。章简要介绍了日本食品标签的管理机构、法律法规体系、通用要求和标签标准体系的基本情况。第二章摘编了日本主要法律中涉及食品标签的条款。第三章为日本内阁部门发布的涉及食品标签标注的内阁府令,详细规定了有关食品标签方面的内容。第四章为告示,包括了营养标签标示标准和52类食品的标签标准,内容涵盖了不同食品的质量标签要求。全书共收录了62个法规及其修订,所有法规修订截至2012年12月。日本法规文字中包含部分汉字,为方便读者理解,全部翻译为中文,日本法规中的日期也全部调整为公元纪年。
本书首先论述了西方战略理论形成的过程,分析了西方近现代四部世界战争和战略名著《战争论》《战略论》《大国的兴衰》《战争与和平的大战略》,同时考察了《孙子兵法》在清代流传到西方以后,对西方战略理论的发展演变所起到的积极作用,然后,使用与西方战略理论相比较的方法,论述了《孙子兵法》的中国特色、理论体系和《孙子兵法》十三篇的具体内容。全书着重论述我们 怎样才能从逻辑与历史一致的角度,从整个中西战略理论的历史发展中,掌握战略学的基础理论和科学的战略方法,以便应对我国当前和今后的战略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