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尔纳 薄逸克教授所著的《刑事诉讼法》是德国影响力最大的教科书。而且这本教科书在我国大陆以外的东亚地区也已成为经典,一个典型例证是,但凡台湾地区留德学者之文献,几乎无一篇不引用这本教科书者。 《德国刑事诉讼法教科书(第15版)》涵盖刑事诉讼法的总论和分论部分,其中总论部分包括基本原理、基本原则以及管辖、诉讼主体、回避、刑事追诉专门机关职权、被告人基本权利、辩护、证据法制度和原理、证据排除法则、强制措施尤其是羁押、诉讼要件和诉讼行为等全面的基本制度和理论范畴。在总论部分涉及到了许多中国刑事诉讼法尚属研究空白,甚至完全未知的领域,例如刑事诉讼行为理论,诉讼客体理论、自主性证据禁止理论等。其研究方法更是从德国盛行的法教义学研究方法入手,即每一个理论议题都不脱离法条的解释技术。 在分论部
《德国民法》,1881年开始编撰, 1896年公布,1900年1月1日生效施行,渊远流长,世界各国及我国台湾地区民法深受其影响。1965年,台湾大学法律研究所集结当时民法学界硕彦,翻译整部《德国民法》,内容完整、质量优良。2015年,台湾大学法律学院集结台湾地区诸位民法学者,更续绝学,一展德国民法五十年来不同之风貌。本书亮点如下: 1. 收录最新德国民法修正。 2. 德中对照,收录专有词汇索引表,以利学习与研究。 3. 批注丰富。 4. 收录《德国民法》与我国《民法通则》等民事法律、我国台湾地区"民法"的条文对照表。 本书的最新翻译出版,将为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制定编纂《中国民法典》提供重要参考资料。
作为一本德国刑法学教科书,《德国刑法基础课(第7版)》具有以下特点: 其一,文献资料充实,吸收了近年来的重要判决与理论发展,引注中的信息量很大,方便读者快捷掌握各种观点并进一步查询各种学说。 其二,立场偏向主流,除了对法益理论的坚守外,《德国刑法基础课(第7版)》尤其强调并广泛应用了在德国学界占据主流地位的客观归属理论。 其三,内容全面,除了刑法总论之外,还专门增加了刑法分论的部分内容,即杀人犯罪与身体伤害犯罪两章。 其四,体系科学,章节编排顺序为基本理念、犯罪构造概览、杀人犯罪与身体伤害犯罪、总论各问题详解,让读者了解基础框架与基本罪名后才开始深入了解总论的各个细节,符合初学者的学习规律。 其五,文字流畅易懂,没有使用复杂的长句与晦涩的词语,对于初学者而言没有太多语言上的障碍。
《法国民法典》是世界上第一部民法典,自1804年以来,为世界许多国家的民事立法树立了一面旗帜,对我国民法理论的发展影响甚为深远,是我国民法教学与理论研究的著作之一。 自2010年以来,法国立法机关对民法典进行了一系列重大修改:人的身份能力、人权与人格权的保护、婚姻、家庭等方面的规定修改幅度更大,继承法几乎全部修改,同性恋婚姻入民法典,等等。这些改革反映了法国当代社会变革;特别是2016年,《法国民法典》的债法编也进行了全面修改。 债法编 在二百余年时间里,条文基本上没有修改过。法国债法改革反映了法国合同法与侵权行为法方面的新理论及观念变革。 本法典是按照2023年1月1日法国法律网站 Legifrance 的最新文本翻译,适当增加注释,并将离婚,亲子关系,收养子女,未成年、监护和解除亲权,继承法,债法,时效与占有的原
《李斯特德国刑法教科书》是李斯特重要的代表作之一。此书初版于1881年,曾被译成法语、日语、俄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芬兰语、希腊语、塞尔维亚语等多种语言,在国际上广泛流传,影响很大。鉴于李斯特逝世后刑事立法和科学领域的进步,为了使教科书跟上刑法和刑法科学发展的步伐,施密特博士在1927年修订出版《刑法教科书》第25版时就对教科书各章节进行了全面、认真的修订,对部分章节作了重大的修订,第26版又再次进行修订。虽经多次修订,但基本体系没有变动,对于李斯特关于犯罪和刑法的基本思想及其独特的刑事政策倾向都原封不动地予以保留。
本书属Beck出版社为经典的 法学简明教材(Juristische Kurz-Lehrb cher) 系列,其以人和公司为重点,同时兼顾资合公司的基础知识,此外还包括欧洲公司和公司形式的转化。本书体系结构清晰合理,语言简练,在讲解重要的概念和知识点时穿插一些简单的实例,使学生容易理解和掌握,非常适于作为初学者的入门教材和作为高年级学生的复习材料。
《元照英美法词典》共计460万余字,收入及注释5万余词条,包含词、词组的一般法律用法,并附图表30幅、历史文献8件。 精装版 完整保留了原版内容,并个别勘误。 词典的旨义: 本词典的编撰旨在为中国提供一部以英美法律词书为集萃的新编中文版,其收词自古洎今,尤注意英美法的发展与词典的现代化。 本词典以自19世纪以来的英美法词典、百科全书、判例集、法律汇编、各部门法学专著等作为基础资源,并旁及加、澳、新等国法律词书及其法律集与法学专著,综合编纂。 (词典总审订潘汉典教授语) 词典的益处: 1.通过为不断增长的中美间法律上的理解提供一个机会,这部词典将能促使强有力的、公正的法律制度得到持续发展。 2.这部词典将为中美法律界提供更紧密联系的基础。例如,这部词典很可能成为两国律师的比较法培训的工具,一如
1807年的《法国商法典》是世界上部真正意义上的独立的商法典,首开民商分立法典之先河,标志着民商分离的立法体系的确定。自2000年起,法国开始采用“授权法令”的形式颁布《商法典》立法部分的全部条文,开始了法国商法的“再法典化”过程。本书是根据法国Dalloz出版社2014年版《商法典》翻译而成,并根据*条文进行修改,全书分为上中下三册。上中两册是立法部分,包括商事总则、商事公司与经济利益合作组织、特定形式的买卖与排他性条款、价格与竞争自拍、商业票据与担保、企业困境、商事法院及商事组织、某些受特别规则约束的职业等内容;下册则是实施法令部分,包括商事法院与商事组织、几种有专门规范的职业等内容。
《欧洲人权法院判例指南》选择并收录了欧洲人权法院对《欧洲人权公约》中所保护的十项具体权利或原则的相关判例的指南。指南是欧洲人权法院以各项公约权利或原则为中心,对相关经典判例作出的回顾和总结,以及对相关权利和原则涉及的方方面面的法律问题作出的权威解释。对欧洲人权法院自身具有指导性的作用,也促进了《欧洲人权公约》中各项权利的法理学发展。本书由欧洲人权法院授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和中国人民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将指南的英文原版翻译成中文。为了避免重复,本书涉及的每一项权利和原则之后所附的相关案例索引没有在中文部分进行翻译,读者可在英文部分阅读。本书的部分中文文本已经被欧洲人权法院官方网站收录,成为各项指南的官方中文译本。作为世界上*的国际人权保护机制的监督机构,欧洲人权法院的经典判例对各
一本比较法著作,以英语写作的德国民法作品中杰出的一部,一本的关于德国私法的英文著作。《德国民法原理》著者系英语国家中研究德国民法的主要学者。对德国民法基本理论原理的阐释简明扼要,又不失全面。同时,《德国民法原理》在有些重要法律制度方面与英国法作比较,值得借鉴。
《英国版权法》主要从版权、领接权、注册外观设计、表演权及其相关版权等方面来进行介绍、论述,该法案不仅从各个版权相关内容的引用、生效与范围以及执行等方面予以说明,还对条款中的定义、作者权利、侵权行为以及保护期限等作出详细、明确的论述,要点突出,罗列清晰,具有较好的参考价值。
本书为“法律文明史丛书”的第6卷。长达千年的欧洲中世纪,基督教确立了对西方文明史的支配地位。但教会法并未一极独尊,各地兴起了诸种世俗法,罗马法也在一些领域继续发挥作用。它们共同推进了欧洲各地区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的发展,为前近代至近代欧洲的启蒙与复兴创造了条件。本卷阐述了包括中世纪欧洲日耳曼法、王室法、封建地方法、城市法、商法和海商法的发展变迁历程。作者充分挖掘史料,吸收前贤成果,淡化国家本位,凸显区域特征,体现了中世纪欧洲世俗法的多元成就,对当代中国与世界的法律发展富有启迪意义。
本书由当代俄罗斯著名教授О.И.奇斯佳科夫主编,是莫斯科大学法律系的现行教材第5版,也是俄罗斯联邦法科高等院校教学法协会向全国高等院校推荐的教材。 全面考察了苏联领域内从古至今存在过和存在着的各种国家构成体及其法律体系的规律性更替过程。上卷从公元前9世纪出现在外高加索南部的奴隶制国家乌拉尔图王国开篇,历经先后在黑海沿岸、中亚地区、里海及波罗的海沿岸和俄罗斯腹地不断产生和灭亡的数十个封建国家(也有少数奴隶制国家),历经前封建时期的古罗斯和封建割据时期、等级代表制时期、独裁专制时期的俄罗斯,后到1917年十月革命前夕被推翻的沙皇俄国和短命的俄国资产阶级临时政府结束。下卷从十月社会主义革命始,至苏联解体和俄罗斯全面复辟资本主义止。作者依据大量史实和文献资料,侧重从社会构建、国家机制、法
本书遴选、整理和编译了世界上有代表性的17个国家制定的有关图书馆的法律93部,分别包括其图书馆法、国家图书馆法、公共图书馆法、呈缴法、版权法、公共借阅权法等,是我国制定有关图书馆的法律法规、法律研究工作者和图书馆研究工作者的参考用书。
英国《2000年金融服务与市场法》(Financial Services and Markets Act 2000)于2001年12月1日正式生效,取代了此前制定的一系列用于监管金融业的法律、法规。该法堪称英国金融业的一部“基本法”,明确了新成立的金融服务管理局(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和被监管人的权力、义务及责任。统一了监管标准,规范了金融市场的运作。《2000年金融服务与市场法》的颁布,标志着英国金融监管体制的重大变革,即从《1986年金融服务法》确立的“制定法框架下的行业自律”体制转变为“制定法规范的单一监管机构”体制(Statutory Single Regulator),并且确立了金融服务管理局的单一监管机构地位。金融服务管理局承继了前证券与投资局(SIB)对证券投资业务、英格兰银行对银行金融机构、财政部对保险机构的监管职能,其监管范围涵盖了全部金融领域,包括证券、银行、保险以及各
本注释是著名学者杜景林与卢谌教授在我国首次翻译《德国民法典》20年之后的又一力作,也是作者在2014年翻译出版的新版《德国民法典》的姊妹篇,是对《德国民法典》的全条文注释。“本注释对法典条文的处理,主要在于对法典条文做出总体性的、核心性的和实质性的论述和说明,特别是侧重于规范本身的意旨和目的。”
《英美法原论(上、下册)》汇聚了国内在本领域的主要研究力量,历时6年编写,篇幅过百万字,从不同学科的视角对英美法进行了系统和深入研究:考察它的历史与现实,提炼它的义理和精神,阐释它的理念与制度,分析它的程序与运作。本书包括一篇导论和六编:英美法的历史、渊源与特征;英美公法:宪法、行政法和刑法;英美私法:财产法、契约法、侵权法、商法和信托法;英美的司法组织、诉讼程序与法律教育;英美主要法学理论与法律思想;英美法律文化、移植与全球化。
本书以介绍2009年之前欧洲专利局上诉委员会的判例为依托,辅以案例索引、EPC法条索引及词汇索引等信息,详细介绍了欧洲专利申请的要求、修改、申请的法律流程、分案申请、机构事项等,是中国企业利用专利法律工具走向欧洲的***参考工具书。同时也为我国专利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提供了很好的借鉴和参考。
《世界各国宪法文本翻译与研究系列丛书:世界各国宪法文本汇编(欧洲卷)》翻译的文本与国內同行翻译的权威文本相较仍然有较大差距,但可以为法学爱好者提供一种参考译文。宪法文本规定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确认公民的权利与自由、通过组织国家政权保障宪法的实施。虽然宪法文本只能从一个侧面反映国家的宪政状况,并不能全面反映国家的宪政实践,但仍然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宪法文本的变迁反映宪法思想的变迁,体现人类政治文明的进步和宪法实施的经验,从这一视角来观察欧洲宪法文本,可以从细微之处看到宪法发展的脉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