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物权法案例研习(第4版)》在当今德国民法学界声誉甚高,是延斯 科赫、马丁 洛尼希两位教授在波恩大学、雷根斯堡大学、康斯坦茨大学多年讲授物权法课程的经验凝结。全书包含17则案例,覆盖了德国物权法的所有核心领域。同时,也对近年司法中的重要变化加以全面考虑。此外,还特别涉及物权法与其他法律领域的横向联系。 《德国物权法案例研习(第4版)》以请求权基础(鉴定式)案例分析方法系统呈现物权法案例的解析结构,特点鲜明:17则案例解析详尽,附思路说明、概要与法律关系图,且处处可见分析技巧提示。
《英美法德日五国行政法》是当代外国行政法丛书。《英美法德日五国行政法》主要讲的是对英美法德日五个国家行政法的研究,《英美法德日五国行政法》分国家依次讲述,包括:美国行政法的宪法背景;行政法的范围;行政行为的程序形式;对行政行为的控制:司法审查;对行政行为的控制:司法之外的途径;侵权赔偿责任等。
nbsp nbsp在德国,法律专业的大学生从学期就开始学习解析案例的方法。法学教育和司法实践紧密相连。 本案例集早可回溯到1993年,从2010年开始以三卷案例集(新生卷、进阶卷、司法考试备考卷)的形式在德国出版。书中详尽收录了在德国法学教育中富有讨论价值的刑法案例,展现了案例解析的结构,并为学生提供了练习的机会。这三卷案例集,可使读者独立掌握在法治国框架内解析刑法案例的方法。 作者希望可以通过这三卷案例集的翻译和出版,为中国的刑法发展贡献一份绵薄之力。希望读者开卷有益!
出于慈善目的进行的废物收集活动是否属于宗教活动?公立学校是否可以设置课前祷告?公立学校教室是否可以安放十字架?信仰伊斯兰教的屠宰商是否可以不经麻醉屠宰牲畜?商店在基督降临节期间的周日是否可以开门营业?公立学校的穆斯林女教师是否可以佩戴头巾?穆斯林少女是否可以不上男女混合的游泳课? 这些争议出现在德国真实的社会生活中,并形成了宪法案件。《德国宪法案例选释(第3辑)》译介的德国联邦宪法法院13个关于宗教法治的案例,有助于理解宗教在公共领域中的角色,有助于思考宗教自由与国家的教育委托、父母教育权等其他宪法法益的平衡关系,也有助于探寻多元开放社会中各种宗教、世界观和谐相处的方案。
nbsp nbsp《中德私法研究(20):情势变更》为《中德私法研究》第20卷,本卷主题为:情势变更。 《民法典》第533条将情事变更原则纳入法典,且与《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26条相比,在规范内容上也发生了变化:首先,明确了情事变更所涉及合同的 基础条件 。其次,不可抗力与情事变更不再是法定的互斥事由。再次,增设了受不利影响的一方当事人之重新协商权。后,明确了裁量机构系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同时,2020年以来新冠疫情引发的民商事争议也多与情事变更原则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中德私法研究(20):情势变更》即以情事变更为主题,安排主题报告、专题论文、专题译文与案例分析,从制度史、比较法、法官法等维度呈现情事变更制度的各个面向。
《英国普通法导论》为作者面向本科生开设的一门交叉学科与新兴学科课程,共分三编、十五章。与国外相关教材相比,本教材的优势在于,它能以汉语学生习惯的语言和思维方式来解释普通法的历史、制度和解决问题的思路、方法,通过我们熟悉的汉语来掌握普通法的知识和方法。更进一步的说,本教材从中国学生的视角,考虑中国学生的知识背景和思维习惯,以自己的方式来解释普通法,这是它的独到之处。本教材可以有效地帮助学生掌握与普通法有关的基本知识,包括普通法的基本制度和原则,法律思维和法律推理的主要特点,目的在于培养能准确理解国际交往规则并利用这些规则平等参与国际交往,有效处理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的纠纷和事务的法律人才。
本书的前三讲将处理中世纪的法律塑造者--即首先介绍格兰维尔与布雷克顿,他们是普通法之父与普通法的创立者;接着是爱德华一世(Edward I,1239-1307年),正是在其当政期间(即1272-1307年),人们才开始看到普通法一些比较突出的特点;然后介绍利特尔顿(Thomas Littleton,1422-1481年)与福特斯丘(John Fortescue,1385-1479年),他们的著作对中世纪普通法的众多特点进行了总结。接下来的三讲将处理英格兰法自16世纪到17世纪上半叶的发展状况--考察文艺复兴与宗教改革对英格兰法的广泛影响。通过圣 杰曼(St. Germain,1460-1540年)、托马斯 莫尔(Thomas More,1478-1535年)爵士、埃尔斯米尔(Thomas Egerton Ellesmere,1540-1617年)以及培根(Francis Bacon,1561-1626年)等人的作品,考察衡平法的基础问题,考察柯克(Edward Coke,1552-1634年)爵士及其在英格兰法律史上的突出地位。
在德国,法律专业的大学生从*学期就开始学习解析案例的方法。法学教育和司法实践紧密相连。 本案例集*早可回溯到1993年,从2010年开始以三卷案例集(新生卷、进阶卷、司法考试备考卷)的形式在德国出版。书中详尽收录了在德国法学教育中富有讨论价值的刑法案例,展现了案例解析的结构,并为学生提供了练习的机会。这三卷案例集,可使读者独立掌握在法治国框架内解析刑法案例的方法。 作者希望可以通过这三卷案例集的翻译和出版,为中国的刑法发展贡献一份绵薄之力。希望读者开卷有益!
本书关注的问题是司法在国家治理中的功能与技术,以及由此带来的复杂关系。本书尝试运用法律社会史的方法对1154年到1701年的英国个案进行解读,试图在具体的经验描述中呈现理论问题的丰富意涵。 本书集中关注了(英国历史上)司法的一项重要功能,作者称之为“治国”,其实是欧洲近代民族国家的创建和治理——通过治理来创建,在创建过程中治理。这也是意味着更为强烈的政治功能。 这本书需要细致阅读,也值得细细阅读。
本书由总则、分则与附则,共计432个条文构成。 首先,从形式上看,本法典的每一条文都自带小标题,这种小标题对该法条规范的含义进行了简单总结,使得民众可以不用翻看全文便可对条文内容有大致的了解,有利于条文的推广适用,而且也无需司法机关再确定具体的罪名,免去了不必要的争议。此外,刑法分则的各个章节划分得较为具体、细致,根据刑法所保护的类法益一共划分出了二十三章。例如,针对公民法益的保护,就具体划分出了 侵犯生命和身体的犯罪 侵犯人类和公民的自由和权利的犯罪 侵犯选举权的犯罪 侵犯劳动权利的犯罪 侵犯荣誉和名誉的犯罪 性犯罪 侵犯婚姻及家庭关系的犯罪 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 侵犯财产的犯罪 侵犯经济利益的犯罪 等章节。这种具体划分方式可谓是不采用章下设节方式的一种必然选择。其次,从内容上看,
增值税反避税是各国共同面临的税法新问题,涉及避税定义、避税与合法节税和逃税的区别、基于一般法律原则的避税本质分析、增值税特征与增值税避税定义、增值税避税原则和典型方案、各类反避税工具属性及其优缺点、增值税反避税措施适用、反避税效果、避税处罚性、反避税比例原则等实体性原则的限制、反避税举证责任以及事前裁定等程序性规则的限制等法律问题., 《欧盟增值税反避税法律问题研究》立足于我国增值税改革和增值税反避税实践问题,以欧盟增值税反避税经验为研究对象,遵循从反避税一般理论探讨到结合增值税特点分析增值税反避税问题的思路,运用大陆法系国家权利滥用理论和法律欺诈理论,基于欧盟法和意大利、英国、法国、德国等成员国内国法中的反避税立法和司法判例,对上述增值税反避税法律问题进行了全面而深
在德国,法律专业的大学生从*学期就开始学习解析案例的方法。法学教育和司法实践紧密相连。 本案例集*早可回溯到1993年,从2010年开始以三卷案例集(新生卷、进阶卷、司法考试备考卷)的形式在德国出版。书中详尽收录了在德国法学教育中富有讨论价值的刑法案例,展现了案例解析的结构,并为学生提供了练习的机会。这三卷案例集,可使读者独立掌握在法治国框架内解析刑法案例的方法。 作者希望可以通过这三卷案例集的翻译和出版,为中国的刑法发展贡献一份绵薄之力。希望读者开卷有益!
本书选取德国法院具有典型意义的国际私法判决,旨在通过翻译判决原文,向读者展示德国法院在涉外民商事案件审理过程中的推理过程和利益考量,藉此促进对国际私法总论诸问题的理解和应用。
社会国原则是德国基本法上的重要国家目标,在社会国理念的指引下,德国不断调整社会政策和社会立法,为德国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很大的贡献。本书稿从社会国原则的法理基础、制度实践以及在德国联邦法院司法实践中的运用等角度,比较全面地阐述了社会国原则。
金融法是商法的一个独立的分支学科,与公司法相区分。因为,在法国法中,《商法典》(le Code Commerce)仅部分地涉及金融市场管理的内容,而相关更为具体的规则通常在《货币与金融法典》(le Code Monétaire et Financier)或者其他一些规范金融市场的行业条例或规范中规定。金融法学科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因为现今,立法者对于证券业务的重要性有充分的认识,因此也希望通过加强对于证券投资者的保护,以使巴黎证券交易所(la Place de Paris) 成为一个具有吸引力的交易市场。同时,为了适应这些要求,金融法学科也是一个经常经历众多立法或行政法令修改的学科。因此,这一领域的许多方面在2005年7月26日第2005-842号《关于经济信心与现代化法》 (la loi n°2005-842 du 26 juillet 2005 pour la confiance et la modernization de l’économie, 又称《la loi Breton》)、2005年7月20日的《
本书选取了廉洁程度排世界前列的北欧地区,通过对该地区的廉政制度与文化进行分析研究,以经典理论为依托和框架,作者团队依托自身较强的外语能力,搜集、翻译、整理大量各国*的立法例、司法裁判案例等*手文献,力求在现有条件下做到资料*、*全。在写作安排和分册内容设计上,以 全面 深入 点面结合 为思路,既有对该地区廉政制度的框架式介绍,也有对具体案例的深入剖析,全面展现北欧地区廉政制度和文化,可为各级政府和中央反腐倡廉提供理论支持和决策参考。本书为 十二五 规划项目 中外廉政制度与文化比较研究系列 北欧分册。
本书主要内容为评析意大利行政诉讼制度的历史发展与特征;从意大利行政诉讼的二元管辖制度产生及发展到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行政诉讼的诉讼类型、管辖、当事人、一审程序、预防性保护程序、复审程序、执行程序、特殊类型的程序进行详细剖析,每一部分都结合立法发展及判例发展进行探讨。以意大利《行政诉讼法典》规定的体系为基础,结合立法、理论及司法判例在相关问题的争议,力求构建出意大利行政诉讼制度发展的动态轨迹,阐述行政诉讼制度的主要内容,揭示意大利行政诉讼制度变迁的动因,从而能够使中国学者对意大利行政诉讼制度有一个较为全面的了解。
马里奥·朱莉欧·德·阿尔梅达·科斯塔所著的《葡萄牙法律史》是该领域的一部经典著作。 本书首先从法律史的概念与方法论入手,阐明了法史学科重要性之余,还扼要地介绍了葡萄牙法律史学科的发展状况。 经上述简明的铺垫后,本书随即进入本体内容。尽管书名为《葡萄牙法律史》,但所涵盖的史料直接追溯到罗马时代。这是因为,一如其他欧陆国家,葡萄牙的法律秩序乃继受罗马法和教会法而来,因而在历史上无法割断。 本书资料翔实,思路清晰,在有限的篇幅内,概览整个欧洲法律发展之余,处处不忘凸显葡萄牙这片土地上发生的人和事。例如,本书清楚地交待了几位著名的人文主义法学家与葡萄牙的渊源。
本文对德国民事法定听审请求权展开了全景式、体系化研究,涵盖了德国民事法定听审请求权的意涵、历史、理论基础、主体、内容、限制和救济,探求法定听审请求权作为一项程序基本权利和人权保障理念对民事诉讼相关制度供给的指导意义和核心作用。反思我国立法实践与民事诉讼制度设计,基于我国人权保障的宪法基础、程序权保障的诉讼理论和司法和谐的法政策,针对我国宪法和民事诉讼法立法缺陷、民事司法实践的需要以及民事诉讼制度亟待完善的现实,本文提出了在宪法和民事诉讼法上确认法定听审请求权保障的理念、在民事诉讼各项具体制度中完善法定听审请求权的构想,以期对我国民事诉讼法改革和民事诉讼法理论的完善有所裨益。本文是作者通过答辩的博士学位论文。随着时间的流逝,我国社会生活发生了极大的变化,法律制度日趋完善。但是
涉外民商事合同,是涉外民商事交流的主要形式。而涉外民商事合同的法律适用问题,则是国际私法在规范涉外民商事关系中的重要问题。伴随国际民商事交流的发展,涉外合同种类的多样性以及各国在合同法律制度上的差异性,使得涉外合同之债的法律适用成为国际私法中复杂的领域之一。 在合同法律制度尤其是合同冲突法制度的发展上,欧洲在世界上一直扮演着“领头羊” 角色。为了统一合同法律适用规则,欧盟各成员国进行了不懈努力。作为欧盟合同法律适用制度统一化的成果,《罗马条例Ⅰ》自2009年12月17日起直接适用于除丹麦以外的所有欧盟成员国。无论在立法内容上,还是在立法技术上,《罗马条例Ⅰ》都可以堪称国际私法统一史上一座重要里程碑,也一定程度上预示着合同冲突法立法与司法实践的走向。因而,对他国国际私法的立法与实
《古代宪法与封建法》研究的主题是17世纪的英国人如何看待自己的过去。当时英国的宪政思想作为对其历史的信仰,建立在其古代与惯常的普通法的基础之上。在16和17世纪,*重要的历史研究方法之一是研究法律 每个国家所表现出的历史观部分地是其法律的产物,也因此又反过来影响自己的历史。在厘清17世纪英格兰的历史观与法律研究的关系并指出其政治内涵的过程中,波考克展示了18世纪更为哲学化的研究方法是如何奠定其历史背景的。
本书详细论述了英国法治发展的历史进程以及不同时期促使其不断发展变化的原因,深入分析了英国法治的内在结构及其成功经验,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英国法治发展道路对中国当下法治建设可能具有的启示。
《当代法国公法--制度学说与判例》主要阐述在经济全球化、地区法律一体化的背景下,法国的宪法、行政法发生的重大演进。作者从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法国经济社会变迁对宪法、行政法的制度、学说与判例的影响等角度进行全面分析,为中国学者、学生呈现法国公法发展的*动态。本书是一部论述当代法国公法理论与实践的著作。
《德国判例刑法(分则)》选取了司法实务中常见、德国法学院的教学中核心、同时也可能是对我国*有借鉴意义的近40个罪名,综合整理了德国各级法院近2000则判例,并且结合德国学者的论述,较为系统地解析了德国刑法中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重点罪名。对其中的部分重要判决还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评述。本书试图全面梳理德国刑法的相关判例,为学术界提供*的德国刑法研究资料,而且旨在为我国正在建立的案例指导制度提供参考。同时也可以做为刑法学教学的教辅参考资料。本书与总论,构成了德国判例刑法学的姊妹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