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室手记》体现了陀思妥耶夫斯基诗学的全部艺术特色,内容深刻,形式诡异,既像小说,又像忏悔录,又像哲学论文。作品主人公既像坏人,又像好人;既像小人,又像一个饱经沧桑、逆来顺受的人;既像英雄,又是“非英雄”,又什么都不像。……“地下室人”被认为是“自我中心主义者的典型”,但是又有人认为,“地下室人”是俄国的哈姆雷特,是“多余人”的当代变形。 陀思妥耶夫斯基是他那个时代的“真理的探求者”。 《地下室手记》成为一本越来越受到世人追捧的书,被认为是陀思妥耶夫斯基五部长篇小说的总序,是其创作涯的里程碑。人心的深,人心的苦,人心的无奈与悲剧,人人都有切身体会但又难以言说的,尽在此书中。
nbsp nbsp在德国,法律专业的大学生从学期就开始学习解析案例的方法。法学教育和司法实践紧密相连。 本案例集早可回溯到1993年,从2010年开始以三卷案例集(新生卷、进阶卷、司法考试备考卷)的形式在德国出版。书中详尽收录了在德国法学教育中富有讨论价值的刑法案例,展现了案例解析的结构,并为学生提供了练习的机会。这三卷案例集,可使读者独立掌握在法治国框架内解析刑法案例的方法。 作者希望可以通过这三卷案例集的翻译和出版,为中国的刑法发展贡献一份绵薄之力。希望读者开卷有益!
出版自由是否保护涉及军事秘密的文章发表? 否定纳粹屠杀的言论是否也受宪法保护? 色情文学是否是艺术? 新闻报道自由可以在多大程度上侵入名人的私生活领域? 说 士兵就是谋杀犯 是否损害了军人的名誉? 这些争议出现在德国真实的社会生活中,并形成了宪法案件。本书译介的德国联邦宪法法院12个关于言论自由的案例,有助于我们理解言论自由对自由民主的宪法秩序的特殊意义,也有助于我们思考言论自由(广义上包括意见的形成与发表、新闻出版、广播电视、艺术创造、科研教学、集会游行等权利)与国家安全、人格保护、青少年保护、隐私权、社会安宁等法益的权衡关系。
《德国物权法案例研习(第4版)》在当今德国民法学界声誉甚高,是延斯 科赫、马丁 洛尼希两位教授在波恩大学、雷根斯堡大学、康斯坦茨大学多年讲授物权法课程的经验凝结。全书包含17则案例,覆盖了德国物权法的所有核心领域。同时,也对近年司法中的重要变化加以全面考虑。此外,还特别涉及物权法与其他法律领域的横向联系。 《德国物权法案例研习(第4版)》以请求权基础(鉴定式)案例分析方法系统呈现物权法案例的解析结构,特点鲜明:17则案例解析详尽,附思路说明、概要与法律关系图,且处处可见分析技巧提示。
作为德国破产法学习者的教材,《德国破产法导论(第六版)》将自身定位为入门教科书,为此,它既做到了内容的全面,也实现了化繁为简,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完整地将德国破产法呈现给该法的学习者。在对德国破产法的立法经过做出简单介绍后,本书便按照德国破产程序的一般运行系统的展开,涉及当事人、程序启动、财团、分配、程序结束等,接下来作者对破产计划、重整、余债免除、自行管理、个人破产、特殊财产破产等特殊程序进行了逐一介绍,后对国际破产法和破产刑法也有所涉及。其间,作者以敏锐的眼光,对领域内的各个重要问题做出了全面和准确的剖析。 目前我国尚无对德国破产法教材的译介,本书的翻译出版,必将在很大程度上填补这一空白。对于中国法律学人来说,该书更是快速全面了解德国破产法的*工具。同时,由于作者在
《斗争与妥协:法英美三国宪法纵横谈》对英美法三国的宪法进行了细致的比较,对三个国家宪法的渊源、精神、特征、核心价值进行了系统梳理和精辟的论述,阅读之后读者可以对英国、法国、美国三个国家的宪法形成一个相对完整的感性认识。在行文方面,本书深入浅出,因繁就简,以散文一般的笔触和流畅的语言,从历史的、哲学的以及人性的角度对三国宪法进行了探讨,被本书的英译本译者戴雪评价为"比较宪法领域的一部优秀而富有原创性的力作",能够让读者受到启迪,学会从一个崭新的视角去观察熟悉的事实。
社会国原则是德国基本法上的重要国家目标,在社会国理念的指引下,德国不断调整社会政策和社会立法,为德国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很大的贡献。本书稿从社会国原则的法理基础、制度实践以及在德国联邦法院司法实践中的运用等角度,比较全面地阐述了社会国原则。
意大利少年司法是福利混合模式的典型,在小干预的原则下,强调多主体介入,构建了以少年法官、少年检察官为核心的司法体系,和以司法社会工作者为核心的社会体系。两者协同合作,形成了少年司法发展的独特路径。本书基于这一视角,从立法理念、法律规定到司法实践全面分析意大利少年司法制度,并阐述了意大利少年司法的经验及对我国的借鉴价值。
\\\\\\\\\\\\\\\\\\\\\\\\\\\\\\\"【内容简介】: 《耶利哥的玫瑰》是蒲宁的一部游记随笔集,在这部游记随笔集中,他塑造了诸多生动形象的人物,描写了自然景色的和谐优美,表现心理的深刻令人叹为观止。在游览世界的同时,蒲宁还积极地探索古老文明的源头和人类社会生存、发展的规律,因此《耶利哥的玫瑰》除了体现蒲宁文学上的极高艺术成就,同时还具有极高的社会人文价值。\\\\\\\\\\\\\\\\\\\\\\\\\\\\\\\"
本书作者马丁内克教授为德国著名法学家,在法学界享有盛名。本书是其所撰写的介绍德国伟大法学家生平与作品的文章,这七位法学家分别为:拉贝尔、耶林、萨维尼、吉尔克、拉伦茨、黑克、温德沙伊徳。每个名字都熠熠生辉,是德国和世界法学历史上的耀眼之光。通过本书,可以了解到他们的成长轨迹、研究进路、学术观点以及杰出作品与伟大贡献。
格兰维尔于1187年用拉丁文编著了《论英格兰王国的法律与习惯》,大量运用罗马法的概念和原则来论述相关法律问题。全书共十四卷,其序言模仿了查士丁尼法典序言,其内容主要涉及直属受封地诉讼、圣职授予权、寡妇财产、嫁资、赠予、遗嘱诉讼等。该书还阐述了王座法院的管辖权和诉讼程序,并对王座法院曾经使用过的80份令状进行了系统分析。虽然该书是格兰维尔的未竟之作,但它对研究中世纪英国土地法和诉讼法有着独特的价值,因此后世学者公认其为论述普通法的开山之作,后世法官也将其作为审判案件的重要参考。
本文对德国民事法定听审请求权展开了全景式、体系化研究,涵盖了德国民事法定听审请求权的意涵、历史、理论基础、主体、内容、限制和救济,探求法定听审请求权作为一项程序基本权利和人权保障理念对民事诉讼相关制度供给的指导意义和核心作用。反思我国立法实践与民事诉讼制度设计,基于我国人权保障的宪法基础、程序权保障的诉讼理论和司法和谐的法政策,针对我国宪法和民事诉讼法立法缺陷、民事司法实践的需要以及民事诉讼制度亟待完善的现实,本文提出了在宪法和民事诉讼法上确认法定听审请求权保障的理念、在民事诉讼各项具体制度中完善法定听审请求权的构想,以期对我国民事诉讼法改革和民事诉讼法理论的完善有所裨益。本文是作者通过答辩的博士学位论文。随着时间的流逝,我国社会生活发生了极大的变化,法律制度日趋完善。但是
在对大量资料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运用历史学、社会学、法学、教育学等研究方法对英国近代法律教育的转型做了比较深入的探讨。全书共分为五章。分章探讨了18世纪中叶前英国法律教育的分离状态,布莱克斯通与大学普通法教育的尝试,19世纪上半叶法律教育的艰难推进,19世纪下半叶新型法律教育体制的确立,以及新型法律教育体制的运行。
《俄罗斯联邦行政诉讼法典》于 2015年2月颁布,是目前世界上*的行政诉讼法。法典多达365条,译成中文15万字。该法典在法律比较和借鉴上具有重要意义。本法典由国内*的俄罗斯法研究专家黄道秀翻译,本译本是*权威译本,同时也是*译本。
公私合作制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可以将公共部门的优势和私人部门的长处互补性地结合起来,为公民提供质量更优、效率更高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这对尚处于迅猛城市化进程中的中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如何在法律框架内,理性、科学地贯彻和实施公私合作制的先进理念,是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在这方面,学习德国的经验对我们不无裨益。 《德国公私合作制促进法研究》可以扩展中国对德国公私合作制度发展状况,尤其是法律现状的研究。同时德国要解决的诸多问题也是中国在推行该项制度安排时所面临的困难,德国针对这些问题的整套解决方案可以被中国相关方面的学者和立法工作者有取舍地接受和吸纳,进而推动中国公私合作制专门法的出台或带动中国的采购法、投资法、预算法、税法、公路法等相关部门法的修改和更新。
《作为制度根源的财产权——中德比较》的主要特色是历史性考察。除了个别文章集中讨论现实财产权问题外,无论中国的还是德国的学者,多数论文均从历史角色切入,讨论财产权的观念、立法和制度。由于各位作者选择的题目均较专门,故对于特定问题的讨论均颇深入,于读者了解和理解相关问题的历史脉络应会多所裨益。 就本文集的价值而论,编者以为有两方面可作说明:一方面,历史的就是相对稳定的,故而文章的价值不会随时光的流逝而很快丧失;另一方面,历史的也就是""当代的"",诸作品可作为一面镜子反映现时中国与德国的财产权问题,这些问题的多数至今尚且存在。共计11篇文章。
《奥地利普通民法典(2012年7月25日修改)》颁布于1811年6月1日,在18世纪末至19世纪初的自然法 的法典编纂过程中,其与《法国民法典》和《普鲁士 一般邦法》一起成为三大经典的私法法典。该法典采纳了盖尤斯的《法学阶梯》体系 ,包括四个部分:序编“民法的 一般规则”、编“人法”、第二编“财产法”,第三编“人法和财产法的共同规 定”。该法典具有浓厚的自然法色彩、深受罗马法的 影响,并确立了诸多开创性的规则,在比较法上具有重要地位。 对于我国民事立法而言,周友军和杨垠红编译的《奥地利普通民法典(2012年7月25日修改)》在价值 理念、制度规 则和立法技术方面都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而在法律解释和法教义学层面,该法典对 于我国民法的正确理解与适用也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
《瑞典群体诉讼制度研究》共分五章。章介绍瑞典群体诉讼制度的发展;第二章介绍瑞典群体诉讼法的主要内容及其特征;第三章讨论了影响瑞典群体诉讼制度构建的主要因素及其理论基础;第四章探讨了瑞典群体诉讼的实践及发展动向;第五章分析了我国群体纠纷的类型、特点、纠纷产生的原因,并在当前我们在解决这些纠纷时所面临的困境的基础上,提出瑞典的群体诉讼立法对于我国相关的制度完善在方法论意义上以及具体的制度构建上的价值。
《古希腊刑事立法研究/华东政法大学科学研究院社科文库》编著者胡骏。 古代希腊作为西方文明的发源地之一,近代西方哲学、美学、医学、文学、数学、天文学以及论理学等,无不发端于此地。而作为近代西方文明重要组成部分的政治与法律制度也在很大程度上受益于古希腊时期确立的民主、法治思想。希腊古典时期的刑事法律制度集中体现了其先进的民主、法治思想。本书深入探究古希腊的刑事法律制度能够使我们在更广泛的视野下,更好地理解西方法律文明的内在精神与后世传承,从而也为我国现阶段的刑事立法与司法制度改革提供有益的历史借鉴。
本书以大陆法的概念思维加之英美法的历史推演模式展开论述,不以制度为重点、不以案例为特色,着眼于英美财产法之基本理念及特有法律思维,以历史发展为主线,以财产及财产权分割为副线论述Estate概念及理念的源起、基本内容、现代发展与变革趋势等,并提出了相关研究对我国立法的启示,为研究中国的所有权制度提供了一个崭新的视角。
在惊叹于英国行政裁判所高效便捷的同时,笔者也在思考:在普通法系的英国,为什么会选择法院之外的行政裁判所来解决行政争议?为什么行政裁判所能够做到公正、高效的解决行政争议?为什么运行了上百年的英国行政裁判所制度会在2007年发生重大变革?变革后的行政裁判所发生了哪些变化?这些变化是否更有利于行政争议的解决?带着这些问题,笔者开始对英国行政裁判所的前世今生进行研究,希望能够从中发现行政争议解决的共同规律,以期对我国的行政争议解决体系的构建提供有益的借鉴。
本书概述了《德国民法典》规定的私人法律关系制度,从简单的案例入手,以解答案例引起的思考为依托,详细阐释了一些重要的民法制度和法律条文,并以此为基础清晰地展示了不同法律规定间的相互联系;以此为方法,重点阐述了《德国民法典》前三编中的财产法,也介绍了家庭法和继承法中的重点法律问题。 本书密切关注德国民法的*发展,特别是欧盟指令以及德国联邦法院判例等对德国民法的影响,例如欧盟消费者货物买卖指令等在本书中均有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