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一部激情四溢、理由充分的警示录,同时也是一部引人入胜乃至轻松有趣的作品。有人主张废除陪审团制度,将陪审团的权力移交法官或者“专家”小组,对此,德威尔法官在本书中一一驳斥。与“冗繁晦涩的法学文著”不同,作者回溯了陪审团有罪裁决与无罪裁决的历史衍进,引用了著名审判的真实记录,例如:对年轻的贵格教徒威廉·佩恩的控诉、赛伦“巫士”审判以及18世纪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报刊印刷商约翰·皮特·曾格的民权审判——该诉讼由“费城律师”的原型为其赢得。德威尔法官讽刺性的幽默意趣渗透在字里行间。 但是作者也感到深深的忧虑,他警告我们:由于漠视与误解,陪审团制度正在危急之中;如果公众对其不闻不问,那么就可能会失去它。长期担任出庭律师与联邦法官的经历使作者确信:如果参与审判的法律职业者给予其一个
《美国〈权利法案〉公民指南》逐条详解了美国《权利法案》中11条法案的来龙去脉,深层剖析了美国式自由的根源。 本书的核心观点在于纠正大家长期以来的认识。本书认为人们犯了一个祖先崇拜的错误,总是将美国权利归功于开国元勋们。本书通过对《权利法案》的逐一解读,认为开国元勋们起草《权利法案》的根本目标不是保护人民的权利,而是代表州政府限制联邦政府的权力。开国元勋们虽然很伟大,但他们都是奴隶主,他们起草的《权利法案》沾染了奴隶制原罪的污点。而真正使《权利法案》发挥保护人民权利作用的,是后来的以宾汉姆为代表的人,通过第十四修正案,限制各州的权力,使得各州不得侵犯个人的各项权利。自此,美国人民的权利和自由才真正有了保障,拉开了新的序幕。
本书讲述美国劳动法学的诞生历程。全书将 16 世纪后期到 20 世纪中叶的历史划分成四个阶段,分别对应诗法上的起、承、转、合。就每一阶段,分述其时代背景、制度发展和学术思潮,描绘重要立法、大案要案和思想交锋,刻画为劳动法律思想做出贡献的学者、法官和政治家。通过研究证明:劳动法学的诞生,既是工人运动、进步运动和新政运动等宏大社会运动的产物,又是形式主义、现实主义和法律过程学派等学术思想流派相互激荡的结果。在历史研究的基础上,本书总结美国劳动法学诞生的经验,为中国法治发展提供借鉴 .
本书是罗伯特A达尔的代表性著作之一,主要就美国宪法在促进民主的目标上的作用提出了质疑。罗伯特A达尔揭示了美国宪法潜在的反民主因素,探讨了个中缘由,将美国的宪政体制与其他民主国家的宪政体制进行了对比,认为与其他西方国家的民主制度相比,美国的宪法并不民主。随后,达尔列举了美国宪法中不够民主的一些主要因素:总统并非直接选举;国会两院制,其中参议院每州两名代表的规则违反了人口比例代表原则;“赢者通吃”的选择规则会导致小党派、非主流声音得不到有效代表;法院的违宪审查权力有悖于民主精神;法院法官的终身制……后,达尔探索了如何改革政治体制,以实现公民之间更大程度的平等。
本书主要研究了美国对外贸易区的立法设计、准入与货物监管三个法律问题,明确了对外贸易区的法律性质,高度概括了对外贸易区的历史演变,并针对我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在立法设计、准入与货物监管方面的现状与问题,提出了完善的路径、对策与机制。
本书共分为十章内容:毒物侵权研究简介;产品责任理论;责任理论:以土地为基础的诉讼;《综合性环境反应、赔偿与责任法案》上的责任;雇主责任;其他特殊被告;抗辩;因果关系;伤害与损害;大规模有毒物质侵权行为。本书的主要目的是审视正在进行的司法努力,来形成一个切实可行的毒物损害的法理,并且识别和评估那些为突出的司法创新。
本书介绍了一个留学美国的中国80后女孩在密歇根大学法学院学习法律期间的所见、所闻、所思,它是一本生动有趣的美国生活面面观,是一部丰富而深刻的当代青年思想和心灵史。探讨的话题既包括宪法司法化、证券改革、微型金融、商事交易,也涵盖启发式教育、法律思维、认知科学与法律推理;既反映了同学、老师、美国家庭,也折射了爱情、婚姻,还有对交通、饮食、音乐、体育以及佛教、基督教、儒家文化、天地人等生命终极话题的探索。 本书以中西法治对比映射整个人类生存与发展的诸多学科,以法律为原点,对法律、哲学、政治、宗教、教育、经济等多种学科进行了综合的对比思考,同时探讨了怎样学习、怎样面对人生、怎样面对职业乃至婚姻等当代大学生面临的现实问题,作者作为一个留学密歇根大学的中国法学生,通过描述自己的亲身
企业境外法律风险防范国别指引系列丛书编委会编著的《加拿大》是“企业境外法律风险防范国别指引”系列丛书之一,本书共分八章分别介绍了:章加拿大概况和法律体系;第二章加拿大投资法律制度;第三章加拿大贸易法律制度;第四章加拿大工程承包法律制度;第五章加拿大劳务合作法律制度;第六章加拿大财税金融法律制度;第七章加拿大争议解决法律制度;第八章加拿大其他法律风险防范提示等内容。本书还总结了一大批企业在加拿大发展战略,开展投资、贸易、工程承包、劳务合作等业务的成功做法、实践经验和典型案例。本书内容简明适用、资料鲜活生动,是我国企业深入开展境外法律风险防范有益的工具书和辅导材料。
《美国宪法的“高级法”背景》内容可用著名学者、约翰霍普金斯大学托马斯斯特兰政治学讲席教授卡尔B.斯威舍(Carl B. Swisher)的一席话来概括:“这本小书简洁而极生动地写出了对美国法的性格和美国宪法制度产生重要影响的具有二百年历史的自然法思想背景。美国宪法的力量以及美国宪法条款中具有的公正意识,皆来源于高级法诸原则……法律主要是被发现而非被制定的,这样一种法的概念可以从德摩塞尼斯一直追寻到加尔文库利奇和后来的其他人。”
在美国1787年宪法之前,世界上还从来没有存在过一个大型共和国,其中既有政治哲学的原因,也有政治制度的原因:一方面,国家规模与政治哲学紧密相关。反联邦党人与联邦党人关于政治的概念、共和国的出发点,以及共和国的保障这三方面的不同思考直接决定了他们对于国家规模的理论预设。另一方面,我们也可以在美国的宪法讨论中,找到一种全新的民主政体:其内含的代议制、联邦制和三权分立等制度架构与广土众民的国家规模相得益彰,克服了以往历史中小型共和国的空间桎梏。正是从这两个方面出发,李黄骏编著的这本《国家规模与政治构建(美国宪法讨论中的政治思想)》借助美国1787年的宪法讨论,梳理了政治哲学、政治制度与国家规模之间的关系,提出适合国家规模决定于合适的政治哲学和政治制度。
在中国经济与社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老龄化问题及欠缺行为能力成年人保障等问题日益突出。如何建立有效的现实可行的成年监护制度成为一个迫切问题。加拿大素有“老年天堂” 的美誉,其成年监护制度经历了从不全面到完善发展的过程,对我国成年监护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积极的借鉴和启示意义。本书依循制度流变的轨迹对加拿大成年监护制度的立法与实践历程进行了梳理,进而提出我国未来成年监护制度的构建模式。
在法治思维和法律知识日益传播的开放社会形态下,无论是对于发展中国家还是对发展中国家而言,环境法绝不是一个画地为牢、故步自封的保守型法域,相反,这一新型法学学科和社会实践领域需要在世界各国、各地区不同的法律文化、法律传统之间进行比较、学习、借鉴、批评和反思,比较环境法及其方法因而也成为推动各国、各地区环境法形成、演化和成熟的一个不可或缺的助推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