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权利法案〉公民指南》逐条详解了美国《权利法案》中11条法案的来龙去脉,深层剖析了美国式自由的根源。 本书的核心观点在于纠正大家长期以来的认识。本书认为人们犯了一个祖先崇拜的错误,总是将美国权利归功于开国元勋们。本书通过对《权利法案》的逐一解读,认为开国元勋们起草《权利法案》的根本目标不是保护人民的权利,而是代表州政府限制联邦政府的权力。开国元勋们虽然很伟大,但他们都是奴隶主,他们起草的《权利法案》沾染了奴隶制原罪的污点。而真正使《权利法案》发挥保护人民权利作用的,是后来的以宾汉姆为代表的人,通过第十四修正案,限制各州的权力,使得各州不得侵犯个人的各项权利。自此,美国人民的权利和自由才真正有了保障,拉开了新的序幕。
本书是一部激情四溢、理由充分的警示录,同时也是一部引人入胜乃至轻松有趣的作品。有人主张废除陪审团制度,将陪审团的权力移交法官或者“专家”小组,对此,德威尔法官在本书中一一驳斥。与“冗繁晦涩的法学文著”不同,作者回溯了陪审团有罪裁决与无罪裁决的历史衍进,引用了著名审判的真实记录,例如:对年轻的贵格教徒威廉·佩恩的控诉、赛伦“巫士”审判以及18世纪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报刊印刷商约翰·皮特·曾格的民权审判——该诉讼由“费城律师”的原型为其赢得。德威尔法官讽刺性的幽默意趣渗透在字里行间。 但是作者也感到深深的忧虑,他警告我们:由于漠视与误解,陪审团制度正在危急之中;如果公众对其不闻不问,那么就可能会失去它。长期担任出庭律师与联邦法官的经历使作者确信:如果参与审判的法律职业者给予其一个
本书回顾了美国联邦*法院关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适用所作的若干裁决,利用若干已经公开的原始资料,讲述了裁决做出时的幕后故事,通过分析美国联邦*法院的大法官们在裁决非法证据排除案件时的行为、思想和动机来考察该规则在美国兴起、发展和衰落的演化过程及其深层原因。
本书讲述美国劳动法学的诞生历程。全书将 16 世纪后期到 20 世纪中叶的历史划分成四个阶段,分别对应诗法上的起、承、转、合。就每一阶段,分述其时代背景、制度发展和学术思潮,描绘重要立法、大案要案和思想交锋,刻画为劳动法律思想做出贡献的学者、法官和政治家。通过研究证明:劳动法学的诞生,既是工人运动、进步运动和新政运动等宏大社会运动的产物,又是形式主义、现实主义和法律过程学派等学术思想流派相互激荡的结果。在历史研究的基础上,本书总结美国劳动法学诞生的经验,为中国法治发展提供借鉴 .
本书是罗伯特A达尔的代表性著作之一,主要就美国宪法在促进民主的目标上的作用提出了质疑。罗伯特A达尔揭示了美国宪法潜在的反民主因素,探讨了个中缘由,将美国的宪政体制与其他民主国家的宪政体制进行了对比,认为与其他西方国家的民主制度相比,美国的宪法并不民主。随后,达尔列举了美国宪法中不够民主的一些主要因素:总统并非直接选举;国会两院制,其中参议院每州两名代表的规则违反了人口比例代表原则;“赢者通吃”的选择规则会导致小党派、非主流声音得不到有效代表;法院的违宪审查权力有悖于民主精神;法院法官的终身制……后,达尔探索了如何改革政治体制,以实现公民之间更大程度的平等。
美国是法律人统治的国度。十九世纪的美国,律师建立了初的法学院,法学院培养了新一代的律师,新一代的律师又成为美国自由的中流砥柱。本书从美国独立之初的著名律师与法学教授写起,沿着托马斯·杰斐逊、詹姆斯·威尔逊等开国元勋的足迹,讲述了美国法学教育从学徒制走向学院制的全过程。 美国的法学院,由学者型的律师所缔造;美国人的自由,是律师型政治家在继承。十九世纪美国的著名法学教授,如德怀特、兰代尔、库利、波默罗伊等人,皆为律师出身,他们在哥伦比亚、哈佛、密歇根、黑斯廷斯等校培养了大批绅士型律师。他们秉承人之自由天性,以律师和法学院为桥梁,维护着自由的国度。
1776年美国独立革命是美国史的枢纽性议题。为什么“同文同种”的北美白人殖民者会集体反叛英国议会和国王?为什么光荣革命确立的议会主权在北美殖民地不管用?为什么英国对北美长期的“轻徭薄赋”并没有换取政治忠诚?美国在革命之前经历了与英国议会怎样的宪法斗争?美国革命揭开了英国本土与殖民领地在大英帝国宪法理解上的何种分歧? 这些问题曾经长期困扰美国宪法学界和史学界。麦基文教授不避艰难,深入美国革命前的宪法斗争细节,探寻美国革命的思想动因和宪法先例,破解了大英帝国形成早期的宪制密码及其缺陷。
1776年美国独立革命是美国史的枢纽性议题。为什么“同文同种”的北美白人殖民者会集体反叛英国议会和国王?为什么光荣革命确立的议会主权在北美殖民地不管用?为什么英国对北美长期的“轻徭薄赋”并没有换取政治忠诚?美国在革命之前经历了与英国议会怎样的宪法斗争?美国革命揭开了英国本土与殖民领地在大英帝国宪法理解上的何种分歧? 这些问题曾经长期困扰美国宪法学界和史学界。麦基文教授不避艰难,深入美国革命前的宪法斗争细节,探寻美国革命的思想动因和宪法先例,破解了大英帝国形成早期的宪制密码及其缺陷。
吴宏耀、周媛媛编写的《美国死刑案件的无效辩护标准》比较全面详细介绍了美国死刑案件的辩护标准问题。全书共分三章:章,关乎生死的辩护;第二章,评判辩护质量的尺度;第三章,更早、更多与更好。附录一:经典判例:斯特里克兰案-;斯密斯案;毕阿德案。附录二:ABA《死刑案件中辩护律师的指派与职责纲要(2003年修订)》。
《欲望号街车》是威廉斯诸多作品中的扛鼎之作,女主人公布兰奇是典型的南方淑女,家庭败落以后,不肯放弃旧日的生活方式,逐渐堕落腐化,后来不得不投靠妹妹斯黛拉。但又与妹夫斯坦利粗暴的生活方式格格不入,继而遭妹夫 , 被送进疯人院。现代社会中野蛮残忍的势力无情地蹂躏温柔优雅的弱者,《欲望号街车》无疑是向社会发出了一声振聋发聩的嘶喊--是谁把布兰奇疯了!1947年该剧在纽约上演后获得巨大成功,囊括美国三项戏剧大奖:普利策奖、纽约戏剧奖和唐纳德森奖。阿瑟·米勒称\\\\\\\\\\\\\\\"《欲望号街车》的首演等于是在商业戏剧的土地上插上了一面美的旗帜。\\\\\\\\\\\\\\\"
《美国宪法释论》——应该成为继《西窗法语》之后法科学子的***。翻阅本书后,再阅读美国宪法文本,对于其文字为何如此表述,概念为何如此选用,结构为何如此安排,制度为何如此设计,等等,理解将更为深刻。而且,你会惊叹,两百多年前,法治治国的思维可以如此缜密。
本书中的材料来源于经简化的法律、法庭裁判和行政裁定。本书的章对产品责任法的基本概念进行了描述。第二章概述了产品责任诉讼的结构。第三章讨论了制造商可以采取的具体步骤降低产品责任诉讼的风险。本书后的附录包括了一些实例,如陪审团产品责任指示规则,文件冻结备忘录,要求提交的请求,及陪审团销毁文件的指示,也附带了本书中出现的术语的词汇表。这些术语在首次出现时用斜体表示。后是本书索引及如何得到本书的信息。
如果费心窃取的机密不是真正的机密;如果想谋杀某人而朝床上开枪,床上却只有枕头;如果有犯罪动机,目标却不存在,那么犯罪是否还算成立? 丈夫自称为了保护差点被强暴的妻子而自卫刺杀他人,在场的证人是他的妻子,如何确定丈夫的行为真的出于自卫? 白种男子在夜店因种族歧视打死亚裔男子,却因对手的菜鸟律师多管闲事,竟得以无罪释放? “白狼”张安乐与竹联帮成员曾在美国意图贩毒被捕,被判有罪的原因之一,竟是证词翻译成英文的语感误差? 一对同居情人,女方离奇失踪,警方在家中只找到她大量的血迹,而购买枪枝、外遇证据皆指向男方杀了女友。然而,找不到尸体的谋杀可以成立吗?或是谁在“控制”一切? 台湾大学、美国哈佛大学毕业,资深律师陶龙生集结二十多年旅美执业经验,娓娓叙述二十九则美国真实刑案故
司法制度的创设和改革伴随着中国社会的发展而发展。1999年,“依法治国”写入宪法成为了根本的治国方略;党的十七大和十八大都做出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战略部署。由此可见,司法改革成为我国当今社会改革的重点和热点。 本书选择了美国的法律制度和司法制度进行个案研究,探讨了美国律师协会制定的与法院相关的系列标准的历史、政治及司法背景,总结了法院标准的推行情况,研究了《上诉法院标准》的主要制度,包括上诉法院的审判程序和行政管理,后结合我国司法改革的背景,以我国的上诉审制度为切入点,讨论 美国上诉法院标准读我过民事上诉审改革的借鉴意义,提出了借鉴美国上诉法院标准制度,改革我国上诉法院和民事上诉审的七个方面的具体学术见解。
基于多年编写权威的美国环境法教材的经验,美国著名环境法学者罗伯特·V.珀西瓦尔教授撰写了《美国环境法:联邦法院法官教程》,指导联邦法官审判环境案件的力作。本书要旨性分析了更新至2013年美国联邦法院及巡回法院的200多个经典环境法判例,介绍了美国环境法的理论基础、历史演进以及美国环境法的实施。本书是自20世纪90年代初美国环境法介绍到中国之后,首次全面更新美国环境法进展的译著。在我国目前大力推进环境法制背景下,中国环境法重新大力修订,全国法院系统甚至人民法院已经建立了130多个环保法庭。对于法官及律师等相关司法从业者,以及广大的环境法律研究工作者,本书兼具很强的学理性、判例研究性与实务操作性,也是与美国同步出版的*环境法译著。
法律职业,更确切地说,律师,在当今西方社会中,是否必然以“不择手段”“唯利是图”的形象示人?公众对于律师这一职业的负面评价,和律师本身职业满足感的降低,是否是法律从业者无力改变的必然结局?迈克尔舒特教授这部作品从信仰的角度提供给执业律师和法学学生全新的看待这一职业的方式,即将其视作是上帝对人的“呼召”,并对如何处理从事律师职业与遵守基督教伦理之间的张力这一“难解”的问题给出了富有启发性的建议。
本书介绍了一个留学美国的中国80后女孩在密歇根大学法学院学习法律期间的所见、所闻、所思,它是一本生动有趣的美国生活面面观,是一部丰富而深刻的当代青年思想和心灵史。探讨的话题既包括宪法司法化、证券改革、微型金融、商事交易,也涵盖启发式教育、法律思维、认知科学与法律推理;既反映了同学、老师、美国家庭,也折射了爱情、婚姻,还有对交通、饮食、音乐、体育以及佛教、基督教、儒家文化、天地人等生命终极话题的探索。 本书以中西法治对比映射整个人类生存与发展的诸多学科,以法律为原点,对法律、哲学、政治、宗教、教育、经济等多种学科进行了综合的对比思考,同时探讨了怎样学习、怎样面对人生、怎样面对职业乃至婚姻等当代大学生面临的现实问题,作者作为一个留学密歇根大学的中国法学生,通过描述自己的亲身
如果只有独立宣言,美国就永远只是一个理想或者理念,而不是一个国家。没有联邦宪法,就没有美利坚合众国,我们甚至还可以说,正是一部宪法缔造了一个国家。 在1787年费城会议上起草的《联邦宪法》,是世界上部成文的宪法。据此,美国人创造了一种既民主又共和的体制,并充分地体现了宪政与法治的精神。这样一个精巧的设计,在二百多年前由一群蛮荒大陆上的乡巴佬创造出来,实在是令人惊叹不已。 《费城风云》再现了美国《联邦宪法》诞生的过程,在本书里可以看到1787年费城制宪会议的惊心动魄,领略华盛顿、富兰克林、麦迪逊等风云人物的智慧与胸襟,以及各州代表在坚守共同底线的前提下进行的针锋相对的辩论和终伟大的妥协。第二部分《隔岸观火》收入易中天论美国政治的四篇文章。
本书主要研究了美国对外贸易区的立法设计、准入与货物监管三个法律问题,明确了对外贸易区的法律性质,高度概括了对外贸易区的历史演变,并针对我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在立法设计、准入与货物监管方面的现状与问题,提出了完善的路径、对策与机制。
本书通过考察正当法律程序在美国的发展演变,揭示其独特的检验标准及类型化保障模式背后所蕴含的不同时期美国法官的价值取向及深刻的社会变迁背景。分章探讨了正当法律程序的思想渊源、正当法律程序与英国普通法的渊源、正当法律程序的内涵与价值;正当法律程序的突破,即从程序上的 合法 发展为实质上的 合理 ;实质性正当程序在美国的演进及适用;程序性正当程序与实质性正当程序的检验标准;实质性正当程序对公民权利的类型化保障。同时论述了正当法律程序理论对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与启示。
《美国警察管理与执法规范》主要研究美国警察管理和执法规范两大方面的课题。包括美国警察局组织结构及其职能分工,日常管理规范,美国警察的权利、义务以及奖惩、福利待遇,着装和*装备,社区警务及公共关系,以及美国联邦警察与州警察之间,以及各州警察之间的警务协调等内容。本书还介绍了美国警察的执法权限和执法规范,如武力控制与使用, 逮捕、侦查与讯问,搜查、没收、证据,羁押犯罪嫌疑人程序,紧急情况处置,交通执法程序等内容。
在本书中,作者以英美著名的案例为引, 努力使读者在自己的知识状态下理解英美法理学, 以批判阅读的思维,尽量用浅显易懂的语言,分析、论证了20世纪英美法理学的众多流派与论说,试图揭示各种论说的理由和渊源,让不同的学理、流派呈现和交流,并建立一个循序渐进的逻辑思维过程,带领着读者思考这样一个问题 法律究竟是什么?
《美国宪法的“高级法”背景》内容可用著名学者、约翰霍普金斯大学托马斯斯特兰政治学讲席教授卡尔B.斯威舍(Carl B. Swisher)的一席话来概括:“这本小书简洁而极生动地写出了对美国法的性格和美国宪法制度产生重要影响的具有二百年历史的自然法思想背景。美国宪法的力量以及美国宪法条款中具有的公正意识,皆来源于高级法诸原则……法律主要是被发现而非被制定的,这样一种法的概念可以从德摩塞尼斯一直追寻到加尔文库利奇和后来的其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