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立足于商事法律制度视角,选取重点国别系统地介绍了非洲的境外投资、商事组织、金融、税收、劳工、矿业与环境、知识产权等领域的法律制度,对非洲不同区域的法律渊源、法律制度特点进行了深入的比较研究,结合实际案例分析其现实和潜在的法律风险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本书可以为“走出去”中国企业投资非洲提供法律可行性的参考,也适合非洲商事制度、法律制度相关领域的学术机构研究人员或高校师生作为学习研究的参考。
海洋,地球上单一生态系统,却正遭受着人类活动的侵害。保护海洋,国际社会在行动,新的海洋保护区不断被设立,但全球海洋仍在持续退化。联合国正在主持制定新的国际文书,以加强对海洋生态环境的保护,实现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可持续利用。从国际法学的视角看公海保护区,缺少概念界定,充满争辩,《界定公海保护区的国际法概念》将带您纵览现有公海保护区实践与法律规范,深入剖析公海保护区的国际法概念。
本书围绕法律文化研究中的一个重要专题 《非洲法律文化专题》进行学术史整理,首次全面梳理和展现非洲法律文化研究领域代表性的学术成就,旨在进一步促进和繁荣非洲法律文化的研究。本书精选18篇非洲法律文化研究中的代表之作,以基础理论篇、部门法文化篇、著作评论篇为框架加以叙述,并由主编撰写导读对这一专题研究的缘起、发展进行了梳理,对每一篇论文的内容、学术贡献及局限进行了学术定位,并附有关该专题研究的主要论著目录索引于书后。
本书立足于商事法律制度视角,选取重点国别系统地介绍了非洲的境外投资、商事组织、金融、税收、劳工、矿业与环境、知识产权等领域的法律制度,对非洲不同区域的法律渊源、法律制度特点进行了深入的比较研究,结合实际案例分析其现实和潜在的法律风险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本书可以为“走出去”中国企业投资非洲提供法律可行性的参考,也适合非洲商事制度、法律制度相关领域的学术机构研究人员或高校师生作为学习研究的参考。
本书作为湘潭大学非洲法研究丛书之中国对非经贸投资法律指导丛书之一,有重点、有选择、有针对性的研究了与中国对非贸易密切相关的非洲地区性经贸组织法律制度。全书包括西部非洲发展共同体法律制度、非洲商法协调组织法律制度、东非共同体法律制度,以及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法律制度等。全书分析了西部非洲地区性经贸组织的基本概况、主要法律机制、运行模式、纠纷解决制度以及对中非贸易的影响等主要内容。
中国农业 交流协会、走出去智库CGGT编著的《澳大利亚农业投资法律指南》作为一本法律方面的实用工具书,本书体现了专业性和全面性,来自澳大利亚专业法律机构的 解读涵盖了外国投资审批、农业细分行业法律、农业收购、劳动雇佣、金融外汇税收保险、知识产权、环境保护、竞争/反垄断等各个领域;作为一本农业投资参考书,本书在宏观上从农业投资者的角度分析了澳大利亚农业发展情况,并针对重点产业和产品进行了市场分析和研判,对典型投资案例进行了深刻分析。本书既是法律指南,也是农业投资宝典,希望对广大中国投资者、农业对外合作工作者有所借鉴。
2014年《经济和发展报告》专门分析不安全问题。犯罪是个人在其特定情况下作出决定的结果。尽管信仰、观念、自控能力及其他个人特性确实会导致人犯罪,然而,因社会和现实的环境、非法市场(如毒品)的存在所产生的刺激以及司法体系的不可信度及其低效率同样促使犯罪增加。所有这些因素都提高了犯罪的几率。因此,改善公民安全的行动,涉及广泛层面:家庭、学校、社区、街道、市政基础设施、经济调控、警察、司法、监狱等。然而,要在这些不同领域设计出有效的政策,需要完善已有的统计信息,并建立政策监控和评价机制,以使人们了解政策的质和量的效果及其产生影响的渠道。
伊斯兰法源远流长,深厚的传统和悠久的历史使它在全球法律体系中独树一帜。然而,随着近现代社会的变迁,伊斯兰法遭遇了西方法律文化的显著冲击与挑战。面对这一前所未有的大转型,中东伊斯兰国家纷纷以不同形式引入和移植西方法律元素,走上了法律变革的道路,特别是20世纪的土耳其、埃及、伊朗、沙特阿拉伯这四个国家,成为中东伊斯兰国家法律变革的显著代表和缩影。本书深入剖析了这四个国家法律变革的历程,旨在提炼出这些国家法律变革的普遍性与独特性,进而揭示其中的规律,并探寻不同法律文化之间的冲突与融合。
中国非洲研究院文库 是由中国非洲研究院设立的一套丛书,旨在发表国内非洲研究的优秀成果。并在 文库 下设立了 法律译丛 子丛书。本书为丛书之一。 非洲大陆自由贸易区的成员国将在2020年7月根据《非洲大陆自由贸易区协定》的相关文件开展贸易。为了让中国对非投资企业更好了解非洲大陆自贸区的各项法律制度,并了解非洲大陆自贸区成立过程中涉及的一些问题及未来的发展,中国社会科学院非洲研究院组织汇编、翻译了这本书。全书序言外,有四编,序言中主要就成立非洲大陆自贸区的背景、《非洲大陆自贸区协定》的内容,非洲大陆自贸区的目标等,以及成立非洲大陆自贸区成立对中非经贸关系的意义做了介绍和分析。四编分别是非洲大陆自由贸易区协定;《非洲大陆自由贸易区协定》附件汇编;《建立非洲经济共同体条约》关于人员自由流动、居留
本书选译了埃及、阿尔及利亚、埃塞俄比亚、加纳、津巴布韦、肯尼亚、南非、尼日利亚、乌干达和赞比亚等10个非洲国家共13部环境法律法规。利用本书,金融机构可以提前预判和规制项目潜在的环境法律风险,严格限制有环境不利影响和相关前科的企业赴非投资;政府可以确保中国企业以合理合规的方式在非洲取得环境许可,促使在非投资的中小民营企业明晰环境标准并开展自我监督;专业机构可以定期发布非洲主要国家环评法律指南,敦促企业开展环评和环境修复,预防潜在的环境危机和法律纠纷;环保组织则可以建立非洲各国的环境信息交流制度,协助企业向非洲政府和民间公开环境信息。
本书为现行《新西兰引渡法》的中文译本。这部法律于1999年9月1日开始实施,共由十一部分组成,分别调整引渡合作的基本规则,从新西兰向一般 和英联邦 引渡的程序,从新西兰向澳大利亚等某些特定 引渡的程序,新西兰向外国请求引渡的程序,与引渡相关的搜查、扣押和证据规则,等等。之所以选择翻译这一文本,其一是因为该法体系完整,而且某些制度较为 。在这些具体规定中,对于科学合理的部分,我们理应在理性辨析的基础上进行选择性地学习和借鉴。其二,从务实的一面看,当下我国很多外逃人员都选择潜藏在法治发达的 ,在“百名红通人员”中,就有闫永明、胡玉兴、蒋雷、陈兴铭、肖斌、宣秀英、程三昌、云健、虞泰年、孙燕、刘全洲等11人逃往新西兰或者以新西兰作为外逃的中转站,占“百名红通人员”的11%。从新西兰将这些犯罪分子抓捕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