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私法研究(21):私法上的决议》为《中德私法研究》第21卷。本卷主题为 私法上的决议 ,聚焦于私法上的决议行为,围绕一篇主题报告论文,对应一篇评议文章,并译介三篇德文经典文献,形成决议制度领域前沿而全面的研讨,对民法典研究和公司法研究均具借鉴意义; 此外,本卷还有三类文献:其一,德国商法大家卡纳里斯教授于2021年去世,本卷收录了卡纳里斯教授论侵权法结构经典论文 卡纳里斯教授的学生为其祝寿文章各一篇;其二,法学方法论及传统民法文献三篇,尤其首刊齐默曼的《法律方法论在德国》一文,对国内相关研究有提纲挈领的启示作用; 后, 私法教室 栏目纳入德国司法考试考题及其答案解析一份,及信用卡经营者与特约商户间构成抽象债务允诺案例分析一篇,为奉献给法律学人的常规内容。
《英美刑法》以国外*论著为依据,以英、美刑法通说体系为主干,介绍英美刑法的概念和沿革、英美刑法的渊源、合法性原则、犯罪的概念和分类、犯罪的构成要素、刑事责任、辩护事由、不完整罪、共同犯罪、刑罚的基本理论、刑罚种类、刑罚裁量、刑罚执行、刑罚消灭、侵害生命的犯罪、伤害身体的犯罪、风化犯罪、侵犯财产罪、交通肇事罪、诽谤及相关犯罪、妨害公共秩序的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危害国家管理的犯罪、计算机犯罪、毒品犯罪和洗钱罪等英美刑法中的重要犯罪等内容。全书共23章,着力反映英美刑法的近况,注意保持英美刑法的务实风貌。本教材可作为大学法律专业高年级本科生和研究生使用。
本书讲述的是陪审团的故事。作者在十年时间通过对上千位陪审员的经历进行调查和研究,证明担任陪审员的意义不仅仅是体现了高尚的公民责任感。参加陪审团的过程,对每一个陪审员来说都可能是一段鲜活的经历,这段经历会改变他们对自身的认知以及对政治权力的认识,还会拓宽公民责任的范围。典型的陪审经历对每一个陪审员而言都很重要,不管陪审经历是长是短,很多人都还能用生动的细节描绘出在法院的短暂经历并从中汲取人生重要的经验教训。总而言之,与普通公民进行协商才是陪审团的力量源泉,这也更加强调了理解、领会、推广有意义的公共协商对于现代民主机制的重要性。
司法审查毫无疑问是(美国)宪法学中至为重要的篇章。由于美国宪法中没有对这一至关重要的问题作出明确规定,直到马歇尔大法官在联邦法院吹响号角,问题才得以浮现出来,从此,司法审查问题已成为美国历代宪法学人进行科研攻关的一个热点难题。《伟大的篡权(美国19\20世纪之交关于司法审查的讨论)》选题定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集中于司法审查权的有无,以比尔德《法院与宪法》的文章为线,辑文十篇。内容大致涉及三个主题:对制宪会议相关资料的挖掘和分析,来证明“宪法之父”们的本意是否要授权法院进行违宪审查;厘清宪制安排下法院与立法的关系;探究司法审查权有限性的理论根源,是权力分立,还是所谓的政治问题。本书由查尔斯·比尔德等著。
本书选取了廉洁程度排世界前列的德国,通过对该国的廉政制度与文化进行分析研究,以经典理论为依托和框架,作者团队依托自身较强的外语能力,搜集、翻译、整理大量各国的立法例、司法裁判案例等一手文献,力求在现有条件下做到资料完整。在写作安排和分册内容设计上,以 全面 深入 点面结合 为思路,既有对该国廉政制度的框架式介绍,也有对具体案例的深入剖析,全面展现德国廉政制度和文化,可为各级政府和中央反腐倡廉提供理论支持和决策参考。本书为 十二五 规划项目 中外廉政制度与文化比较研究系列 德国分册。
《中德私法研究(16)》以混合担保为主题,设置以下栏目:主题报告、主题文献、专家专稿、私法教室、学术沙龙、法律法规。其中,主题报告题为《混合共同担保中担保人的顺序利益和免责条件》,并附评议1篇《也谈谈对混合共同担保若干问题的思考 高圣平教授主题报告的读后》;主题文献4篇:《数个他债担保人的内部求偿》《区分性连带债务理论体系中的共同担保》、《担保人间的补偿义务》《保证人和土地债务担保提供人之间的追偿请求权》;专家专稿3篇:《 情势变更 的解释途径及中国民法典的选择 学理、判例及合同编编纂中的情势变更之体系化思考》《动产所有权无负担取得之研究 《物权法》第108条的解释论》《格式条款提示说明义务之再审视 以个人金融相关法律实务的新近发展为例》;私法教室2篇:《错误出生的损害赔偿》《附保护第三人
本书以未成年人司法制度在实践中的探索,以及重庆市多年的司法实践经验为基础开展研究,对一些重要制度,如社会调查、寓教于审、心理干预机制、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多样化刑罚处罚方式、判后矫治方式等进行了详细的论述和总结,并从普适性运用以及未成年人司法制度构建的角度,提出问题并解决问题,同时对未来发展规划提出建议。
英美返还法中各种相关的法律制度及有关的法律规范是在历史发展进程中采用经验主义的方式逐渐累积而成的,其浓厚的历史延续性,注定了只有从法律史的角度对其加以解读才具有合理性,才能真正理解相关规则和概念的内涵。通过历史地再现不当得利一般原则在英美法中的产生及发展情境,旨在发掘返还法得以产生的源头及原因。同时,通过对构成不当得利一般原则的各个要素的具体内容、特定价值以及实践意义的现代法上的解读,提出了积极要件与消极要件的二分结构的划分方法,以更好地探讨各个构成要素之间的区别与联系及其对不当得利一般原则的本质和外观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