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握劳动法与员工关系领域的相关知识,提高HR、企业管理者劳动人事管理能力,对于企业完善劳动人事合规管理、防范法律风险至关重要。本书结合*新《民法典》,从HR、企业管理者高频业务场景出发,涵盖了员工雇佣方式、入职、离职、劳动合同签订及履行、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裁员减员、特殊员工管理、危机事件处置、HR证据实务等内容,并对每章内容的知识点提炼、总结,且附有生动案例及对应法律条文,为HR、企业管理者提供用工风险防范的应对之策。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已经2018年12月5日国务院第3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 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为了解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水平,《条例》以安全生产法和突发事件应对法为依据,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体制、应急准备、应急救援等作了规定。 一是明确应急工作体制。《条例》规定,国务院统一领导全国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业监管部门分工负责、综合监管部门指导协调,基层政府及派出机关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职。 二是强化应急准备工作。《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
本团体标准是由法天使(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法律出版社有限公司、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联合发起,由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提出并归口的,旨在提升市场经济下各类主体的合同起草审查水平,降低交易成本,减少纠纷,进而提升中国社会的整体发展水平的参考性标准。该标准提出了一个成体系的合同起草指南的理念和方法,能够帮助律师、法务等法律工作者可以根据本文件进行合同起草审查,提高合同起草审查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同时也为为法学院校培养学生的合同起草审查实务能力提供标准,各法学院校可以根据本文件对学生进行培训教育、考核。
2014年8月7日,国务院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要求即时公布股东出资、股权变更等信用信息,有关部门要对公示信息进行抽查;同时,设立经营异常企业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制度,对不按时公示或隐瞒情况、弄虚作假的企业采取信用约束措施,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等工作中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于2014年10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