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设计 这一概念源于德国法学的教育实践,是德国 预防性法学教育 的核心部分。 预防性法学 ,即指当事人事先通过一定的行为(如 合同约定 ),以预防日后可能出现的法律纠纷。目前,无论是 预防性法学 还是 合同设计 ,在中国法学学术界和实务界都罕有提及。但是,随着我国法学教育的发展, 合同设计 终究是一个绕不过的课题。 《合同设计方法与实务(第3版)》部分 合同设计的方法和结构 介绍了合同设计的一般性事项、基本原则与方法。第二部分 合同设计实务导论 则详述了14个法律领域的具体合同设计技巧,包括:买卖法、赠与法、租赁法、雇佣法和劳动法、承揽法、居间法、融资租赁法、特许经营、物权法、社团法、民商事组织法、夫妻财产制合同法、继承法、一般交易条款法中的合同设计技巧。这些德国的 合同设计 经验对中国法律人同样大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