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圈正义》一书共收录作者的49篇随笔文章,分为 圆圈正义 何谓榜样 道德谴责的打开方式 身负权力 各自珍重 法律人的理智和多数人的情感 生命的尊严 心怀永恒 活在当下 七大部分,作者在本书中运用特有的坦诚、自省而尖锐的笔调,探讨了法律、正义、道德、权力的理念与现实、分析了如张扣扣案、莫某纵火案等社会热点案件、分享了自身求学经验和对人生的思考。本书不仅启蒙读者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更在于帮助读者理解法律背后更深层次的价值基础。
洞穴探险者案是美国法理学家富勒于1949年发表的假想公案:五名探险者受困洞穴,为生存 不得不 分食其中一人,被抽签选中的是提出该建议、却在实施前反悔的威特莫尔。获救的四人以杀人罪被起诉,并被初审法庭判处绞刑。 他们是否犯有谋杀罪?富勒虚构了上诉法庭五位大法官的意见,将当时各个法哲学流派的观点纳入其中。1998年,萨伯续写了有关此案的九个新观点,又将20世纪法哲学的新发展引入讨论。 富勒的案例设计精巧,为论证的多向发展提供了可能,因此得以成为各种观点交战的场地。案例本身,连同虚构的法官陈词由此成为法学初学者探讨重要法律原则的文本,本书同时也作为激发思辨的优秀通识教育读本而备受推崇。
本书为当代英美法哲学的开创者、英国者名法学家H.L.A.哈特的一部论战性作品。在法律道德王义 死灰复燃 的时代背景下,作者有力地重申了约翰 斯图亚特 密尔著名的伤害原则: 只有意在阻止对他人的伤害时,以违背文明共同体中任何成员之意志的万式运用权力才算是正当的。 本书是对法律道德主义的沉重一击,在 道德的法津强制 这一议题上,它已经成为绕不过去的里程碑作品。后世学者若想提出不同主张,都必须先对哈特的观点做出严肃的回应。
数十位法学家以大学法律本科生如何学习专业课为主题,畅谈心得体会,主要内容为法律本科各学科的学习规划、学习方法并推荐图书,辅以学习与职业选择、出国、相关学科的关系,如何度过大学本科生活等。全书由文章和访谈组成,每篇文章三千至五千字之间,访谈主要为十余个问题。全书语言生动,可读性较强。为法学专业的在校生,提供了一定的复习指导建议及职业规划。既具有高度的理论性,同时也具有极强的实践价值,为广大法学专业的同学指点迷津。
1949年,美国法学家富勒在《哈佛法律评论》发表了他虚构的 洞穴奇案 。五名探险者受困于山洞,在等待救援的过程中因缺少食物,大家约定抽签吃掉其中一人。获救之后,存活的四人被以杀人罪起诉,一审判处死刑,被告上诉至法院。富勒以一人分饰五角,虚拟了法院5位大法官对此案的判词。50年后,《哈佛法律评论》编辑部邀请6位法官和学者再次审理该案、撰写判词,呈现对此案的重新思考与论战,并请哈佛大学法学院教授大卫 沙皮罗撰写评论。本书是对这11篇判词和1篇评论的完整汇集。
本书的核心课题是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关系。法实证主义主张:法律与道德是分离的,法律的概念以及法效力的概念都要以道德中立的方式来定义。阿列克西试图证明,法实证主义的分离命题是错误的。首先,法律与道德之间具有概念上的必然关系;其次,有规范性的理由支持,将道德的要素包含在法律的概念与法效力的概念之中。因此,法实证主义作为一种全面性的法理论必定是失败的。阿列克西运用正确性论据、不正义论据、原则论据来反驳法实证主义的分离命题,*后提出一个非实证主义的法概念,系统性地整合了社会实效性、权威制定性、内容正确性这三个要素。本书不仅是阿列克西在法理学领域的代表作,也适合作为接触法理学的入门读本。
马里旦在本书中以*简炼的语言集中论述了古典自然法思想,以及自然法与人权的关系。 全书共两章。*章系统地论述了自然法思想家所理解的社会。社会乃是由人组成。人之本质乃在于人之位格性。位格性成为人之为人的关键,因而也成为理解社会之关键。第二章系统地论述了人权。人权的基础乃在于人之位格性。总的来说,本书系统而简炼地表达了马里旦所参与起草的《世界人权宣言》背后的思想逻辑。
《荆棘丛》成书于1930年,近百年来一直是美国法学院学生初学法律的***书之一,是一部畅销不衰的经典之作,在法律学习、法学教育、法律适用等方面指引了无数法科学生和法律人。 作者卡尔 卢埃林是美国20世纪著名的法学家,法律现实主义的代表人物。《荆棘丛》是他在哥伦比亚大学面向法学院新生的一系列讲座的成果。在本书中,他向学生讲解了一系列极为重要,也极有难度的问题:法律是什么、如何分析判例、法官如何适用法律、法学院能为学生提供哪些指导、法学教育与社会现实存在哪些差异,等等;对美国法律制度、案例教学法、影响案件裁决的因素做了深入浅出的介绍,并对法学教育所存在的诸多不足进行了毫不留情的批判,提出了很多有益的意见。本书也被视为现实主义法学的代表性著作之一。 本书还收入了美国合同法权威、威斯康星大学法学
本书根据当前国内监狱狱内暴力高风险行为防控的实践,遵循 概况 评估 管控 干预 的主线展开论述。章《狱内暴力概况》主要是介绍关于暴力行为的相关知识以及狱内暴力行为的现状;第二章《狱内暴力行为评估》主要是介绍如何通过科学有效、可操作的途径评估筛选狱内暴力高风险罪犯;第三章《狱内暴力行为管控》主要是介绍如何在日常管理中预防狱内暴力行为的发生,在暴力行为现场如何进行有效管控;第四章《狱内暴力行为干预》主要是介绍如何通过个别教育以及集体教育的途径改善暴力高风险罪犯的认知和行为,预防和减少狱内暴力高风险行为的发生。
《法源 权力、秩序和自由》一书,由世界知名的法学家、社会学家,团体法学派的创始人莫里斯 奥里乌所著。其多种著作蜚声国际学界,本书系统阐述了自然法与人为法中关于权力、秩序和自由的基本内容及其沿革,并专门介绍了自然法在德国的际遇。已多次再版。毫无疑问,对发展中国家而言,此书颇类他山之石,可资借鉴。本书译者为鲁仁,曾翻译过《法国行政法》并在本馆 公法名著译丛 中出版。本书由作者的六篇文章节录萃取而成,被编为两部分,每一部分有三章,每章围绕一个中心问题展开论述。全书涉及面较广,所谈问题较多,旁征博引了英、德、意、西、拉丁等多种文字的古今观点,作者对个人主义的内涵,法律的实质,自由、权力与秩序之间的互动关系,社会团体的历史地位,权力监控的意义和途径,等等,均从自己的角度作了比较独到而详尽
《环境法新视野(第3版)/中青年法学文库》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中青年法学文库 之一,对环境法作了详细的介绍。内容包括:环境法的兴起,环境法的基本课题,公民环境权理论与实践,国际环境法的建立,中国环境法的理念,中国环境法的调控机制等。内容丰富,讲解通俗易懂,具有很强的可读性,引用率位于全国前列。
本文是1902年10月15日基尔克就任柏林大学校长之际所作的演讲稿。基尔克在这篇文章中简明扼要地论证了团体人格的实在性,并以此旗帜鲜明地批判了由卡尔 冯 萨维尼为代表所提出的团体人格拟制理论,从而深远地影响了法人人格理论和现代社团理论。另外,文章中渗透着民族主义、历史主义和浪漫主义的思想,呈现出高度的原创性和独创性。论述语言优美而深沉,形象而有力,富有感染力。
《论自然法》全名为《论自然法的科学探讨方式,它在实践哲学中的地位及其与实定法学的关系》。本书为青年黑格尔在耶拿时期发表在其与谢林合办的《哲学批判杂志》上面的一篇名文,全文主要分为四大部分。*、二部分,黑格尔从自然法的研究方式的角度对西方近代自然法理论中的经验主义路向(霍布斯、洛克、卢梭等人的自然法理论)和形式主义路向(康德和费希特的自然法理论)进行批判,第三部分,黑格尔基于(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人阐发的)西方古典政治哲学,结合现代的社会和政治现状,对自然法理论进行重构;第四部分,探讨了自然法与实定法学的关系问题。 自然法理论在康德、费希特那里达到*之后,黑格尔此篇论文开始批判并试图超越现代近代自然法理论的视域,在一定程度了奠定了他后来法哲学思想的基础。此文的翻译出版,一方面有助
什么样的案件会激起人们强烈的兴趣?它如何运行?又有什么意义?这些审判事件吸引公众关注的核心要素是什么?我们可以从中学到什么?这些都是弗里德曼在《大审判》中所探究的问题。本书对美国历史上 头条审判 的社会功能提供了一次全面完整的分析,并对不同类型的热门审判做了区分。在弗里德曼看来,大审判一直具有两种不同的社会功能,一是道德教育,二是大众娱乐。尽管案名或罪名在不断变化,永恒不变的是审判的公众本质、对媒体的依赖,以及在道德上的教育。 大审判的历史,也是一部社会发展的历史,一些案件之所以引人注目,是因为它们反映了更为广泛的社会问题,触及了人们内心深藏的恐惧情绪。这些审判把社会问题以戏剧化的方式呈现出来,甚至可能会揭示某些足以动摇社会根基的秘密。
本文原为基尔克于1889年4月5日在维也纳法学家大会上所作的报告。在这篇报告中,基尔克对民法典草案进行了激烈批判,同时引发出 私法的社会性 这一命题。他扬弃了罗马法所创设的 公法-私法 二分法,指出了其在当代法律中的弊端和困境,同时阐述了日耳曼法的统一性法律思想和团体主义。基尔克由此成为*有代表性的德国民法典草案批判者之一。
《利益法学/德国法学名家名篇》作者菲利普 黑克,生于1858年,是利益法学图宾根学派的重要代表人物。 黑克的著述涉及民法、方法论、法律史等方面,对20世纪德国的民法方法论有重大影响。 《利益法学/德国法学名家名篇》是黑克在其1932年所做学术演讲的基础上增订而成。作者以利益法学与概念法学的对比为主线,精当地阐述了利益法学的基本立场,指出利益法学是实用法学的方法论,目的在于为法官裁判案件提供帮助。 《利益法学/德国法学名家名篇》为黑克晚年所写,是其对自身学术思想的总结,对于理解德国现代民法方法论的变迁具有重要价值。
妇女是家庭的支柱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设者,儿童是家庭的希望、国家民族强盛之所系。尊重妇女、保护儿童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切实加强法律保障,是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根本。本书选编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和帮助妇女儿童提升法律意识,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高依法维权的能力,进而推动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妇女、保护儿童的良好风尚。本书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等九部法律法规。
以追求私利的理性人为逻辑起点,本书主张利益的驱动是*为可靠的动力,对社会正义的思考和追寻也不例外。罗斯米尼对社会正义的探讨不是源自某种抽象的原则,也没有诉诸神权和教权,而是以条分缕析的方法,对基于财产的立法权进行了不厌其烦的计算,这构成了其所设计的宪法文本*为重要的底色。有产者的财产如何保护?无产者的权利如何实现?立法者的资格如何确立?民主立法与私产保护两者之间如何平衡?权力制约与平衡的本质是什么?本书以其冷静乃至冷峻的思考,对这些问题做出了极富启发的回答。
奥诺里的《法律简义》是一本通俗易懂的导读性法学入门书,面向法律初学者或者对法律感兴趣的普通读者。该书展示了西方法制历程、政府的功能、司法实践的基本原理、犯罪和侵权、法律解释、法律与正义等法学基本议题。它有理论诉求,但又深入浅出。各个主题前后呼应,浑然一体。该书既没有晦涩的术语,也没有艰深的理论,在每个重要主题上能够将法律实践的核心要理揭示出来,同时又能引导读者对围绕这些问题的理论说明形成清晰的理解框架。这种写作方式能够帮助读者尽快地进入到法律实践的核心区域,但不会迷失在繁复的理论海洋之中。对于初学者来说,这是一本难得的入门读物。
本书选取了能够充分反映中国古代法文化特色的六个方面:古代法文化价值散论、古代刑法文化散论、古代物权和债法文化散论,古代信托、继承和侵权法文化散论、古代案件侦查和审判文化散论、古代诉讼文化散论,这六章中包含了古代中国式法律的二元结构、改过自新的价值追求、精神病人和老年人犯罪的司法处理、古代疑罪司法原则、古代的对生命的双重原则(以命抵命和人命关天)、古代的遗嘱、古代对埋藏物、遗失物的法律态度、私契的效力、不动产买卖交易的限制(亲邻先买权)、中国特有的典权和永佃权、古代的版权、蓄养或驾驶的动物伤害案、医疗事故、法官文化、讼师、息讼与调解、古代的证人、破案的诈术、滴血验亲等等,这些专题大都包含着西方法文化的一些介绍,然后阐述古代中国诸多朝代围绕着这些问题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内容包含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