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范进学教授2018年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加强宪法实施、教育和监督研究”的阶段性成果。本书集中关注其中的宪法监督问题。本书在既有制度现状的基础上,结合国内代表性学者的研究成果和国外相关制度经验,试图厘清宪法监督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明确宪法监督的主体、拓展宪法监督的内容和对象、提出在宪法监督制度中加强党的领导的方案,并设计宪法监督的程序,为完善我国宪法监督制度、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提供借鉴。
权利来自哪里?这个问题的答案之所以如此重要,是因为权利的来源决定了,权利的地位和内容。美国当代的人权律师艾伦·德肖维茨,在《你的权利从哪里来》一书中提出了一个石破天惊的理论——权利来自于恶行。人类对于何为正义也许永远无法达成共识,但绝大多数人都不愿看到诸如犹太人大屠杀、卢旺达种族灭绝、奴隶制、私刑、宗教裁判所之类恶行再次重演。权利正是来自于人类对过去经历的暴行磨难的反思,为了避免重蹈覆辙,人类创立和积累起权利体系来抵抗恶行的侵袭。因为人类不断犯错也不断反思,所以权利是动态发展的过程。权利是人类得享安全的惟一保障,为了实现这一点,权利也需要人类倍加珍视和维护。为权利而斗争,权利才能永存!
本书围绕农村土地法律制度进行简要解读,上篇主要对农村土地相关政策法规作了介绍,包括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等,下篇从案情介绍、裁决思路、案例启示等维度,梳理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典型案例,可供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作为参考借鉴。
民事诉讼法规定“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分配原则,即“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然而,诉讼中关于举证问题十分复杂,不是这个原则能简单概括的。龚大春著的《举证责任新论——控制者自证其当原则》,书中的逻辑起点是司法实践,是出于解决司法实践中的问题。作者认为证据的本质是信息,也初步论证了行为与证据的关系,认为行为和行为对象的控制者一定是证据的控制者,并提出了行为领域的概念。在此基础上,作者得出了行为或行为对象的控制者应当证明其行为的正当性的初步结论,认为这应该是举证责在分配的基本原则。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难点解析》是复旦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丛书之一。 作为复旦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团队建设项目的重要成果,本书依照新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材章节排序,从大学生高度关注、热烈讨论和思考探索的有关现实社会生活,尤其是大学生日常生活中的疑难问题中精选了45个难点问题,并从 “思想、道德、法律、修养”层面进行深入浅出地解析,既有基本理论知识的阐述,又有学术热点问题的探讨,旨在帮助大学生掌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基本知识和基础理论,培养大学生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升大学生思想理论素养和道德精神境界。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难点解析》不仅能满足大学生和教师的读书学习及教学研究的需要,而且对满足社会各界提高理论修养的需求也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后,越来越多的劳动者学会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用人单位往往因不重视、不关注劳动法律法规,特别是欠缺风险防范意识、证据意识,导致在劳动争议案中败诉率居高不下。为此,本书作者借助多年民事法律工作经验,以公平公正的视角,归纳整理了全面的的劳动用工法律风险问题,并结合实践案例点评,为劳资双方在面对劳动争议的时候提出相应的法律措施和实务操作指南,很值得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借鉴。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普通高等教育十二五规划教材)》编著者史秉强、沈卫、常丽馨。 本书由“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两大部分构成,两部分内容相互渗透、相互联系,形成一个完整的系统。全书由“珍惜大学生活,开创美好未来 ”、“追求崇高理想,坚定科学信念”、“加强道德修养,维护道德体系”、“继承爱国传统,弘扬民族精神”、“加强法律修养,弘扬法治精神”、“维护宪法的尊严和权威”、“我国的实体法律制度”和“ 我国的程序法律制度”共八章组成。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对学生进行比较系统的思想道德教育与法律知识教育,帮助学生塑造完美的人格,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并增强学生社会主义法治观念。 本书既方便教师教学,又方便学生阅读,可作为本科院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
《比较担保法案例选评》共分为七章,编写的意义在于:(1)接近采用英文案例教学会使阅读案例的数量减少,导致教学信息量较少和知识覆盖面较窄。而采用译为中文的内容较为精简的案例,能大大地增加阅读量。(2)由于英文案例复杂难懂,在课程中适当采用一定比例的编译为中文的案例,将其与英文案例相结合,更利于学生的透彻理解。
《律师民法业务思维(二)》是《律师民法业务思维(一)》的姊妹篇,继续以理论、案例、经验与技巧并重的方式,从合同起草、合同设计、物权法、婚姻与继承法、侵权责任法和遗赠抚养协议以及律师操作等板块,为我们讲解了律师民法业务思维的内涵与形成方式。本书对新颁布的《民间借贷规定》以及《物权法解释(一)》也作了精要的阐释。本书以一个个生动活泼的真实案例为对象,展开讲述律师民事业务的应注意的细节,案例短小精悍,经验与技巧并重,理论与实践结合,为我们展现了律师民法业务特有的法律思维与独门技巧。虽然学习法律多年,该书同让会让您脑洞大开。
《人民法院案例选》自2016年开始改为月刊。改版后的《人民法院案例选》将继续秉承“反映审判面貌、司法水平和指导审判工作并重”的编辑方针,形成“全面、及时、、开放”的编辑特色。考虑到优选人民法院发布、评析、编辑案例的性和说服力,改版后的《人民法院案例选》将全面收集优选人民法院以各种载体发布的各类典型案例,按照读者很普遍的阅读习惯重新编辑,按月集中展现在读者面前,形成“指导性案例” “公报案例”“审判指导与参考案例”“典型案例发布”等栏目。同时,《人民法院案例选》继续保留经典的“专题策划”“案例精析”栏目,展现各地法院的很好案例和司法智慧。此外,为增强互动性和可读性,《人民法院案例选》增设了“域外撷英”“专家关注”等栏目。为发挥《人民法院案例选》培育思想、褒奖学术的理念,特推出“案香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案例评析》一书,以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新版教材为基本遵循,紧密结合案例教学法的特点,着力将近年来特别是近3年来具有典型性、代表性、贴近大学生实际的真实案例和经典案例合理地引入教学过程。针对大学生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疑点等问题设疑提问,启发学生思考,鼓励学生主动探索问题,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学生分析问题的能力。本书共设有8个专题,每个专题包含知识结构、重点阐释、案例分析、内容拓展等四大部分。其中,案例分析部分包含“案例文本”、“问题思考”、“案例解析”、“案例来源”、等四项内容。通过专题教学案例解析将理论阐述、知识传播和能力培养有机地结合起来,从而提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外国学前教育史”是学前教育专业学生的基础课程之一,学习这门课程不仅有利于学生初步了解外国学前教育发展的基本历程和思想演进,更有利于学生拓宽视野,站在历史发展的高度看待学前教育中基本问题的产生和发展。本书共分三篇十章,提纲挈领地将外国学前教育发展的基本脉络、基本问题、重要思想、基本制度和主要事件以清晰的逻辑简明扼要地呈现出来,让学生能够对外国学前教育发展过程中的基本史实、基本问题有一个清晰、明确的认识;其次,努力使得学生在获得历史知识的同时获得历史见识,培养对历史进行思考和评判的能力;*后,本书在编写过程中立足历史而面向现实,面向学前教育实践中存在的现象和问题。本书在编写过程中特意结合学前教育实践加入了专栏,方便读者,尤其是深入学前教育一线的实践者将史实和现实情境结合起来进行
作者以一种“传道、授业、解惑”的视角,来审视法学的学习,以“至简、实用、可读”的原则,以图文并茂的形式,从法学学科的特性、法律人的思维、职业理想,到法律人的养成、学习方法的指导、论文的写作等,深入浅出,娓娓道来,引导法学院新生迈入法律之门,顺利“登堂入室”。
本书为一本译著,为“证据科学译丛”之一,共分10章。主要包括:法庭地质学的历史;岩石、土壤、珠宝以及相关人造材料的类型;地质证据是如何将犯罪嫌疑人同案发现场相联系的;用于检验矿物、珠宝以及艺术品的方法和技术;用于法庭地质学检验的专用设备;地质证据在法律程序中的应用形式等内容。
《法律基础(第3版)/清华大学法学系列教材》在介绍法学基本理论、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定和实施的基础上,全面讨论了中国宪法、行政法律制度、民事法律制度、商事法律制度、经济法律制度、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刑事法律制度、诉讼法律制度、国际法律制度、国际私法制度的基本规范和知识。全书内容全面,阐述得当,用语规范,文字简洁。第三版根据*法律法规对第三版的内容进行了修订。 读者对象为,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的师生,法律实务部门的工作人员,对法律、法学有兴趣的其他读者。
本书以《民法典》为依据编写,以“实战”为指导原则,不仅保证了新颖性和时效性,而且尽可能涉及与合同起草和审查紧密相关的实务内容,摒弃合同起草和审查的理论内容,使本书完全以“干货”的形式呈现,成为关于起草和审查合同的具体操作手册。在合同起草和审查工作中,法律专业知识是基础,逻辑是规律,方法是手段,技巧和经验是催化剂。如果没有扎实的法律专业基础知识作为基础,无论再怎么掌握逻辑、方法、技巧和经验,可能都无法起草和审查出一份完美的合同。只有这些要素结合在一起,才起草和审查出完美的合同。
本书是著名刑法学者陈兴良教授的一部读书笔记式的学术普及作品。最早成书于1997年。此次为修订再版。全书以孟德斯鸠、贝卡里亚、边沁、龙勃罗梭等十位刑法学巨擘为经线,以刑法思想为纬线,勾勒出了刑法理念从近代到现代的历史转变。谈到刑法,人们首先想到的是一部部条文构成的刑法典。那么,刑法典背后又是什么在支撑呢?这就涉及刑法的法理。通过本书的梳理,读者得以进入一个没有条文的法理世界。作者旨在为学习与研究刑法者提供一种刑法条文以外的刑法思想,使人认识到,除了法条注释以外,还有一种不以法条为本位的刑法研究的范式之存在。
本书综合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和方法,以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教育为基本内容,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基础上,突出实际操作训练,对大学新生关心的实际问题予以科学的指导,以适应大学生成长成才的需要,为其成长为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打下坚实的思想道德基础和法律修养基础。 本书涵盖了大学生适应大学生活、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做忠诚的爱国者以及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法制观等方面的内容,要求学生注重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和掌握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修养的基本知识,注重联系实际,做到知行统一。 本书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分析问题,注重与时俱进,既可作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训教材,也可供社会人士参考。
美国行政法的传统模式集中关注将行政行为在立法指令授权的范围内。斯图尔特教授追溯了该传统模式的发展和解体。他指出,自由主义国家的基本前提是,对私人自由和财产利益的专享合法侵犯是通过立法过程得到同意的;传统模式试图调和行政裁量权与自由主义国家基本前提之间的紧张,但事实证明是失败的。许多批评者认为,行政机关行使裁量权,偏向保护组织良好的、受规制的企业利益。为了回应这些批评,美国行政法经历了诸多变革,其中包括联邦法官重构传统模式,以确保受行政决策影响的各种利益都能得到更恰当的代表。斯图尔特教授对这些变革进行了分析和批评,并总结道,正在兴起的行政法利益代表模式,最终仍然无法成为行政行为合法化的普适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