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司法历经多次修订,彰显了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有限责任公司兼具商事合伙的人合性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资合性,人合性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本质属性。基于此,《有限责任公司法论(第2版)》重点阐释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协议以及非典型公司治理结构事业合伙人制度,同时以团体法思想审视了我国公司决议制度。《有限责任公司法论(第2版)》论证体系全面,注重司法实践,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和适用有限责任公司法律制度。
本书在简述337调查制度以及对美国知识产权实体法和ITC的程序规则进行解读基础上,结合作者十余年来亲自代理的典型案例的深度解析,为中国企业在337调查应对中的应诉策略、抗辩技巧以及对外贸易中的知识产权战略进行全面介绍。此外,本书附录作者连续六年来撰写的337调查年度评论以及英文版的行政法官《基础规则》、碎纸机案的《案件进度命令》和《保护令》,全面展示337调查的规则、判例与实务。作为资深的337调查律师,作者以极简和通俗的撰述风格,为中国企业的应诉奉上一本具有实务操作参考的应诉指南。
经营企业就是和控制风险,几乎企业的所有风险终均会以法律风险的形式表现出来。本书将企业法律风险分为设立风险、治理风险、人事风险、融资风险和运营风险五大部分,对每一部分进行风险梳理和系统归纳,将纷繁复杂的企业经营环节合并为内容清晰的块状结构;并从法学原理到操作实践两个维度展现性内容,集中向读者呈现出经营企业、管理企业需把控和识别的各项法律风险,让广大读者较为轻松地掌握企业风险防范的基本策略和常识。
《反垄断法》实施十年来,行政执法力度不断加强,民事诉讼数量逐年增加,“高通垄断案”、“奇虎360诉腾讯”、“锐邦诉强生”等经典案例,对中国乃至优选的反垄断执法与司法都产生了巨大的示范效应,也标志着我国基本形成了“公共实施(行政立案+行政裁决)”和“私人实施(私人诉讼+法院裁决)”并存的“二元”反垄断法实施机制。公共实施多为主动执法,“民不举,法也究”,但受制于执法资源,且受害者不能直接获赔;私人实施多为被动司法,“民不举、法不究”,且单个受害者损失微小,维权激励不足。总而言之,二元机制无法实现效率与公平兼顾,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相容。
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要求,尼斯联盟各成员国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使用尼斯分类第十一版2022文本。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申请日为2022年1月1日及以后的商标注册申请,在进行商品服务项目分类时适用新版本,以尼斯分类为基础,本书为基于尼斯分类第十一版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本书可作为商标注册人员的工具书。
新三板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是为解决中小企业股权流动和融资交易提供平台和场所,它的出现进一步丰富了我国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 为了对新三板市场的规范化运作提供切实有效的帮助,《新三板企业违法违规案例剖析》将以目前证监会、股转公司和各地证监局已查处的典型案件作为样本,深入分析违法违规的手法、动机、过程及处罚结果,从不同利益相关体的视角给出亟待完善的建议,供挂牌企业和拟挂牌企业借鉴,同时也为新三板市场的监管机构、中介机构和自律性组织、科研机构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