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分为两大编章:编为国有独资公司法人制度法理基础,第二编为国有独资公司法人制度条款设计,并围绕着从国有独资公司设立、经营和终止的整个“生命轨迹”而编制,基本涵盖国有独资公司法律制度的各个方面。 本书特别注重将公司法理论与公司法律实务结合,本书分为双层结构,层结构为法理基础,第二层结构为制度条款设计,为了准确地理解制度内容和条款,汇编中各章均专门标有该章相关重要的词语的法律释义以及各章制度具体实施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控制公司(基业长青的大商之道第2版)(精)》参考公司控制权之争风险来源共设置六编,归纳总结了作者吕良彪介入的“达娃之争”“李嘉诚公司案”以及“国美内战”“股权之争”“复星与SOHO中国外滩地王之争”“雷士照明控制权之争”“中复电讯董事长之争”等经典商战,分析整理了“华远”“环球”“金融街”等知名企业成功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并实现借壳上市的成功案例,提炼出可供企业家控制公司及其他律师办案借鉴的有效经验。
物联网隐私权是一种历史很好短的新信息性隐私权。本书详细介绍了物联网隐私权的产生、发展、现状和所面临的挑战,系统阐述了物联网隐私权的定义、物联网隐私权面临的风险、物联网隐私权与互联网隐私权之间的差异、物联网隐私权的法律保护等内容。书中还通过司法判例对物联网隐私权进行了说明。 本书内容新颖,理论前沿,案例丰富,适合民法学者、律师以及高等院校法学专业的师生阅读,对我国立法机关的工作人员也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本书对我国破产法三十年发展的历程作了详细的综述,并对破产法立法及司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论述及比较法研究,提出了作者的观点。具体来说,本书从特殊主体破产、破产原因、破产财产、破产债权、破产权利、破产重整、破产和解、破产清算、破产管理人、债权人会议等方面进行研究整理。
这是一本真正贴近企业并购实战的书,作者从丰富的实操经验出发,深入剖析了企业并购的各个核心环节,全面展示了企业并购的实操要点。 这是一本反映了我国企业并购变化和发展趋势的书,作者剔除了陈旧过时的法律法规,并尽量避免迂于以往的成见,反映了我国企业并购法律法规和实践方面的发展情况。 这也是一本案例详实,生动而又不乏深度的以指导实务操作为主旨的书,作者精心挑选了70个典型案例,并将一些经典案例贯穿在了企业并购实务操作的全过程中进行讲解,同时还运用了50多个图表,全方位呈现出了企业并购实务操作的要点所在。
《董事会权力法律制度研究:理论与规则》主要运用分析法学的方法,抽丝剥茧,揭示了董事会权力的法律性质,即公司团体内部特殊法律行为和公司意思形成机制。在论证过程中,作者实现了从法学理论角度,将董事会权力的内容、公司机关分立原理、董事会决议效力规则以及公司意思形成机制多元化等公司法的核心理论问题,与法人制度和理论的统合分析,充分演绎了商事组织架构和法律规则的精奥之处。本书对公司法理论研究和实务运用都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经过三十几年的发展,现代物业管理服务行业已经逐渐从沿海发达地区向内陆地区延伸,整个行业呈现出强劲的发展态势。但由于该行业的起步较为落后,市场化程度较低,在高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诸多问题。一直以来,物业管理服务企业服务水平参差不齐,物业管理高质劣,且服务活动中常有违约或侵权行为的发生,这些现象在现代物业管理服务行业中屡见不鲜。对于物业管理服务企业而言,法律风险并非是难以规避和防治的,如果企业能够及时地结合自身的发展情况认识到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立足于实际采取切而有效的措施,即可限度的降低法律风险对企业及其发展所带来的影响。
《董事会权力法律制度研究:理论与规则》主要运用分析法学的方法,抽丝剥茧,揭示了董事会权力的法律性质,即公司团体内部特殊法律行为和公司意思形成机制。在论证过程中,作者实现了从法学理论角度,将董事会权力的内容、公司机关分立原理、董事会决议效力规则以及公司意思形成机制多元化等公司法的核心理论问题,与法人制度和理论的统合分析,充分演绎了商事组织架构和法律规则的精奥之处。本书对公司法理论研究和实务运用都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破产撤销权制度是预防和遏制偏颇行为、欺诈行为等破产逃债行为的核心制度,亦是基本的破产法制度。《破产撤销权制度研究:制度功能视角下的一种比较法进路》针对我国破产立法与实践层面的需要,围绕破产撤销权制度功能,依照从构成要件到法律效果的逻辑结构对该制度展开比较法研究,以求提升其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为我国破产法司法解释与破产法修改提供参考。在对具体问题的研究进路上,《破产撤销权制度研究:制度功能视角下的一种比较法进路》先解释陈述主要国家和地区的相关法律规范,比较其异同并分析原因,然后以各方主体利益平衡和我国实践需要为标准,对法律解决措施进行评价、选择或重构。《破产撤销权制度研究:制度功能视角下的一种比较法进路》章界定破产撤销权的性质和制度功能,并分析其在我国的运行状况;第二、三、四章
《锦天城律师文集:公司与并购》主要分为公司篇、并购重组篇、国有资产改制篇、行业并购篇、合规篇、税收及其他篇六个部分。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对公司治理与合规、并购与重组等业务板块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分析与探讨。其中,公司篇基于《公司法》对公司治理的相关事务进行了研究,并购重组篇解析了并购重组项目中一些常见的交易问题,国有资产改制篇涉及国企改制的相关事项,行业并购篇较为全面地阐述了各行业并购的难点及风险,合规篇展现了公司实务过程中的合规事项,税收及其他篇对税收相关问题进行了一系列探讨。
《公司法》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自由设计预留了很大空间。许多公司对此并未充分利用;一旦公司内部发生争议和纠纷,就会无章可循,陷入僵局。本书对公司章程中议事规则、股权转让、股东资格继承、董事勤勉义务等重要规则的设计提供了具体实用的方法和指导性意见。
本书致力于欧洲比较公司法新兴学科的发展。该新兴学科仍然植根于欧盟不同成员国的公司法。欧盟指令提供了框架性规定以及更多的细节。自由流动是很重要的:欧盟通过的指令和法规使设立权和资本的自由流动得以实行。资本市场的进一步国际化是另一个重要因素。学术研究提出的深刻见解,推动了这一改革进程。同时,前共产主义国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为学术研究提供了广阔的领域。对其他成员国公司法的了解发挥了核心作用。这种了解对于理解欧盟指令的规定,或者对于理解自己国家或其他成员国公司法的运作可能是必不可少。 在欧盟,公司法新的特征包含:根据其他成员国法律在一设立公司、跨境并购和新型欧盟公司形式。其中同时涉及欧盟法律和一个以上成员国的管辖权。此外,无论是在制定政策、修改法律,或是企业规划和交易方面,了解
后危机时代西方金融系统去杠杆化过程将会持续,金融监管将会更加严格。在这个时期,金融业不仅需要自我调整,而且还面临着来自外部的多重挑战。2008年的金融危机对全球金融监管法律制度的创新提出了诸多新问题,其中如何处置问题金融机构就是其中的重点之一。各国处置问题金融机构的法律方法日益多元,但逐渐强调遵循成本化的原则,处理方法的制度框架也应具备相当的弹性,使得权责机关有较多的选择空间。本书正是以此为出发点,重点探讨了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如何界定金融机构问题化;二是从事前、事中及事后三角度来探讨如何处置的问题;三是探讨问题金融机构处置中,相应的制度究意是建构的,还是尊重自发规律基础上演进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