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依据刑法分则条文的顺序,采用逐个罪名解释的方式展开,每个罪名主要包括五个部分: 一、法律规定。引用刑法条文的规定。 二、罪名详解。对该罪名的基本概念及构成要件进行诠释。 三、实务疑难问题。主要讲解司法认定中应当注意的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既遂与未遂等与定罪有关的问题。 四、情节与量刑。主要阐述量刑情节的认定及刑罚轻重的适用问题。 五、法律链接。收录涉及该罪名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规范性文件。 本书不仅是广大刑事司法工作人员的案头工具用书,也是广大律师、法学教学人员以及法学院系学生的有益参考资料。
渎职罪作为我国刑法分则的十大类罪之一,长期以来一直处于被边缘化的境地。究其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犯罪危害性隐蔽,民众惩治心理淡漠。渎职罪与贪污受贿罪同属职务性犯罪,渎职罪造成的社会危害远比贪污受贿罪严重,但由于渎职罪属于“不揣腰包的腐败”,其外表又罩着“工作失误”的面纱,因而多数国民认为情有可原、其罪可恕。其次,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界限模糊,刑事案件行政化处理现象突出。在我国,渎职案件一般都是由本单位或者主管行政机关先行介入,行政机关认为构成犯罪的再移交司法机关。但在司法实践中,许多行政机关因为部分利益和声誉的关系,不愿把刑事案件移交给司法机关,而是由本部门作为行政案件处理,由此导致了渎职罪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界限的模糊,刑事案件行政化处理的现象十分普遍。
本书阐述的是一种自在于法条、超然于法条的法理,不以法条为本位而以法理为本位,法理的逻辑演绎取代了法条的规范诠释。由此,刑法法理获得了某种理论上的自足性。这个意义上的刑法学,就是所谓本体刑法学。
《刑法哲学》是一部以犯罪与刑罚及罪刑关系为研究内容的学术专著,是道格拉斯·胡萨克教授的扛鼎之作;是由作者以前发表在诸多哲学期刊、法律评论和书籍中文章的章节组成。其中,很多文章已引起法学教授们的注意,还有很大部分的文章则已为哲学家所熟知。本书内容主要分为四篇,一是刑事责任论,二是罪过程度论,三是辩护事由,四是刑罚及其正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