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济法》第四版在第三版的基础上,结合我国改革开放的实践以及国际经济法律制度的发展变化的实际修订而成。它系统地阐述了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理、基本制度和核心问题,对于读者学习、理解国际经济法理论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教学法条》是与大学教材配套的国际法专业的教学法条、法规汇编,其主要特色为尽可能结合本科生学习和司法考试备考双重需要来安排相关内容。本汇编按“三国法”的章节内容的顺序,对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所涉及的主要的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及我国的相关立法和司法解释以归类的方式依次编排,以尽可能地方便读者查阅和理解有关内容。 本着力求有助于读者参考使用的原则,本书在内容处理上,特意从以下几个方面做了安排:,对于比较重要的法条或概念、术语通过【理论解读】的方式作了必要的诠释。第二,对于较为重要的法条,一般通过法条前面加星号标注和在法条下面加列下划线的方式予以提示和强调。第三,为了更好地方便读者比较和全面了解相关规定,对于有些法条在必要的情况下附上【
本书分为六编,全面、系统地论述了国际税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本书及时反映了国际税法理论发展和实践的*变化,以及国内外近年来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变化,理论探讨部分更加凝练,实务分析部分更加细致,内容适当,对于读者学习、理解和掌握国际税法的有关内容具有参考价值。
《国际环境立法的伦理基础》从厘清概念入手,在阐明伦理与道德、法与道德、法与伦理、环境问题实质的基础上,就自然的生存权、世代交替的伦理、地球有限性以及人类生活方式与科学技术选择的关系进行了系统论述,论证了环境伦理在国际环境立法中的基础地位和不二价值,后提出以“善”为念,以良知立良法,以良法促善治,让人性的善良与法律的善良综合外化,以人性的高度提升法的价值,构筑法的精神。
国际法是碎片化和非体系性的,不具有法那样的金字塔体系结构。传统观点认为,除强行法外,国际法规范在效力等级上并无差别。但如果仔细研究,就会发现,实际上国际法规范之间的效力等级关系是多样而复杂的。少数自然法原则、强行法、适用的国际法规范等都可以成为具有更高效力等级的规范,并且在这些规范之间仍可以形成进一步的等级关系。此外,国际组织内部机关具有层级关系,其法律规范也可形成一个效力等级体系。但与法相比,国际法规范效力等级关系更为不确定,也更为复杂。 《国际法效力等级问题研究》希望对国外相关研究以及国际实践作一梳理,提供自己的见解和解决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