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史纪事本末》二十七篇,成书于明万历三十四年(1606年),是陈邦瞻继《宋史纪事本末》而编写的另一部心事件为中心的史书。其中《律令之定》一篇为臧懋循补撰。本书对于元代政治、经济上的一些重要事件,特别是与明代有关联的问题,能扼要明确地加以介绍。此外还全文收录了欧阳玄的《至正河防记》,这是我国水利史上一篇很重要的资料。
本书为选本。原文以上海涵芬楼影印的明弘治十四年(1501年)邝廷瑞、冯弋刻本(简称四部丛刊本)为底本,并用其他明、清版本,类书、古注的引文,以及《左传》《国语》《史记》等史籍异文进行校勘改正。对于可能有误但无版本及古籍异文作为依据的地方,一律不加改动,仅在注释中说明,以免妄改古书之弊。为便于阅读,对原文作了分段。 本书题解,除解释题目外,还对本篇内容及特点略作介绍。其大旨相同,但不求一格。本书注释,尽量吸收前人成果,但于其未当之处,决不盲目采用。本书译文,力求准确、明白、通俗。以直译为主,但为畅达也辅以意译。 《吴越春秋》一向被视为史籍,但有些记载却与正史相左。所以,本书在注释中尽量注意对其史实、地理等加以考证,并对与正史不符之处加以说明。
《资治通鉴(共6册)(精)》是北宋司马光主编的一部编年体史书,共294卷,其叙事以时间为纲,事件为目,自周威烈王二十三年至五代后周世宗显德六年,是中国靠前部编年体通史,是研究中国古代历史的重要材料。与司马迁《史记》并称中国古代史学的“双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