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共分8章和1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防爆电器设备的安装、爆炸危险环境的电气线路、火灾危险环境的电气装置、接地、工程交接验收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50194-201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共分13章和1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供用电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发电设施,变电设施,配电设施,配电线路,接地与防雷,电动施工机具,办公、生活用电及现场照明,特殊环境,供用电设施的管理、运行及维护,供用电设施的拆除等。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基本条件;5设备和材料;6设计;7结构设计;8发电系统设计;9工程施工;10环境保护;11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12消防;13验收;14运行与维护。
本规范适用于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的施工及验收,不适用于高压直流输电接地极的施工及验收。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基本规 定;4.站址选择;5.总平面布置;6.工艺及设施;7.建(构) 筑物与供暖通风换热;8.消防与给水排水;9.电气;10.仪表、 自控与通信。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 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 释,由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 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 研究总院(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桂苑路16号,邮 编:300384)。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 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 的通知》建标[2009](88号)的要求 标准编制组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外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规范。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调整了电力规划编制的内容要求,将原第3章 城市电力规划编制基本要求 调改为 基本规定 ;2.在 城市供电设施 增加 环网单元 内容;3.调整了电力规划负荷预测标准指标;4.调整了变电站规划用地控制指标;5.增加了超高压、新能源等相关内容;6.增加了引用标准名录;7.对相关条文进行了补充修改。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地址:北京市车公庄西路5号,邮编:10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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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2014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定修订计划》(建标[2013)169号)的要求,由中煤科工集团武汉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和中国煤炭建设协会勘察设计委员会会同有关单位,对原国家标准《煤矿井下供配电设计规范》GB 50417 2007进行修订的基础上完成的。 在本规范修订过程中,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分析、总结和吸取了近年来国内外煤矿建设的新技术、新装备及新的科研成果,注意与相关标准的衔接,并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10章,内容涉及煤矿井下供电的各个方面,主要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井下供配电系统与电压等级、井下电力负荷统计与计算、井下电缆选择与计算、井下主变电所、采区供配电、井下电气设备保护及接地、井下照明,适用于煤矿井下供电设计咨询的各个阶段。 本
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关于印发(2011年第二批工程建设协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协字 2011]111号)的要求,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是在总结国内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经过广泛调查研究和多项实测后编制而成的。 本规程内容包括:总则、术语、设计、电壁炉、施工安装及验收。 根据原国家计委计标[1986]1649号文《关于请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委员会负责组织推荐性工程建设标准试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推荐给工程建设设计、施工和使用单位采用。 本规程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归口管理,由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本规程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解释单位(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2号楼,邮政编码:100048)。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
本规程的主要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符号;3.基本规 定;4.材料与设施;5.设计;6.施工;7.工程验收;8.运行 维护。 本规程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主编单位北京市热 力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 总则 2 术语 3 光伏幕墙系统设计 4 光伏并网 5 布线系统 6 监测系统 7 安全防护 8 系统环境 本规范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附:条文说明 内容简介 Content abstract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 总则;2 术语;3 光伏幕墙系统设计;4 光伏并网;5 布线系统;6 监测系统;7 安全防护;8 系统环境。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2015年11月1日实施。
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 200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批))的通知》(建标[2006]77号)要求,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会同相关单位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接触轨供电系统设计、接触轨供电系统施工、接触轨供电系统施工质量验收、接触轨供电系统检修维护。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618号南丰汇环球展贸中心11—13A楼,邮政编码:510335)。
《城市轨道交通接触轨供电系统技术规范》由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有线电视网络工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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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程建设协会标准:建筑电气细导线连接器应用技术规程(CECS 421:2015)》共分为6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材料、设计选用、安装施工、工程验收等。本规程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涉及专利的具体技术问题,使用者可直接与本规程主编单位协商处理,本规程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 的通知》(建标[2009]88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代号;3.供配电系统;4.配变电所;5.自备电源装置;6.低压配电;7.配电线路布线系统;8.常用设备电气装置;9.电气照明;10.防雷和接地;11.智能化集成系统;12.信息设施及布线系统;13.信息化应用系统;14.建筑设备管理系统;l5.公共安全系统;l6.电磁兼容;l7.电气节能。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4年靠前批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能科技[2014]298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近年来我国采动影响区架空输电线路的设计经验,收集、整理和分析靠前有关研究成果,并在广泛地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DL/T 5539-2018):采动影响区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DL/T 5539-2018):采动影响区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和符号、勘察与评价、路径、塔位选择、电气设计、杆塔、基础、地基处理、监测与纠偏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DL/T 5539-2018):采动影响区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由国家能源局负责管理,由电力规划设计总院提出,由能源行业电网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
本标准由中国安装协会归口管理,中国安装协会标准工作委员会负责本标准的日常管理工作及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